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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歌曲、舞蹈、戲劇、雜耍、特技和綜藝結合的一種音樂表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音樂劇或樂劇(英語:Musical theater,簡稱Musicals),早期譯稱為歌舞劇,還有官方曾譯百老匯輕歌劇。是音樂、歌曲、舞蹈、戲劇、雜耍、特技和綜藝結合的一種戲劇表演。它以幽默、諷刺、感傷、愛情、憤怒等情感引發劇情,再通過演員的語言、音樂、動作以及固定的演繹傳達給觀衆。雖然音樂劇和歌劇、舞劇、話劇等舞台表演形式有相似之處,但它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對歌曲、對白、肢體動作、表演等等因素給予同樣的重視。一些著名的音樂劇包括:奧克拉荷馬、仙樂飄飄處處聞、夢斷城西、孤星淚、貓、歌聲魅影以及羅密歐與茱麗葉等。
音樂劇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頻密的地方是美國紐約市的百老匯和英國的倫敦西區。因此百老匯音樂劇這個稱謂可以指在百老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而習慣上稱呼為音樂劇的戲劇,多是指西方音樂劇。
音樂劇的文本由以下幾個部份組成:音樂的部份稱為樂譜(score)、歌唱的字句稱為歌詞(lyrics)、對白的字句稱為劇本(script)。有時音樂劇也會沿用歌劇裏面的稱謂,將歌詞和劇本統稱為曲本(libretto)。
音樂劇的長度並沒有固定標準,但大多數音樂劇的長度都介乎兩小時至三小時之間。通常分為兩幕,中間有中場休息。如果將歌曲的重覆和背景音樂計算在內,一齣完整的音樂劇通常包含二十至三十首曲。
音樂劇普遍比歌劇有更多舞蹈的成份,早期的音樂劇甚至是沒有劇本的歌舞表演。雖然著名的歌劇作曲家華格納(Richard Wagner)在十九世紀中期已經提出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認為音樂和戲劇應融合為一。但在華格納的樂劇(music drama)裏面音樂依然是主導,相比之下,音樂劇裏戲劇、舞蹈的成份更重要。
音樂劇擅於以音樂和舞蹈表達人物的情感、故事的發展和戲劇的衝突,有時語言無法表達的強烈情感,可以利用音樂和舞蹈表達。在戲劇表達的形式上,音樂劇是屬於表現主義的。
音樂劇的劇場形式和歌劇十分相近,但兩者通常能靠着許多不同的元素來辨別。音樂劇通常更注重於對白(過度的對白,形成半歌劇 Semiopera 的現象。也有從頭到尾都是歌曲的音樂劇,如《巴黎聖母院》,而有些歌劇也含有獨立歌曲之外的口白)、舞蹈、和大量運用流行樂曲的特色。這樣的不同特色也體現在對演員的要求上:歌劇的表演者通常會被要求歌優於演,也很少會被要求有舞蹈能力,然而音樂劇表演者則是通常被要求演優於歌,並需要有舞蹈能力。
和歌劇另一處不同的元素是,音樂劇經常運用一些不同類型的流行音樂以及流行音樂的樂器編制;在音樂劇裏面可以容許出現沒有音樂伴奏的對白、搖滾樂、流行音樂、輕歌劇、爵士等樂曲形式;而音樂劇裏面亦沒有運用歌劇的一些傳統,例如沒有了宣敘調和詠嘆調的區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聲唱法。但音樂劇和歌劇的區分界線仍然有不少學者爭議,例如蓋希文(Gershwin)作曲的波吉和貝絲(Porgy and Bess)就曾同時被人稱作歌劇、民謠歌劇(Folk Opera)和音樂劇,一些音樂劇如孤星淚是從頭到尾都有音樂伴奏。
很多音樂劇後來又被改編為歌舞片,而劇場版本和電影版本並不一定完全相同,因為劇場擅長於場面調度和較為抽象的表達形式,利用觀眾的想像去幻想故事發生的環境,而電影則擅長於實景的拍攝和鏡頭剪接的運用。夢斷城西(West Side Story)是其中一個將舞台版本成功改編為電影版本的音樂劇,在橫街小巷取景,開創了後來很多音樂電影的先河。亦有歌舞片移植為音樂劇的例子,例如萬花嬉春(Singing in the Rain)是先有歌舞片,後來才被改編成音樂劇。
音樂劇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的輕歌劇、綜藝秀和黑人劇。
19世紀出現的輕歌劇被視為音樂劇的前身,與歌劇不同,輕歌劇出現在中產階級崛起之後、故事內容通常相較通俗、符合一般大眾口味,因而迅速傳開成為平民娛樂。 初期的音樂劇並沒有固定劇本,甚至包含了雜技、馬戲、等等元素。20世紀初,歌舞大王齊格飛將法國的歌廳秀引入美國,齊格飛富麗詩秀以華麗富緻的服裝與佈景聞名,將製作人佛倫斯齊格飛二世推上百老匯頂端。而美國戲劇音樂之父傑洛姆柯恩所製作的一系列「公主劇場」、以美國式的童話、引人憐愛的的女主角等特色將音樂劇場推向更精緻的藝術產業。
1927年、兩人與編劇奧斯卡·漢姆斯坦二世合作推出音樂劇史上重要的分水嶺作品演藝船(又譯畫舫璇宮)。在此劇以嚴肅、有深度的劇情震懾觀眾之後,創作者意識到文本的力量,全本音樂劇(Book Musical)也正式成為主流,音樂劇則自此開始踏入它的黃金歲月(1940-1960)。理查羅傑斯(Richard Rodgers)與奧斯卡·漢姆斯坦二世兩人合作推出大量高品質的作品,奠定了百老匯音樂劇的蓬勃產業與高藝術標準,同時也打破了詞曲皆由同一人完成的模式,建立了作詞、作曲曲分工的合作楷模。
直至1960年代電影和電視普及之前,音樂劇一直是最受美國人歡迎的娛樂和演藝形式,1960年代後,搖滾樂也慢慢融入成為百老匯音樂的一環。1980年代以後,英國倫敦西區(West End)的音樂劇演出蓬勃,已經追上百老匯的盛況。以麥金塔製作人與迪士尼企業推出的一系列巨型商業製作為引領、西方音樂劇開始向全世界推廣,各地開始也效仿紛紛製作起自己語言的現代音樂劇、如法文音樂劇《孤星淚》(後改編為英文版,曾在百老匯演出)、《星夢》、《巴黎聖母院》、《羅密歐與茱麗葉》、《小王子》等等。
而隨着英國和美國的音樂劇經常在世界各地巡迴演出、與影音光碟的外銷,音樂劇也開始在日本、南韓、中國大陸、新加坡等亞洲地區流行。參見亞洲的音樂劇。
據香港七十年代的雜誌《南極星》記載,香港最早的原創音樂劇是七十年代初潘迪華。一九八零年香港話劇團曾演出翻譯成廣東話的百老匯音樂劇《夢斷城西》。此後越來越多團體製作音樂劇,比較著名的有雪狼湖、遇上1941的女孩、邊城、四川好人、一屋寶貝等等,而同時兼顧翻譯和原創音樂劇的藝團音樂劇作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於2009年成立。台灣第一部原創音樂劇為郭芝苑的阿三哥出馬。1987年由李泰祥作曲、三毛改編劇本的《棋王》,爾後有綠光劇團與果陀劇團相繼推出《領帶與高跟鞋》《大鼻子情聖西哈諾》等一系列音樂劇,大風劇場,嵐創作體,音樂時代劇場之「台灣三部曲」,耀演(現為躍演),刺點創作工坊,天作之合劇場,瘋戲樂工作室,A劇團,C'musical,安徒生和莫札特的創意(AM創意),唱歌集音樂劇場等團體皆為台灣音樂劇劇團。
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後,亦越來越多音樂劇上演。
此外,日本著名的寶冢歌舞劇團也為日本音樂劇發展做出了貢獻,其著名劇目有凡爾賽玫瑰(ベルサイユのばら)、伊利沙伯-愛與死的輪舞(エリザベート-愛と死の輪舞-)等。
由亞洲音樂劇製作有限公司製作 Asia Musical Production
由木卡空間製作 Muka Space
歐洲的音樂劇起源的非常早,甚至有文字記述以來就已出現。從吟遊詩、默劇到配上音樂的劇曲都有。而歐洲的作曲家很多都是出色的編劇。其中代表為:
英國:
法國:
德國(含普魯士時期):
意大利(含列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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