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中共女烈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郭隆真(1894年—1931年4月5日),原名郭淑善、又名郭林一[1],女,回族,直隸元城人,中國共產黨早期活動家[2]。
1894年,郭隆真出生於直隸省元城(今河北省大名縣)金灘鎮的一戶封建士紳家庭中[1]。1913年,赴天津入讀直隸第一女子師範學校。尚未畢業時被母親騙回家鄉與人結婚。抗爭後離婚,重返天津讀書。離婚後終身未嫁。
1919年,在五四運動期間與老同學劉清揚等人成立「天津女界愛國同志會」組織天津婦女開展反帝愛國鬥爭,後又參於成立覺悟社,成為骨幹分子[1]。同年七、八月間,軍閥張樹元、馬良在濟南實施戒嚴並槍殺愛國人士,山東民意震盪。8月23日,為要求取消戒嚴令和懲辦馬良,天津、山東、北京、唐山等地各界代表共32人到北洋政府總統府請願,但未獲徐世昌總統接見,當晚包括郭隆真在內的27位請願代表被捕入京師警察廳[1]。8月26日至28日,京津兩地學生與學生代表赴新華門、「國務院」、西轅門請願[1]。8月30日,北洋政府釋放了被捕的全部代表[1]。
1920年11月7日,郭隆真和同學張若名、南開中學學生周恩來等一起赴法勤工儉學。1923年經周恩來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底,與湖南同學蔡暢一起到蘇聯莫斯科東方大學學習。
1925年,郭隆真回到北京,在李大釗、劉清揚等人負責的北方區黨委領導下,協助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婦女部的工作。1926年3月參加三一八示威活動。同年,中國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在報子街49號創辦雜誌《婦女之友》和縵雲女校。張挹蘭任校長,郭隆真負責行政[3]:33。
1927年4月,受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偵緝處活動影響,郭隆真於家中被捕,被判處徒刑12年。1927年8月,安國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公佈大赦令,將涉及共產黨案的定刑羈押罪犯改施行管束,郭林一的刑期變為受管束三年[1]。1928年1月7日,郭林一向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辯訴遭刑訊逼供、被迫畫押,申請恢復自由[1]。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的北伐軍佔領北京。1929年3月,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以「其與黨國推翻軍閥之目的尚能一致」為由,做出了不起訴處分,郭林一得以釋放[1]。但是失去與中國共產黨的組織聯繫。
1929年在上海找到同學鄧穎超,恢復了中共組織關係。旋即被派往哈爾濱,從事地下黨工作。1930年6月,中共中央派郭隆真前往青島開展革命工作,任山東省委委員,青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同年11月2日,郭隆真在青島被捕。
1931年春,郭隆真被押往濟南。4月5日凌晨,韓復榘下令槍決包括郭隆真、中共一大代表鄧恩銘在內的22人。郭隆真被殺害時年僅37歲。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