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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至20世纪的缅甸历史时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英屬緬甸(英語:British Burma),是大英帝國在中南半島上的一個殖民地,存在於1824年至1948年[1][2]。原先是英屬印度的一部份,1937年成為獨立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日本佔領,改為緬甸國;直至1948年才正式獨立。
英屬緬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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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年-1942年 1945年-1948年 | |||||||||||||||
地位 | 英屬印度的省(1886年-1937年) 英國殖民地(1937年-1942年,1945年-1948年) | ||||||||||||||
首都 | 毛淡棉(1826–1852) 仰光(1853–1942;1945–1948)。 | ||||||||||||||
常用語言 | 英語、緬甸語 | ||||||||||||||
宗教 | 佛教、基督教 | ||||||||||||||
歷史時期 | 帝國主義 | ||||||||||||||
• 第一次英緬戰爭 | 1824年3月5日 | ||||||||||||||
• 英緬戰爭 | 1824-1826, 1852, 1885 | ||||||||||||||
• 反殖民運動 | 1918年-1942年 | ||||||||||||||
• 自英屬印度分離 | 1937年 | ||||||||||||||
• 日本佔領 | 1942年-1945年 | ||||||||||||||
• 獨立 | 1948年1月4日 | ||||||||||||||
ISO 3166碼 | 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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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自1824年起,藉由三次英緬戰爭,在1886年控制緬甸全境,並將緬甸劃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省,設省督管治[3]。1937年,英國殖民當局裁撤緬甸省,成立緬甸部,聽命於印緬事務大臣。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入侵緬甸,並且佔領緬甸大部。戰後的1948年1月4日,緬甸自英國獨立。
許多蘇格蘭人在緬甸擔任要職,所以緬甸有「蘇格蘭殖民地」(Scottish Colony)的別稱。亦有諸多印度籍人士在緬甸擔任公職,因此有學者認為緬甸是「英印共治」的合作殖民(co-colonialism)[4]。
緬甸在英國入侵之前是東南亞的大國之一。其在中印商路之間獲益,農業自給自足,普遍信仰佛教。統治緬甸的貢榜王朝實行君主專制,但國王亦受法典和樞密院(Hluttaw)等機關制衡。緬甸各省由國王指派省長統治,省長由樞密院任命,而村莊則由國王批准的世襲頭人統治[5]。
1824年,緬軍入侵阿薩姆,由於接近英國管治的吉大港,而引發第一次英緬戰爭。英軍自海上侵入仰光,不戰而勝;緬軍將領班都拉在伊洛瓦底江三角洲的德努漂殞命。1826年,英緬簽訂《楊達坡條約》,緬甸割讓阿薩姆邦、曼尼普爾邦、若開邦及丹那沙林於薩爾溫江以南區域[6]:109。英國為本次戰爭付出重大代價。第一次英緬戰爭是英屬印度歷史上耗時最長且耗資最大的戰爭。1.5萬英國及印度軍人喪命,而緬甸軍民傷亡無從統計[7]。英國付出500萬至1,300萬英鎊代價,相當於2020年的180億至480億美元[8],釀成1833年的印度經濟危機[9]。
1852年,英軍入侵緬甸南部,引發第二次英緬戰爭。英國再度取勝,緬甸被迫割讓下緬甸[10]。英國得以控制下緬甸的紅樹林和紅寶石產地,在仁安羌開闢油井,並且在加爾各答和新加坡之間取得了新的中轉港。貢榜王朝的國王敏東實行改革,及給予英國部分特權,但仍難以遏制英國野心[11]:84。1885年11月,英軍再度入侵緬甸,引發第三次英緬戰爭。28日,英軍自水路攻佔緬甸都城曼德勒,迫使貢榜王朝投降。英國最終得以控制緬甸全境,設首府於仰光[12]:40。緬甸在1886年1月1日正式劃入英屬印度帝國,成為印度一省[5][13][3]。
1885年後,仍有緬人參與抵抗運動繼續對抗英國統治,英國勢力將鄉村領袖結合入殖民政府以統治鄉村,並且對各民族採「分而治之」政策:直接統治緬族,間接統治其他族。緬甸傳統的佛教王朝覆滅,社會劇變。英人和緬人通婚,還產生英緬混血兒族群。英緬混血在之後的歷史一度成為緬甸的優勢族群。1886年,英國知會中國清廷,稱會延續緬甸向中原王朝朝貢的傳統[14],每十年朝貢一次,清廷承認英國管治緬甸[15]。緬甸的僧團長期依靠王室供養,緬甸王室覆亡後,亦面臨生存危機[5]。英國推動世俗教育,以英緬雙語教學,並鼓勵基督教會傳教辦學。緬甸傳統文化在教育領域遭到邊緣化[5]。
英屬緬甸以稻米為單一作物,出口至英國以及英國殖民地。英國並且開發緬甸的木材、石油與錫礦。[12]:44緬甸的交通和教育獲得大幅改善。英國人致力開發水路,使得無數蒸氣船得以航行於伊洛瓦底江。為彌補水路的不足以及鎮壓反抗,英國人也興建與改善鐵路和道路。此時,大量的印度移民湧入導致勞工廉價,印度資本家也進入緬甸,威脅緬甸經濟。因此緬甸人開始產生對印度人的仇視,以致在1930年爆發反印度人的暴動。[12]:44
英國發展英式教育,影響緬甸佛教,使僧侶開始反抗,所以緬甸佛教成緬甸民族主義與反殖民推力。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民族獨立浪潮也傳入緬甸。1920年,仰光大學爆發反對殖民教育的「國民教育運動」,導致「佛教青年會」結合其他團體成立「緬甸人民團體總會」,其開放與改革政治與教育要求被英國拒絕。1930年代,學生與農民暴動持續,英國改採懷柔政策。[12]:44
1937年4月1日,英國殖民當局裁撤緬甸省[16],成立緬甸部,聽命於印緬事務大臣。新法訂立,緬甸建立議會選舉制度,制定新的緬甸旗幟和徽章,緬人獲得部分政治權利。但這亦令緬人相信,英國試圖區別對待緬甸,從而不必推行其在印度的改革。巴莫出任首任緬甸首相,但他因抗命而於1939年遭撤換,並在1940年由吳蘇接任。吳蘇在1942年因聯絡日本而被捕。1938年,緬甸中部油田發生罷工和示威,很快擴大為全緬總罷工,影響深遠。仰光學生佔領殖民政府駐地,英國騎警出動鎮壓,打死多名學生。曼德勒的僧侶發動示威,17人被警察射殺。這場運動史稱緬歷1300年革命[17];12月20日,首位示威者昂覺(Aung Kyaw)犧牲,這一天被定為波昂覺日[18]。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在1942年5月佔領緬甸,成立以巴莫為首、名義上獨立的緬甸執行政府。在日本的支持下,反對英國殖民政府、渴望獨立的昂山將軍(又譯翁山)宣佈緬甸從英國獨立。1944年,昂山轉而支持美英的同盟國一方。1945年日本投降後,同盟國宣佈緬甸獨立有效。戰後的緬甸仍受英國控制。
日軍投降後,英國需在緬甸重建權威。在關於如何對待緬人領袖昂山及緬甸國軍隊的問題上[19],英國將軍路易斯·蒙巴頓勳爵決定赦免巴莫等民族主義者,而不作定罪審判[17]。1941年起擔任緬甸總督的雷吉納德·多爾曼-史密斯回緬復職。新殖民政府將重點置於經濟重建上,而迴避民族主義和獨立議題。緬人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則繼續反抗殖民統治,不過該組織亦因和緬甸共產黨有分歧,而在1946年7月將緬共開除出同盟[17]。
1946年8月,赫伯特·蘭斯爵士繼任總督。9月,仰光警察罷工,之後擴大至政府職員。蘭斯爵士和昂山會面,邀請昂山及其他自由同盟成員加入總督執行委員會,以平息罷工[17]。於是,新的執行委員會着手推進獨立議題。1947年1月27日,昂山和英國首相克萊門特·艾德禮達成協議[17],艾德禮保證緬甸在一年內完全獨立。緬共及部分保守派民族主義者不滿於這一協定,進一步同昂山派系對立。2月12日,昂山同少數民族代表召開彬龍會議,各族代表同意建立統一的緬甸聯邦[17][20],但並非所有民族代表皆參與會議,若開人和克倫人更發動武裝起義。1947年4月,昂山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在制憲會議選舉中大勝[17]。
1947年7月19日,曾擔任過總理的保守派人士吳蘇派人將昂山及數位閣員刺殺[17][21],這一日被緬甸政府定為烈士節。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由吳努出面繼續組閣。12月10日,英王御准緬甸獨立法案。1948年1月4日,吳努按照緬甸獨立法案宣佈緬甸正式獨立,完全脫離英國[17]。
緬甸的傳統經濟可歸類為再分配經濟,由官方指定重要商品的價格。雖然緬甸百姓重農輕商,但緬甸仍得益於其在中印商路中的中間位置,而自商貿大量獲利。英國殖民者令緬甸經濟成為其殖民帝國經濟的一部分,從而進入全球市場,轉變為殖民地出口經濟的模式[5],稻米種植業和開採業得到發展,其人均生產總值曾位居東南亞第二位。緬甸一度是世界第一稻米出口地,這些大米大多流入歐洲市場,儘管近鄰印度頻遭饑荒[22]。緬甸亦曾出產全球四分之三的柚木[23]。
緬甸建立起殖民地經濟,社會的面貌亦隨之轉變。英國人大加開發伊洛瓦底江三角洲,這裏土地肥沃,林地茂密。英國人砍伐樹林,開墾田地,向歐洲市場輸送大米。1869年起,蘇伊士運河通航,貿易規模擴大,大米成為緬甸的主要出口貨品。大群中部緬人移居到伊洛瓦底江三角洲種植稻米,改變了該地的人口構成和財富分配狀況[5];仰光超越紐約,成為20世紀20年代世界第一移民目的地[24]。緬甸的總人口當時為1,300萬,這樣的移民規模相當於2006年的英國每年接收200萬的移民[24]。
1853年,英國人在仁安羌建立原油基地,成立伯馬石油公司壟斷產業,仁安羌成為亞洲較早開發的油田[25]。英國推進緬甸的工業化,伊洛瓦底江流域得到鐵路貫通,數百艘蒸汽船航行江面。殖民當局掌控緬甸的航運及各大主要產業,從而在經濟發展中獲益,但廣大平民難以在其中獲利[5]。
數以千計的印度勞工移居緬甸,他們較之緬人,可以接受更低的薪水,因此得到英國僱主青睞。他們亦成為今日許多印裔緬甸人的祖先。在英屬時期緬甸較大的一些城市,如仰光、實兌、勃生、毛淡棉,印度移民成為主要族群。為了開墾新田地,許多農民需要資金,但英國銀行並不向他們提供抵押放貸,於是來自印度的仄迪族放貸人(稱為「切蒂亞爾」)抓住機會,向緬人提供帶抵押的高利貸,令一些農民破產,加劇緬印矛盾。社會劇變,一些緬族農民無以謀生,只得偷盜搶劫,令緬人遭到英國人嫌惡,貼上懶惰散漫的標籤。緬甸的兇殺案連年增多,證明社會自我調節的能力有所失控[26]。
作為主體民族的緬族處在各民族的底層。白人為統治者,英緬混血兒、印度人、華人和皈依基督教的少數民族得到重用,而緬族則被排除在公職和軍隊之外[24]。英國人、英緬混血兒和印度人在緬甸擔任公務,殖民軍隊由印度人、英國人、英緬混血兒,以及克倫人等緬甸少數民族組成。喬治·歐威爾著有小說《緬甸歲月》,講述一名英國木材商人在緬甸的經歷,其中的一段話可窺見英屬時期緬甸社會的病疾:「外國地主和外國放貸人經營緬甸的經濟,大量資源得以出口,而廣大平民卻越發貧困。農民越來越窮,越來越多的人失去營生。緬甸社會趨於崩潰,飢貧交加,公序良俗不再,罪案與日俱增[27]。」
20世紀30年代起,全球米價下跌,緬甸的稻米產業受到重創,之後數十年都未能恢復元氣[28]。二戰期間,為應對日軍入侵,英國當局採用焦土戰術,鎢礦、錫礦、鉛礦、銀礦等礦場,油田,政府機關皆被英國人夷為平地,以免惠及日軍。盟軍亦在日佔緬甸開展大面積轟炸。緬甸在1948年獨立時,各地基礎設施悉數毀棄,儘是廢墟[29]。
在緬甸被英國完全吞併前,緬甸的新聞法容許記者揭露王室成員和官員的過失,且豁免他們報導新聞的刑事責任[30],因此緬甸的新聞自由度曾在亞洲名列前茅[31]。但英屬緬甸實施新聞管制,殖民政府於1878年通過的《本地語言新聞法》旨在抑制本地語言報章的反英宣傳;1898年出台的《刑事訴訟法》則規定殖民政府有權力以散播虛假訊息,攻擊殖民政權為由,利用叛逆罪和煽動罪控告任何人士[32];1933年出台的《緬甸無線電報法》更禁止緬甸民眾擅自持有無線電設備[33]。不過,在此期間,於緬甸出版發行的報刊種類繁多,報刊數目不斷增加。1911年,緬甸共有44種報刊,至1921年增加到103種[34],至1930年代末再增加到超過200種,比1921年多了一倍[34]。其中也不乏像《太陽報》一樣宣傳緬甸民族意識與獨立抗爭的報刊[35]:107。
在文學界,受到英國文化的影響,緬甸古典形式的詩歌劇作開始逐步讓位於西方的現代戲劇及小說[36]:108。1904年,詹姆斯·拉覺參照法國作家大仲馬的《基度山伯爵》中的部分情節,並結合緬甸的社會現實,創作了《貌迎貌馬梅瑪》,這是一部描述男女愛情生活的小說,也是緬甸文學史上的第一部小說作品[37]。
英屬緬甸建立後,英國人、印度人相繼來到當地,他們的飲食文化也逐漸被緬甸社會所接納吸收,緬甸民眾開始使用刀、叉、調羹、盤子等餐具吃飯,進餐時,也使用西式餐桌椅取代原先席地而坐的習慣,西式糕點、奶茶以及印度餅等食品也被引進當地,並形成了在地特有的緬甸奶茶[38]: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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