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英語:carbon neutrality),是指國家、企業、產品、活動或個人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通過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實現正負抵消,達到相對「零排放」。[1]

碳中和過程中的植物利用與碳量變化:
①尚未行動;②種植樹木,其生長過程中從大氣吸收二氧化碳;③樹木生長接近完成;④林木砍伐和加工;⑤用於造紙和建築材料;⑥材料最終焚化,二氧化碳回到大氣中,灰和爐渣回到地面;⑦微生物降解後,二氧化碳和甲烷返回大氣中。

要達成碳中和一般有兩種做法:

透過碳交易付錢給其他國家或地區以換取其二氧化碳排放權,可以在減排目標不變的情況下節省成本;但由於此一做法並未真正達成減少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效果,因而常遭受批評[2][3]

碳足跡為是否達到碳中和的重要指標。有時不僅考慮二氧化碳,同時也考慮包含了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例如甲烷)。

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其指的是溫室氣體淨排放為零,在近幾年更常被使用[4]。與碳中和不同的是,淨零排放包含所有溫室氣體,且抵銷排放的做法只考慮能實際將溫室氣體從大氣移除的方式(如:植樹造林、碳捕集與封存)。[1]

過程

一般會透過以下步驟,來達到碳中和:

  • 承諾:以企業或是國家為單位,宣佈碳中和的目標。
  • 計算和分析:計算現有的二氧化碳排放,並分析如何將其減量。
  • 執行:企業或地方政府,導入相關的環境及能源管理系統。
  • 減量:透過內部的改變,達到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例如:減少能源消耗(使用大眾運輸取代開車),使用低碳排能源(例如:再生能源及核能)。
  • 抵消:透過碳補償機制,藉由減少外部的排放,來抵消自身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例如:種樹、碳捕捉。
  • 定期評估:定期的評估,並將成果整理發表,來檢討並改進其減少排放的措施。

直接和間接碳排

一個企業或國家要達成碳中和,必須將其碳足跡減為零。根據遵循的標準,來決定其二氧化碳排放的計算範圍。[5]

一般來說,直接排放一定要減少或是抵消為零。而使用電力造成的間接排放,可透過購買再生能源來抵消。

直接排放包括其直接行活動造成的任何排放,例如產品製造、交通工具的使用、畜牧動物等。

間接排放包括使用或購買產品所產生的所有排放。例如,航空公司的直接排放物是燃燒的所有噴氣燃料,而間接排放包括飛機的製造和處維修保養,辦公室所用的電力以及員工上下班途中的每日排放。電力公司的直接排放,為發電廠使用的燃料造成的排放,而辦公室的使用則是間接排放。

全球碳中和進程

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縮寫IPCC)由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署合作成立,專責研究由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氣候變遷。

1992年5月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縮寫作UNFCCC)通過,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

1995年3月28日至4月7日UNFCCC締約方在德國柏林舉行第一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nferences of the Parties, COP1)。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舉行第三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3),通過了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準,大多數工業化國家和一些中歐轉型經濟體同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平均減少6%至8%。

2015年12月,各國在《巴黎協定》中承諾,把全球平均氣溫上升控制在較工業化前不超過2°C之內,並爭取控制在1.5°C之內,並在2050-2100年實現全球「碳中和」目標,即溫室氣體的排放與吸收之間的平衡。各國需制定碳排放減排目標,即「國家自主貢獻」(NDC),每五年更新一次減排進展。[6]

2018年9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傑里·布朗簽署了碳中和令,該州幾乎同時通過了一項法律,在2045年前實現電力100%可再生,但其他行業的綠色環保政策還不夠成熟。

2019年6月,法國國民議會投票將淨零目標納入法律。在今年6月份的報告中,新成立的氣候高級委員會建議法國必須將減排速度提高三倍,以實現碳中和目標。

2020年1月。奧地利聯合政府宣誓就職後,承諾在2040年實現氣候中立,在2030年實現100%清潔電力,並以約束性碳排放目標為基礎。

2020年3月,歐盟委員會公佈《歐洲氣候法》草案,決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確,歐洲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即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到2050年降為零。草案要求,歐盟所有機構和成員國都採取必要措施以實現上述目標。[7]根據2019年12月公佈的「綠色協議」,歐盟委員會正在努力實現整個歐盟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該長期戰略於2020年3月提交聯合國。

2020年9月,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表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8][9]這一目標後來寫入了2021年公佈的十四五規劃中。[10]

2020年10月,日本首相菅義偉在向國會發表首次施政講話時宣佈,日本將在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完全實現碳中和。這是日本政府首次提出進入脫碳社會的具體時間表。[11]同月28日,韓國總統文在寅也表示將在2050年完成碳中和。[12]

2021年5月6日,美國智庫榮鼎諮詢(Rhodium Group)發佈的報告顯示,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19年佔全球的27%,超過發達國家的總和,遠超越排名第二的美國(11%)和排名第三的印度(6.6%)。[13]

各國淨零排放目標

有兩個國家已經達到或超過淨零排放的目標:

截至2020年12月 (2020-12),許多國家已宣佈淨零排放的意向及目標的經濟轉型[17][18]。其中六個國家已完成立法規範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包括英國、法國、丹麥、瑞典(2045)、新西蘭、匈牙利。六個國家或地區已提出立法草案,分別為歐盟、加拿大、南韓、西班牙、智利、斐濟。另外有14個國家己納入政策議程。[19]

More information 國家/地區, 目標 ...
國家/地區 目標 資料來源
狀態
 阿根廷 2050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提交計劃 [20]
 澳洲 2050–2100 承諾達成巴黎協定 [21]
 奧地利 2040 政治協議達成 [18][22][23][24]
 比利時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25]
 巴西 2060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提交計劃 [18]
 加拿大 2050 政策討論 [26][27]
 中國 2060 納入政策議程 [28]
 智利 2050 討論中 [18]
 哥倫比亞 [29]
 哥斯達黎加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丹麥 2050 已立法 [18]
 埃塞俄比亞 2025或2030 納入政策議程 [30][31]
 歐洲聯盟 2050 政治協議達成 [32][33]
 斐濟 2050 承諾達成巴黎協定 [18]
 芬蘭 2035 政治協議達成 [18]
 法國 2050 已立法 [18]
 匈牙利 2050 已立法 [18]
 冰島 2040 納入政策議程 [18]
 德國 2050 已立法 [18]
 愛爾蘭 2050 政治協議達成 [18]
 日本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哈薩克 2060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提交計劃 [34]
 盧森堡 [35]
 馬紹爾群島 2050 承諾達成巴黎協定 [18]
 墨西哥 [36]
 尼泊爾 2050 承諾達成巴黎協定 [18]
 荷蘭 [37]
 新西蘭 2050 已立法 [38]
 挪威 2050(實際)

2030(補償)

納入政策議程 [18]
 葡萄牙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蘇格蘭 2045 已立法 [39]
 新加坡 2050–2100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提交計劃 [18]
 斯洛伐克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南非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南韓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西班牙 2050 立法中 [18]
 瑞典 2045 已立法 [18][40]
 瑞士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18]
 東帝汶 [41]
 英國 2050 已立法 [18]
 烏拉圭 2030 承諾達成巴黎協定 [18]
 梵蒂岡 2050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提交計劃 [20]
臺灣 2050 納入政策議程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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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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