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于1806年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貝多芬的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61,完成於1806年,並於當年由弗朗茨·克萊門特在維也納首演。1808年8月於維也納出版,題獻給貝多芬的童年友人斯特凡·馮·布羅伊寧。這是貝多芬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協奏曲,也是同體裁中最著名的之一,被列為「四大小提琴協奏曲」之首[註 1],甚至有人稱其為「小提琴協奏曲之王」[3][4][5]。
貝多芬此前寫過不少小提琴和管弦樂隊的作品。在其音樂成熟之前,在1790-1792年的某個時候,他開始創作C大調小提琴協奏曲,只有第一樂章的一個片段保存了下來。甚至這部作品的第一樂章是否已經完成都不得而知。[6]無論如何,它沒有演出或出版過。在1790年代後期,貝多芬先後創作了兩首小提琴浪漫曲:F大調浪漫曲,G大調浪漫曲。[7]
這些作品顯現出法國小提琴演奏學派的強烈影響,例如喬瓦尼·巴蒂斯塔·維奧蒂、皮埃爾·羅德和魯道夫·克魯采等小提琴家。例如,這兩首浪漫曲與維奧蒂協奏曲的慢樂章相似。[8]這種影響也可以在這部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中看到;以當時法國音樂的風格的定音鼓「軍隊般的」(martial)節拍開頭,而普遍的分解六度和分解八度的音符則與克魯采和維奧蒂作品中的元素非常相似。[9]
這首作品是貝多芬為他的朋友,當時維也納劇院的第一小提琴弗朗茨·克萊門特而作,他早先曾給貝多芬的《費德里奧》提出過建設性的建議。[10]並由克萊門特於1806年12月23日在維也納劇院的一場公益音樂會上首演。[11]而樂譜在1808年的第一份印刷版則題獻給貝多芬的童年友人斯特凡·馮·布羅伊寧。
不少人認為貝多芬很遲才完成獨奏部分,以致克萊門特演奏時須視奏一些部分。[12]或許為了表示不滿,或為了展示他在充份準備下的能力,克萊門特在第一與第二樂章之間插入他自己創作的獨奏作品,僅用一弦,且演奏時小提琴更上下倒轉。[12]然而,也有其他人聲稱他確實演奏了這樣的作品,但是是在演出結束後。[13]
首演並不成功,評論的反應不佳。「曲子固然美麗,但(這份美麗)並未能夠持續維繫⋯⋯一些一般的經過性句子被一再地重複,使人感到厭煩⋯⋯貝多芬的天賦值得更好的發揮。」[14]這部作品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裏幾乎沒有演出。
1844 年,在貝多芬去世後不久,這部作品又得到了復興,當時12歲的小提琴家約瑟夫·約阿希姆與費利克斯·孟德爾遜指揮的倫敦愛樂協會管弦樂隊合作演出。[14]從那以後,它一直是所有小提琴協奏曲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直到今天都經常被演奏和錄音。
依照工具書《管弦樂作品手冊》指示,上述之配器可簡記為"1 2 2 2—2 2 0 0—tmp—str"[15]。
作品可分成三個樂章:
根據作曲家諸井三郎分析,此樂章的曲式架構可區分為:
此曲最重要的動機或音樂意念(定音鼓上五槌)在曲首二小節出現,並滲透全曲。
定音鼓拉開序幕後,樂章從容地以木管部簡單對稱的樂句前進;到第10小節,新動機出現。此動機(亦基於開首之定音鼓動機),共有四個D♯音,在D大調中明顯不協和。此動機在樂章中多次出現,尤其於發展部與克萊斯勒寫之華彩樂段。隨着樂隊呈示第1主題,獨奏小提琴的進場,常被認為是小提琴曲目中最難掌握者之一:眾多的音符,困難的八度音,及之前的非常長的樂隊序幕。樂章長約廿五分鐘,為貝多芬最長樂章之一。
第1樂章結構不甚複雜,但處處有微妙。初,樂隊奏悠長的主題,小提琴未參與。約三分鐘後,小提琴加入,重覆並擴展主題,時有獨奏;然而不見長主題之「極強部」之旋律。主題又一次以發展型式出現;第1主題被另一旋律取代,極強部亦被包括。長主題之第二次擴展變奏後,小提琴帶動出一截然不同之樂節。然而,主題的某些旋律仍被利用。約三分鐘後,出現另一發展主題。此次第一主題以強音奏出,但「極強部」之旋律仍然不見。華彩樂段之前,有兩分半鐘之長段,極強部出現其中。華彩樂段後,有一短而平靜之終曲,其中包括長主題之一些旋律。
第2樂章屬G大調,為一系列變奏[註 2],基於弱音化的弦樂部奏出之主題。每一變奏中均有另一樂器或樂部與獨奏小提琴對比。例如,於第1變奏,法國號吹奏主題之起始動機,而小提琴則拉奏其他材料。來自第1樂章之意念不時出現,如在第45小節出現之主題甚似第1樂章之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亦有原初定音鼓動機之回響。
承前,諸井將第2樂章曲式概分為:
據諸井之見,第3樂章為奏鳴曲式,結構如下:
前一樂章和聲有趣之結尾直接不間斷演奏(attacca)連到6/8拍子之迴旋終曲,其主旋律模仿獵號(hunting horn)或雀鳥,亦頗為人知。一節強列的主調音小調在活潑中加添幽愁。此樂段中,巴松管在小提琴之後回響「minore主題」,或許會令聽者想起第2樂章第3變奏,其中巴松管亦曾與小提琴合奏。整章多次引用全曲開首之定音鼓動機:例如:小提琴最後一華彩樂段前,曾奏出四下D大調和弦。
貝多芬起初並未為此小提琴協奏曲寫華彩樂段,但後來改編的作品61a中的華彩又是他本人所作。
包括約瑟夫·約阿希姆在內的多位小提琴家曾為此曲作華彩樂段,其中弗里茨·克萊斯勒所作的華彩樂段可能是最為常見的。
可能是因為這部小提琴協奏曲的首演並不成功,在意大利作曲家穆齊奧·克萊門蒂的要求下,貝多芬於1807年將其改編為鋼琴協奏曲,後來作為作品61a出版,並題獻給小提琴版的受題獻者斯特凡·馮·布羅伊寧的妻子鋼琴家赫利茲(Heuliez)。這個版本曾在小提琴協奏曲的手稿中以草稿的形式出現,同時對獨奏部分進行了修改,[19]貝多芬在第一樂章中寫了一個冗長的華彩樂段,由樂團的定音鼓手和鋼琴家一起演奏。
1815年貝多芬開始創作但未完成的D大調鋼琴協奏曲,編號為Hess 15,有時被稱為「貝多芬第六鋼琴協奏曲」。然而,這首Hess 15協奏曲是不完整的;而即使是一個改編版,由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改編的鋼琴協奏曲(作品61a)卻是貝多芬自己創作的一部完整的鋼琴協奏曲。因此,作品61a有時被稱為「貝多芬第六鋼琴協奏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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