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設立的一級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山東省,為中華民國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魯」。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12月6日) Quick Facts 山東省, 首府 ...山東省→ 中華民國的省1912年—1949年 中華民國山東省法理位置坐標:36°24′N 118°24′E首府歷城縣1912-1928泰安縣1928-1929歷城縣1929沂水縣南麻1938-1945濟南市1945-1948青島市(寄治)1948-1949面積 • 146,736平方公里(56,655平方英里)人口 • 38865000 歷史歷史 • 成立 1912年• 廢除 1949年 前身 繼承 山東省 (清朝) 山東省 平原省 今屬於山東省Close
山東省,為中華民國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簡稱為「魯」。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12月6日) Quick Facts 山東省, 首府 ...山東省→ 中華民國的省1912年—1949年 中華民國山東省法理位置坐標:36°24′N 118°24′E首府歷城縣1912-1928泰安縣1928-1929歷城縣1929沂水縣南麻1938-1945濟南市1945-1948青島市(寄治)1948-1949面積 • 146,736平方公里(56,655平方英里)人口 • 38865000 歷史歷史 • 成立 1912年• 廢除 1949年 前身 繼承 山東省 (清朝) 山東省 平原省 今屬於山東省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