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會
确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在欧洲、西亚和非洲的国际“新秩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宣告結束。1919年1月,勝利的協約國集團為了解決戰爭所造成的問題,以及奠定戰後的和平,於是召開巴黎和會。這個和會因為戰敗國和中立國均未獲邀請參加,所以這是勝利國舉行的和會,而勝利國又有大小之分別,它又是個大國操縱的和會。分別由法國總理克里孟梭、英國首相大衛·勞合·喬治、美國總統威爾遜主導了和會的進行[參1]。
和會上簽訂了處置戰敗國德國的凡爾賽和約,同時還分別同德國的盟國奧地利、匈牙利、土耳其等國簽訂了一系列和約。這些和約和凡爾賽和約一起構成了凡爾賽體系,確立了一次大戰後由法國、英國、美國等主要戰勝國主導的國際政治格局。會議通過領土分配及賠款等措施重塑現實政治格局,遏制德國等戰敗國及蘇維埃俄國等共產國家,但與此同時通過籌組一個國際聯盟來企圖建立理想的國際外交規範。
參加巴黎和會的各國代表有1000多人,其中全權代表70人。和會及後續的活動先後完成對各戰敗國的和約,其中對德和約的凡爾賽條約是最為重要的條約,對日後的國際關係有着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