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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專院校整併(Merger Plans of Taiwa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指臺灣各高等教育學校(即俗稱的大專院校,含技職體系學校)的整合或合併,可分為「新設合併」(如國立嘉義大學合併案)與「存續合併」(如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合併案)兩種。
早期整併緣由不盡相同,而2000年代來的整併案大多與大專院校退場擁有相同的時代背景。臺灣進入1990年代後,政府在1994年至2005年間實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政策,在全國各地以升格或成立新校的方式廣設大專院校,使之數量暴增一倍以上,大學教育從菁英教育走向普及教育,品質嚴重失衡、招生門檻低且浮濫、高教資源間產生排擠效應,致使大學生與碩博生平均素質下滑、國際觀缺乏、加上學用落差,造成文憑貶值、人才供需失衡、產業斷層、結構性失業等影響國家競爭力的重大問題[1][2][3][4][5][6][7][8][9][10][11][12]。而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各大學排名的競爭趨於白熱化,國外不少大專院校透過整併,整合資源、擴增學門,有效提升大學排名與競爭力,例如:浙江大學、多倫多大學等[13][14][15][16]。最嚴重的是受到少子化的影響,大專院校招生缺口日益增大,2010年大專院校之招生缺額已達2,336人[17],預計2021年在164所大專院校中將有三分之一倒閉[18],將對臺灣高等教育體系產生劇烈的衝擊。
有鑑於此,立法院於2011年1月26日通過《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案,賦予教育部對大專院校整併規劃與主導權限,教育部於2012年6月22日訂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規定在提升整體競爭力的目標下,其可於衡量高教資源、招生狀況等因素後,主導國立大學合併事宜[19][20]。
臺灣的高等教育的學制中包括專科學校、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大學與獨立學院、以及研究所。專科學校之教育宗旨為教授應用科學與技術,養成實用專業人才[21]。而大學、學院與研究所之教育宗旨則為研究學術,培育人才[22]。
臺灣在日治時期僅有五所高等教育機構(臺北帝國大學、臺北高等學校、臺北經濟專門學校、臺中農林專門學校、臺南工業專門學校),當時受高等教育之學生大約3000人。
1950年代,大專校院成長為七所、大學下設研究所三所(大學:1所、獨立學院:3所、專科學校:3所),受高等教育學生6000餘人。
1954年至1973年間,因經濟建設快速發展,高等教育急遽擴增,並開放私立院校設立,總共增加86所。由於高等教育成長過快,1973年教育部暫緩設立私立院校,截至1985年僅成長7所。
1989年時任教育部長毛高文有鑑於技職體系深造困難,着手修改大學法,對大專院校計劃性的調整與增設,同年陸續成立2所工學院、5所專科學校。
受到1994年四一〇教改遊行主要訴求「廣設高中大學」的影響,以及1996年因應產業發展,教育部推動績優技術學院升格科大、績優專科學校升格技術學院等政策,臺灣大專院校快速擴張。
1991年臺灣大專院校總計123所(大學:21所、獨立學院:29所、專科學校:73所),當年度大專院校學生共61萬餘人,其中大學生數量25萬人、專科學生數量33萬人,截至2013年大專校院校數已增至162所(大學:122所、獨立學院:25所、專科學校:14所),大專院校學生約134萬人,其中大學生103萬人、碩博士班22萬人、專科學生10萬人[23][24][25][26][27]。
1995年教育部發行之《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提及「將鼓勵部分規模過小,缺乏經營效率及競爭力之學校,配合整併發展需求,尋求與其他學校合併之可行性,建立多校區之大學,使資源做有效之運用。」[28]
1996年行政院教改會之《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指出「現有公立高等教育學府,部分規模太小,以致教育資源重疊,難獲應有之效益,宜考慮予以合併或擴充至適當規模,以有效運用資源,提升品質」[29],即有將部分大專院校進行整併之概念。
1999年教育部推動「地區性國立大學校院整併試辦計劃」作為國立大專院校整併依據,並編列十億元的專案預算,補助整併學校發展之用,而在此政策導向和經費激勵下,國立嘉義師院與國立嘉義技術學院於2000年2月1日正式合併為國立嘉義大學[30]。
2001年8月教育部公佈「國立大學校院區域資源整合發展計劃」,在配合地方或區域發展的需求與均衡下,透過校際合作、策略聯盟或鼓勵同區域或性質能夠互補的國立大學校院進行合併,以達到資源整合的目的[31]。
2002年教育部宣佈以3年100億的預算規模,執行「研究型大學整合計劃」,推動國內研究型大學的發展,整合的模式包括校內整合、校際整合、大學系統及整併,而此計劃促成臺灣聯合大學系統的設立[32]。
2005年教育部公佈「師範校院定位與轉型發展方案」與「國立台北師範學院等六校成立轉型改名教育大學籌備處」,推動國北師、新竹師院、台中師院、屏東師院、花蓮師院、北市師院等六所師院轉型教育大學,並與鄰近大學整併[33]。
2011年1月26日大學法修正案通過,其中第七條載明教育部擬訂大學合併計劃,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大學執行[34]。教育部在2012年6月22日制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訂定合併辦法,組成合併推動審議會[35]。
2013年1月23日教育部針對「單一縣市超過2所國立大學且學生數低於一萬人」之學校推動合併,發文給:
已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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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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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19所符合條件之國立大專院校[36]。
上述學校當中,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已於2014年改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並擴增桃園校區;同年,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及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整併為國立屏東大學,而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二校的合併案已進行數年,其中歷經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的重新加入合併,於2018年2月1日完成臺灣教育史上第一次三校整併成功的國立科技大學並改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則於2016年完成併入國立清華大學,並使臺灣教育大學數量降到僅餘北教大、中教大二校。
根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大學整併可分為新設合併與存續合併兩種[37]:
整併年分 | 學校 | 整併學校 | 整併方式 | 備註 |
---|---|---|---|---|
1947年1月 | 國立臺灣大學 |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
存續合併 | 法商學院並非國立臺北大學前身。法商學院併入臺大後為法學院商學系。1985年商學系拆分為工商管理學系、會計學系、財務金融學系、國際貿易學系。兩年後,前述四學系新組臺大管理學院。 |
1955年 |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 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 臺灣省行政專修班 |
新設合併 | 國立臺北大學前身 |
1961年7月 | 臺灣省立中興大學 | 臺灣省立農學院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
新設合併 |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改制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2000年獨立改制成為國立臺北大學。 |
1971年8月 | 私立南台工業專科學校 | 私立南台工業技藝專科學校 私立永光工業專科學校 |
存續合併 | 為南臺科技大學的前身。 |
1992年8月 | 國立高雄工商專科學校 | 國立高雄工業專科學校 國際商業專科學校 |
新設合併 | 國際商專由於多項弊案及爭議,遭到教育部勒令停辦並解散,並由高雄工專設置商科部全數接管,即為高應大管理學院之前身,後因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整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現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燕巢校區商業智慧學院及管理學院。 |
1999年7月 | 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 | 國光劇藝實驗學校 復興劇藝實驗學校 |
新設合併 | 合併為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後於2006年8月改制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2000年5月 | 國防大學 | 三軍大學 中正理工學院 國防管理學院 國防醫學院 |
新設合併 | 國防醫學院於2006年1月改制為獨立學院 |
2000年8月 | 國立嘉義大學 | 國立嘉義技術學院 國立嘉義師範學院 |
新設合併 | 技職與師範院校整併成功之首例 |
2006年1月 | 國防大學 | 國防大學 政治作戰學校 |
存續合併 | |
2006年4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
存續合併 | 先修班併入師大成為林口校區 |
2008年8月 | 國立東華大學 | 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
存續合併 | 花教大併入東華成為美崙校區 |
2011年12月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 |
存續合併 | 技職院校成功併校之首例 |
2013年8月 | 臺北市立大學 |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
新設合併 | |
2014年8月 | 國立屏東大學 |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
新設合併 | |
2014年8月 | 法鼓文理學院 | 法鼓佛教學院 法鼓人文社會學院(原籌備中) |
新設合併 | 私立學校籌設期間被整併成功之首例 |
2015年8月 | 康寧大學 | 康寧大學 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 |
存續合併 | 由教育部主導,技職與普通大學院校整併成功之首例[47] |
2016年11月 | 國立清華大學 |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
存續合併 | 原預定2017年8月1日完成整併,提前至2016年11月1日[48] |
2018年2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
新設合併 | 三所國立大學合併之首例[49] |
2021年2月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 國立陽明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
新設合併 | |
2024年8月(113學年度) | 慈濟大學 | 存續學校:慈濟大學 併入學校:慈濟科技大學 |
存續合併 | 兩校於2021年訂立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與慈濟科技大學合併工作委員會設置辦法,並皆於校務會議通過。2023年7月21教育部通過核准於113學年度慈科大併入慈大。[50][51] |
預計整併年分 | 學校 | 整併學校 | 整併方式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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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併學校 | 狀態 |
---|---|
國立成功大學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因為南藝大方面反對,尚無進展[52][53][54][55][56]。 |
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台東專科學校校務會議通過,爭取併入台東大學成為技術學院[57]。 |
國立臺南大學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
在國立臺南師範學院改名國立臺南大學時,此案即被提及[58],但該計劃最終被放棄。2012年臺南大學已提出規劃草案,目前仍未果[59][60]。 |
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高雄大學 |
高雄大學於2019年6月14日第39次校務會議同意以中山大學為對象之合校案,惟當時中山校內師生反彈聲浪過大一度不了了之,後於2023年初重新啟動協商[61][62]。現高大就其校內臨時會議程序之適當性,和合併後原高大校區之校名,尚無建立共識[63]。 |
整併學校 | 所屬區域 | 備註 |
---|---|---|
國立臺灣大學、國防醫學院 | 北部 | 1945年曾研議台大醫學院與國防醫學院合併[66] |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北部 | 管中閔已於2019年1月8日上任臺大校長,合併計劃已被臺大方面婉拒,以致合併案中止。[67][68][69]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北部 | 併校案因諸多爭議,未果[70][71]。 |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交通大學 | 北部 | 交大校務會議投票遭否決,因此未成[72][73][74]。 |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大學 | 北部 | 曾傳出整併消息,但未果[75][76]。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 北部 | 但最後北商校方無意願,未果[70]。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政治大學 | 北部 | 曾傳出併校意向,但未果[77]。 |
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師範學院、國立臺中商業專科學校、國立勤益工商專科學校 | 中部 | 1997年間曾研議整併,但未成。詳見國立臺中大學。 |
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中部 | 因中教大方面反對,無法推動[78][79]。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中部 | 教育部表示將以政策力保剩餘的教育大學,本案終止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技術學院 | 中部 | 曾研議整併為國立雲林大學,但未果,國立虎尾技術學院已於2004年2月1日改制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80],【2005.05.04中國時報】教育部主張將虎尾科技大學和雲林科技大學合併為「雲林大學」已三年,部長杜正勝三日巡視兩校,表示合併案立場不變,並請當年力主合併案的前部長黃榮村和曾志朗協助整併。 |
國立成功大學、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 南部 | 若整併成功,南護將改制為國立成功大學之護理學院或健康照護學院,兩校的校務會議記錄[81]、行政會議記錄[82] 皆曾提及案。 |
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 南部 | 曾研議整併,但未果[83]。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 南部 | 2001年至2004年間曾研議整併,但未果[84]。
由於師範及應用兩校名排序問題產生紛爭,而教育部皆不採用後,定名為高雄完全大學,但外界認為簡稱不雅。 |
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 南部 | 在海科大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中山大學曾單方面表示有意願與海科大合併,但未果。[85] |
整併學校 | 性質 | 備註 |
---|---|---|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 護理 | 合併改制為國立臺灣護理大學,但國立臺北護理學院已在2010年改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遂轉向國立臺南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尋求併校,該計劃中止。 |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國立臺中技術學院、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 商業 | 合併改制為國立商業大學,僅止於簽署策略聯盟備忘錄,原預計於2010年前整併為一校後,爭取教育部同意升格。[86]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 海洋 | 在海科大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海大曾單方面表示有意願與海科大合併,但未果。[87] |
國立體育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體育 |
詳見國立臺灣體育大學。 |
整併學校 | 所屬體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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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學院、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真理大學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 原本有意整併為馬偕大學,但三校意見不一,因此未果[88]。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國立科技大學 | 期望透過併校整合資源,推動「旗艦型科技大學」[89];除臺科大與屏科大有高度意願討論併校,原先虎尾科大亦有意並積極加入此合併案[90],但沒有結果。
臺科大於2019年6月14日舉行校務會議,決議成立併校規劃小組,負責規劃與屏科大合併事宜。2019年6月17日開會組成小組,成員包括兩校5至10名成員,並開始進行兩校協商合校會議[91][92]。 後因三校地理位置相隔太遠,有臺科大教師反應從屏東的屏東科技大學前往臺北的臺灣科技大學太過遙遠,因此整併困難無法實行,而臺灣科技大學則接收距離較近的原華夏科技大學校地並將其整併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華夏校區[93]。 |
因現行法規尚無核准公私立學校可以實質整併,因此現有的案例多為私校主動退場乃至停辦後將原先的校產捐贈給公立學校完成財產轉移,並在整併過渡期間原私校教職員工享有一定時間的任職保障且有機會於未來轉聘為僅存的公立學校正式員工,原私校學生無論是否完成整併均將領取原校畢業證書,與上述的實際合校案不同。
完成完全校產轉移年分 | 學校(或校區) | 校產轉移雙方學校 | 整併方式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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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華夏校區) | 接受贈與方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校產所有方 : 華夏科技大學 |
公私校校產整併 | 2022年12月底,華夏科技大學董事會同意將校產捐贈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二校成立工作小組,輔導華夏科大學生原校畢業,並由臺科大接管校地並將校地重新規劃。[94]
隔年1月,台科大校務會議決議通過,籌組「整併推動委員會」,規劃二校整併事宜。[94] 4月,台科大與華夏科技大學均通過整併計劃書,原華夏科大112學年度(2023年)停招,2027年停辦,校產及校地歸台科大。[95] 原華夏學生採原地原校畢業(畢業證書為華夏科技大學頒發);原華夏教師享有於整併後轉為臺科大校內專案教師的優惠,並享有工作六年保障[96][97] |
未定 | 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平方科技園區) | 接受贈與方 : 國立清華大學 校產所有方 : 中華大學 |
公私校校產整併 | 2024年11月22日,中華大學董事會通過中華大學最快於114學年度停招、停辦後,將校產校地捐給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清華大學預計將成立「清華平方科技園區」(由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進駐)。[98];其中原中華大學學生畢業後將領取原校畢業證書,原中華教職員工留用清大至少六年[9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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