東亞傳統長度單位,即十,寸最初是以成人的寸口位置作為度量[1]。起源於中國殷代,之後各代制度不一,傳到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地後,在各地又各自有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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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尺=約23.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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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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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手持的矩(曲尺)

現今出土的西漢實物尺中,有長度為23.1公分的銅尺和23.2公分的錯金鐵尺。

zhǐ約為成年女子手掌的長度,約為八寸。〔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說文》〕 。

「咫尺」在文學常用來比喻很近的距離。

演變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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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氏祠伏羲持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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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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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尺

周尺是周朝的天下正尺,[2][3]也為歷代王朝所遵循。[4][5]周尺約為漢尺八寸。[6][7][8]尺、寸、尋、丈是度量的基本單位。[9]十分為寸,十寸為尺,[10][11]十尺為丈,九寸則為黃鐘之長。[12]推出黃鐘之笛管長九寸。[13]兩倍黃鐘也就是尺八[14]漢代以後,尺的長度越來越長。劉歆的累黍為尺法被採為定說。[15][16]北魏時,拇指與中指一叉相距為一尺。[17]自南北朝起,天文尺與常用尺自成系統。唐代法典《唐六典》沿用漢制,規定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一尺二寸為大尺,用於音律、中藥、冠冕的度量。[18]宋初沿唐制,以太府寺為度量衡器的製作機構和行政管理機構,其頒發的尺子即稱「太府寺布帛尺」,由於徵收布帛之事為三司(鹽鐵、度支、戶部)管,故稱「三司布帛尺」。[19]宋代,累黍為尺法遭到懷疑。[20][21]據明朱載堉樂律全書·律學新說》記載,明代常用尺分營造尺、裁衣尺和量地尺三種。《律呂精義》說營造尺與大明寶鈔墨邊外齊,裁衣尺與其紙邊外齊。明營造尺與宋三司布帛尺相近,凡田畝、布帛、營造,往往用此尺。[22]曲尺也就是矩形尺,[23][24]類似現在的直角尺。多用於建築營造,矩就是木工用的曲尺。[25]至於朝廷裁製官服所用尺度,因與禮制有關,不能隨意更動,所以基本採用小尺。大尺一尺是小尺(亦稱黍尺)的一尺二寸。明代尺的標準尺度,營造尺為32公分,量地尺為32.6公分,裁衣尺為34公分。[26]

雙手張開之間的長度稱為一尋,[27][28]張自烈《正字通》:「古以周尺八尺為一仞,中人之身,長八尺, 兩臂尋之,亦八尺」故有身長八尺、六尺之孤、昂藏七尺、丈夫之說,而倍尋曰「常」,「尋常」之長度,故丈量身高等用的是小尺(律尺),而非營造用的魯班尺、大尺,而矮胖宋江的六尺身高以明小尺(約1尺=26.7公分)計僅過160公分,不滿五尺的武大郎就更矮了,再比如呂布與赤兔馬都一丈高,關羽九尺二寸,都不可能以30公分作一尺計算。

在19世紀,尺的長度在30公分到37公分不等。根據1864年英國的一份報告,在中國大部分地區,營造尺的長度為12.71英寸(32.3 公分),量地尺的長度為12.058英寸(30.63公分),而通常用於測量距離尺的長度是12.17 英寸(約30.9公分)。但在廣州,用於本地貿易的尺的長度則在14.625到14.81英寸(37.15到 37.62公分)不等,用於中英貿易的尺的長度則為14.1英寸(約36公分)[29]

歷代尺寸與今日公制轉換

古代以曲尺六寸六分五厘弱為周尺一尺,以周尺一尺二寸為古尺一尺。[30]

  • 商湯的尺:約32公分(依照樂律全書,明朝營造尺為32公分等於商湯尺)
  • 夏禹的尺:約25.6公分(商湯尺去2寸為夏禹尺)
  • 代的尺:約20.48公分(夏禹尺去2寸為周尺)
  • 代的尺:約23.09公分(吳:約24公分)[31]
  • 代的大尺:約29.4公分
  • 隋代的小尺:約24.6公分
  • 代的大尺:約29.4公分
  • 唐代的小尺:約24.6公分
  • 代量地尺:約32.6公分
  • 明代裁衣尺:約34公分
  • 明代、代的營造尺:約32公分
  • 近現代
    • 1915年權度法:1營造尺 = 0.32公尺
    • 中國大陸市尺:1市尺 = 1/3公尺 ≒ 33.33公分
    • 香港、澳門:1尺 = 0.371475 公尺 = 1 7/32英尺[32](俗稱唐尺,此單位香港已幾乎無人使用,而只會用英尺公尺,一般提及尺會被自動默認為英尺)
    • 臺灣尺:1台尺 = 10/33 公尺 ≒ 30.3公分(此標準來自於日本曲尺)

日本

古代日本丈量身高用的尺應與中國差不多。[33][34]比如上杉謙信高六尺,常有人以正倉院保留的唐尺約30公分,認為他高180公分,而正倉院保存的古物唐尺八最長就43.7公分程度,換算一尺為24公分左右(或以十個銅製錢直徑為一尺,各代制錢不同,比如永樂錢2.5~2.55cm,寬永通寶2.2~2.4cm可以反映當代尺寸差異),後世依其鎧甲等估算只有156公分的身高,八代將軍德川吉宗史載六尺高,而大樹寺歷代將軍的等身大牌位,吉宗的牌位是155.5cm,其餘牌位和考古出的遺骨是相符的。造成誤差的主要原因是明治時期把一尋定義為六尺。

  • 大寶律令的大尺:約35.6公分,由高麗尺轉變而來,主要用於土地的計量等。
  • 大寶律令的小尺:約29.6公分(小尺一尺二寸 = 大尺一尺),由唐尺轉變而來,在平安時代以後開始普及。
  • 又四郎尺、鉄尺:約30.258公分,在永正年間,由京都木匠日語指物又四郎所制定,主要由木匠使用。
  • 享保尺、竹尺:約30.363公分。
  • 折衷尺:約30.304公分,由伊能忠敬將又四郎尺與享保尺的長度平均後所制定。根據明治度量衡取締條例,其成為曲尺的根據。
  • 鯨尺:約37.88公分(曲尺一尺二寸五分),明治度量衡法將其定為25/66公尺。在江戶時代用於裁衣的和裁尺法,主要用於吳服的製作。[35]明治度量衡法規定尺、衡、貫為量度基本後,鯨尺規定為布帛限用,為曲尺一尺二寸五分。[36]1958年尺貫法廢止後,喪失法定地位。
  • 吳服尺:約36.4公分(曲尺一尺二寸),主要用於吳服。為鯨尺的一種。
  • 曲尺(明治度量衡法):約30.3公分(定為10/33公尺)。在勘察了又四郎尺、享保尺、折衷尺等後於明治時期所制定,本為營造尺。日本現在通常所說的「尺」多指曲尺。
  • 現代: 1尺 = (10/33) 公尺[37]≒ 0.303030公尺

衍生意涵

電影業

拍攝電影時使用的35mm膠卷,每一英尺的長度相當於16格的畫面,在過去電影主要採一秒16格畫面的時代,一英尺的膠卷長度正好等於一秒鐘畫面的內容(相比之下,今日的電影業已改採用每秒24格或甚至更高格數的更新率)。因此一般商業上雖然提到電影片長時大都以播放時間作為衡量,但在業界溝通時卻是以膠卷的英尺長度作為基準。在日本的電影界,由於日本的傳統長度單位「」(しゃく,Shaku,一尺約為303.03mm)約和英尺(foot,304.80mm)相當,因此常以「尺」作為業界對電影長度的專用術語,甚至引申作為「時間」的代稱。

註釋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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