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瑞·艾倫·福多(Jerry Alan Fodor,1935年4月22日—2017年11月29日)是美國的哲學家和認知科學家。他擁有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哲學教授的職位,在心靈哲學與認知科學領域,他也是一個多產作家,為心靈模塊性和思想語言假說,以及其它一些觀點鋪設了基礎。他以其煽動性且有時論戰式的論證風格而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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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多論證說,諸如信念和欲望之類的心理狀態,是個人與心理表徵之間的關係。他堅持認為,只能夠以心靈中的思想語言(LOT)來正確說明這些表徵。此外,這種思想語言本身是實際存在的東西,編碼於大腦中,而不僅僅是有用的說明工具。福多追隨一種功能主義,他堅持認為,思維與其它心理過程主要由操作於表徵的句法之上的計算所構成,這些表徵組成了思想語言。
對福多來說,心靈中最重要的部分,諸如知覺與語言過程,是以模塊或「器官」的方式來構建的,他根據其因果作用和功能作用來定義它們。相對而言,這些模塊是彼此獨立的,也獨立於心靈的「中央處理」部分,該部分所具有的特徵是更全局且更不定域。福多提出,這些模塊的特徵容許了與外在物體的因果關係的可能性。反之,這也使得心理狀態有可能具備關於世界中的東西的內容。從另一方面來說,中央處理部分就負責各種內容同輸入與輸出之間的邏輯關係。
儘管福多起初拒絕了心理狀態必須擁有因果的、外在決定的方面這一觀點,但是因為關於心理內容的意義與指稱的這麼一個問題,他近年來將大量寫作和研究投入到語言哲學中,因為要研究關於問題。他在該領域的貢獻包括所謂的「不對稱因果的指稱理論」,以及反對語義學整體主義的許多論證。福多強烈反對對於心靈的還原論解釋。他論證說,心理狀態是可多重實現的,並且在科學中存在着說明層次的等級,這就使得,比如說,較高階的心理學或語言學理論的概括與規律,無法根據關於神經元和突觸的行為的低層次說明來獲得。對於被他說成是站不住腳的達爾文主義和新達爾文主義自然選擇理論,他還成了一個著名的批評者。
傳記
傑瑞·福多1935年出生在紐約市,有猶太血統。他與Sydney Morgenbesser一起學習,於1956年獲得哥倫比亞大學文科學士學位(最優等),並在希拉里·普特南的指導下於1960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56年到1986年,福多在馬薩諸塞州劍橋市的麻省理工學院任教。1986年到1988年,他是紐約市立大學(CUNY)的正教授。從1988年至今,他是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的新澤西州哲學與認知科學教授。[1]除了在哲學上的興趣外,福多還熱烈地注意歌劇,並在《倫敦圖書評論》上定期為此及其他話題撰寫通俗的專欄文章。[2]
福多以前在羅格斯的一個同事,新神秘主義哲學家科林·麥克金用這樣的話來描述福多:
「福多(現在是個親密的朋友)是個身體強健的紳士,並且經常有更加強健的論證風格。他害羞,同時又健談……難對付的雄辯家,承載着敏感的靈魂……在哲學問題,特別是在福多心目中所鍾愛的一個問題上與他不一致,可能是令人引以為戒的經歷……在你早上的第一杯咖啡之前,不要與他的敏捷頭腦、創造力和機智糾纏。福多在當今世界被公認為「領軍的心靈哲學家」,讓傑瑞·福多加入羅格斯[大學]的教員行列,立即就使它成為重鎮。七十年代我在英格蘭遇到過他,並且……發現他從智力上講是貨真價實的(儘管我們並不總是看法一致)。」[3]
福多是榮譽性的協會斐貝塔喀帕(Phi Beta Kappa)和美國文理科學院的成員。他獲得了眾多的獎勵和榮譽:紐約州里根獎金、伍德羅·威爾遜獎學金(普林斯頓大學)、格林大臣研究員(普林斯頓大學)、福布萊特獎學金(牛津大學)、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研究員,以及古根海姆獎金。[4]他於1993年贏得了心靈哲學和認知哲學的首個吉恩·尼科德獎。[5]他為該獎所作的系列演講,後來於1995年由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出版成冊 ,題為《榆樹和專家:心理語及其語義學》(The Elm and the Expert: Mentalese and Its Semantics)。[6]在1996-1997,福多在牛津大學發表了享有聲望的約翰·洛克演講,題為《概念:認知科學在哪裏出錯了》(Concepts: Where Cognitive Science Went Wrong),這接着成為了他1998年在牛津大學出版社的同名書籍。[7]他還給美國哲學聯合會發表過關於哲學自然主義的帕特里克·羅馬內爾演講(2004)和關於心靈哲學的羅伊斯演講(2002)[8],擔任了其東部分會的副會長(2004–2005)和會長(2005–2006)。[9]
他與妻子,語言學家Janet Dean Fodor居住在紐約,並有兩個已成年的孩子。
福多與心理狀態的本性
在福多的《命題態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s,1978)一書中,他介紹了這樣的觀點:心理狀態是個體與心理表徵之間的關係。儘管他的立場這些年來有許多變化,但意向性態度是關聯的這一觀點從最初的構想直到現在[update]都保持不變。[10]
在那本書中,他試圖表明,心理表徵(特別是思想語言中的句子)是如何必然地去說明心理狀態這一關聯的本性。福多考慮了兩種可供選擇的假說。第一個假說完全否認了心理狀態的關聯性特徵,而第二個假說認為心理狀態是二元關係。後一個立場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卡爾那普式的觀點,即這樣的關係是介於個體與自然語言的句子之間的[11][12][13],以及弗雷格式的觀點,即關係是介於個體與這種句子所表達的命題之間的。[14]福多自己的立場卻是,為了恰當地解釋意向性態度的本性,有必要運用個體、表徵和命題內容之間的三元關係。[10]
表徵實在論按這樣的方式把心理狀態當作三元關係,就使得有可能把解決該問題所必需的所有要素都連在一起。進一步地,心理表徵不僅僅是信念與欲望的對象,而且還是心理過程運作於其上的領域。它們可以被認為是心理內容的句法概念與功能結構的計算概念之間的理想紐帶。根據福多,這些概念是我們關於心理過程的最佳說明。[10]
心靈的功能結構
沿着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開闢的道路,福多逐漸產生了對於心理先天論觀念的鄭重信奉。[15]先天論假定了許多認知功能與概念的天賦性。對福多來說,這個立場是從他對行為主義與聯想主義(associationism)的批評中自然形成的。這些批評同樣把他引向了心靈模塊性假說的構想。
歷史上,關於心理結構的疑問被劃分成關於機能本性的兩種對立的理論。第一個可以被描述為「水平的」觀點,因為它把心理過程視為非定域機能之間的交互作用。例如,一個判斷,無論它是關於知覺經驗的判斷還是關於理解語言的判斷,仍是一個判斷。第二個可以被描述為「垂直的」視角,因為它宣稱我們的心理機能是定域的、被遺傳決定的、與不同的神經學結構相關聯,等等。[15]
垂直的視角可以被追溯到19世紀叫做顱相學的運動,及其創立者弗朗茲·約瑟夫·加爾。加爾宣稱,可把心理機能與大腦特定的物理區域相關聯。因此,一個人的智力水平,例如,可以被原原本本地從他大腦後頂葉上特定隆起的尺寸中「讀出來」。[16]這個過分簡單的模塊性觀點在上個世紀期間被反駁了。
福多在20世紀80年代復興了模塊性的觀念,而沒有精確的物理可定域性概念,並以1983年出版的專著《心靈的模塊性》(Modularity of Mind)成為其最大膽的支持者。[16]特別是模塊性的兩種屬性,信息封裝(informational encapsulation)與定域性(domain specificity),使得有可能把功能結構的問題與心理內容的問題連結在一起。由個體的背景信念獨立加工出信息的能力,是這兩種屬性所承認的,容許福多對心理內容的概念給出原子論的因果說明。換句話說,最主要的想法是,心理狀態的內容的屬性不僅僅依賴於它們作為其一部分的系統的內在關係,同時也可以依賴於它們與外在世界的因果關係。[16]
使福多非常苦惱的是,福多的心理模塊性、信息封裝與定域性的概念,被芝農·派利夏恩等認知科學家以及史迪芬·平克與亨利·普洛特金等進化心理學家及其他許多人所接受和擴充了。[17][18][19]但是福多抱怨說,平克、普洛特金以及被他挖苦地稱為「新綜合體」的其他成員,已帶着模塊性以及類似的想法走得太遠了。他堅持認為,與這些研究者要讓我們相信的東西相反,心靈並不是「大量模塊化的」,距離用計算模型或任何其他模型來說明心靈,仍舊有很長一段路。[20]
意向實在論
在《內容理論及其他論文》(A Theory of Content and Other Essays,1990)中,福多着手處理了他的另一個核心概念:心理表徵的實在性問題。[21]福多需要通過為表徵實在論辯護,來為這個觀念辯護:心理狀態的內容是以諸如LOT中的那些一樣的符號結構所表述的。
福多從對於所謂標準實在論的一些批評開始。根據福多,這個看法被描述為兩個不同的斷言。其中一個考慮心理狀態的內在結構,並斷言這種狀態是非關聯的。另一個關心心理內容的語義理論,並斷言在這種內容的因果作用與信念的推理網絡之間存在着同構。在當代的心靈哲學家中,多數看法似乎是,這兩個斷言中的第一個是錯誤的,但第二個是正確的。福多背棄這一看法,接受第一個論點為真,而強烈拒斥第二個為真。[21]
福多特別批評了丹尼爾·丹尼特的工具主義。[21]丹尼特堅持認為,對於意向性狀態,實在論者有可能並不必讓他自己承認心理表徵的實在性。[22]現在,根據福多,如果一個人仍停留在這種分析的層次上,那麼是沒有可能來說明意向性的策略為何起作用的:
- 「對於工具主義有種標準的異議……:如果關於信念/欲望的心理學事實上是錯誤的,難以說明為何關於信念/欲望的心理學能運作得這麼好……正如普特南、Boyd和其他人所強調的,從理論在預測上的成功到該理論為真,的確存在着一個假定的推論;並且當我們正在處理唯一發揮作用的理論,該理論在預測上是用成功來加冕的,這就更加有可能了。並不明顯的是…在解釋信念與欲望上,這樣一個假設為何不該對闡釋信念/欲望的實在論概念產生有利的作用。」[23]
福多同樣也有以心語(LOT)的方式來支持心理表徵實在性的正面論證。他堅持認為,如果語言是思想的表達,並且語言是系統化的,那麼思想就必定同樣是系統化的。福多利用諾姆·喬姆斯基的工作,既為了把他的心靈理論模型化,也為了駁斥諸如聯結主義的替代性結構。[24]喬姆斯基[25]用兩個更基本的概念來說明自然語言中的系統性:生產性(productivity)與複合性(compositionality)。
生產性指的是,從一組給定的符號中,表徵系統有着無限生成新表徵的能力。「約翰」、「愛」和「瑪麗」允許句子有「約翰愛瑪麗」和「瑪麗愛約翰」的結構。福多的思想語言認為表徵可以分解為多個組成部分,而這些分解的表徵可被構建成新的字符串。[24]
比生產性更重要的是系統性(systematicity),因為它不依賴於對人類認知的不可靠理想。該論點指出,認知者能夠憑藉對其他句子的理解來理解某個句子。例如,沒有一個理解「約翰愛瑪麗」的人不能理解「瑪麗愛約翰」,沒有一個理解「P和Q」的人不能理解「P」。系統性本身作為自然語言和邏輯的一種屬性很少受到質疑,但也有一些質疑認為思維和語言一樣,是系統性的。還有一些來自聯結主義傳統的人試圖建立非經典的網絡來解釋顯然的語言系統性[26]。
系統性與生產性依賴於語言的複合結構這一事實意味着,語言擁有組合的語義學(combinatorial semantics)。如果思想同樣擁有這樣一個組合的語義學,那麼就必定存在思想的語言。[27]
福多提供的支持表徵實在論的第二個論證,涉及思維的過程。這一論證觸及關於心智表徵理論與其結構模型之間的關係。如果心理語的句子需要一個獨特的精緻過程,那麼它們就需要某種類型的計算機制。心理表徵的句法概念緊緊伴隨着這樣的觀念,即心理過程就是只作用於它們所闡釋的符號形式的計算。而這就是「心靈計算理論」。因而,對基於古典人工智能的結構模型的護衛,就不可避免地要經過對心理表徵的實在性的護衛。[27]
對於福多來說,關於思想過程的這個形式化概念,同樣有利於凸顯符號的因果作用與它們所表達的內容之間的相似之處。在他看來,句法在符號的因果作用及其內容之間起着中介的作用。符號之間的語義關係可以用它們之間的句法關係來模擬。連接兩個符號的內容的推論關係,可以用形式化的句法規則來模擬,這些規則控制着一個符號如何從另一個符號中推導出來。[27]
內容的本性
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福多支持了關於心理內容與意義的因果概念。關於內容的這個觀念和他的早年生涯所贊成的推論作用語義學形成鮮明的對比。截至2010年[update]2010年,福多批評推論作用語義學(IRS),因為它對整體主義的一種極端形式的承認,排除了將心靈真正自然化的可能性。而自然化的過程必定包含以原子論且因果的方式來對內容進行的說明。[28]
福多對整體主義進行了許許多多、各種各樣的批評。他把一切不同的整體主義概念所具有的核心問題,認定為:語義評價中的決定性因素是「認識鍵合」(epistemic bond)這一觀念。簡單來說,如果某人認為P的意義對於確定Q的意義是相關的,那麼P就是Q的一個認識鍵合。意義整體主義強烈依賴於這個概念。在整體主義下,心理狀態的內容的同一性,只能夠由認識鍵合的全體來決定。而這使得心理狀態的實在論成為不可能的東西:
- 「如果人們對於認識相關性的評判在絕對一般的方面有差異,並且如果我們經由認識鍵合的全體來追隨意義和個別意向性狀態的整體主義,那麼後果就將是,兩個人(或就此而言,同一個人的兩個時間段)將決不會處於同樣的意向性狀態。所以,兩個人決不可能被歸入同樣的意向性概括。所以,意向性概括也是決不可能成功的。再一個所以,意向心理學也是沒希望的。」[28]
福多批評了語義評價只涉及符號系統單元之間的內在關係這一觀念,便可以採取關於心理內容和意義的外在主義立場。對福多而言,近年來,對心靈的自然化問題被牽扯上了這樣的可能性:以非意向性且非語義的方式給出「一塊世界關聯到(表達、表徵、滿足)另一塊的充分條件」。如果要在心靈表徵理論內部實現這個目標,那麼挑戰就是設想一種能夠建立對LOT中原初的非邏輯符號建立解釋的因果理論。福多最初的提議是,決定了心理語中「水」的符號表達H2O這一屬性的東西,是該符號的出現與水有確定的因果關係。這個因果理論在直覺上的說法就是福多所謂「天然的因果理論」(Crude Causal Theory)。根據這個理論,符號的出現表達了作為其出現原因的屬性。例如,名稱「馬」,說的就是是匹馬的馬。為了能這樣做,在出現符號「馬」的某些屬性與決定了某件事是出現「馬」的某些屬性之間,有某種類似法則的關聯,就是必要而充分的了。[21]
這個理論的主要問題就是錯誤的表徵。「一個符號表達了一個屬性,如果…必需是所有且只有這種屬性的存在才導致符號的出現」,這種觀念有兩個不可避免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並非所有馬都導致了馬的出現。第二個問題是,並非只有馬才導致了馬的出現。有時候A(馬)是由A(馬)所導致的,但在其他時候——例如,當由於距離遠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一個人把牛混同為馬時——A(馬)是由B(牛)所導致的。在這種例子中,符號A不僅僅表達了屬性A,而是屬性A與B的析取。天然的因果理論因而沒有能力把符號的內容是析取的與不是析取的例子區別開。這引起了福多所說的「析取問題」。
福多用被他界定為「稍微不天然些的因果理論」來回應這個問題。根據這一進路,有必要打破天然的因果理論所基於的對稱性。福多必須找到某種把A由A所導致(真)與A由B所導致(假)區分開來的標準。根據福多,出發點是,假的情況在本體論上依賴於真的情況,反之不然。換句話說,在真內容(A = A)與假內容(A = A或B)之間,存在着依賴的不對稱性。第一個可以獨立於第二個而存續,但是第二個只因為第一個的存在才出現:
- 「從語義學的觀點看,錯誤一定是意外:如果在「馬」的外延中沒有牛,那麼對於「馬」的意義來說,就不能要求牛被稱為馬。另一方面,如果「馬」並不意味着它所意味的東西,並且如果這對於馬來說是個錯誤,那麼牛就永遠不可能被稱為「馬」。將兩者放到一起可以看到,錯誤地說出「這是馬」的可能性預設了正確地說出它的語義學基礎的存在,但是反之不亦然。如果我們用「天然的因果理論」來說這個,那麼牛導致一個人說「馬」這一事實,依賴於馬導致一個人說「馬」這一事實;但是馬導致一個人說「馬」這一事實,不依賴於牛導致一個人說「馬」這一事實……」[21]
功能主義
在20世紀60年代期間,諸如唐納德·戴維森、希拉里·普特南和福多等不同的哲學家,試圖解決一個疑難,即發展出一條道路來保持心理因果關係和所謂「民間心理學」的說明效力,同時堅持對世界的物質主義視角,即不能違背「物理學的普遍性」。他們的提議是,首先,拒斥心靈哲學中當時支配性的理論:行為主義和類型同一理論。[29]邏輯行為主義的問題是它無法解釋心理狀態之間的因果關係,並且這樣的因果關係對於心理學說明似乎是必不可少的,特別是如果一個人認為行為並不是單個心理事件/原因的效果,而卻是一連串心理事件/原因的效果。另一方面,類型同一理論無法說明這個事實:根本上不同的物理系統可能發現自身處於同樣的心理狀態。除了強烈地以人類為中心(為什麼人類就該是宇宙中唯一思維的有機體呢?),類型同一理論還無法處理神經科學中積累起來的證據,即每一單個的人腦與其他所有的都不同。因此,談論不同的物理系統中共同心理狀態的不可能性,表明它自身於不僅僅是不同物種之間的,而且也是同一物種的不同有機體之間的。
根據福多,用功能主義,一種設計出來克服二元論與還原論二者缺陷的假說,可以解決這些問題,這裏並不談細節,想法是,不管實現心理狀態的物理基質如何,重要的是心理狀態的功能。這個觀點的基礎在於多重實現性心理原則。按照這個觀點,例如,我與計算機可以都例示(「實現」)了同樣的功能狀態,雖然我們是由完全不同的物料製成的(見右圖)。在這個基礎上,功能主義可以被歸類為個例物理主義(token materialism)的一種形式。[30]
進化
福多與生物學家Massimo Piattelli-Palmarini合著了一本名為《達爾文哪兒錯了?》的書(2010),在這本書裏把新達爾文主義描述為「令人痛苦地不加批判的」,並把達爾文的進化理論稱為是「高估了環境在形成一物種的顯型中的作用而低估了內生性變量的影響。」"[31][32][33]進化生物學家Jerry Coyne[34] 把這本書形容為是「一種對自然選擇的極其誤導性的批判」並且「如其誇張般的對生物學的無知。」[35]
批評
一大批各類不同方向的哲學家挑戰了許多福多的觀念。例如,思想語言假說被指責為要麼深受無窮倒退之苦,要麼就是多餘的假設。特別是西蒙·布萊克本在1984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既然福多把自然語言的學習說明成「在思想語言(LOT)假說中形成與確證的過程」,這就讓他面臨一個問題,即為什麼LOT本身就不應該被認為「還需要另一種更基礎的表徵基質,在其中形成並確證假說,使得LOT本身可以被學習?」如果自然語言的學習需要某種表徵基質(LOT),為的是使自然語言可以被學習,那麼對於LOT本身以及隨後這個表徵基質的表徵基質等等,永無止境,為什麼不應該說同樣的話呢?另一方面,如果LOT不需要這樣的表徵基質,那麼自然語言的學習為什麼就需要它呢?在這種情況下,LOT會是多餘的。[36]作為回應,福多主張,LOT是獨一無二的,這是由於它就是先天的,並不必通過先前的語言來學習。
1981年,丹尼爾·丹尼特闡述了另一個反對LOT的論證。丹尼特提出,基於我們面對電腦行為的證據,以及關於我們自己一些無意識行為的證據,對於說明命題態度,明確的表徵似乎不是必需的。在與電腦程式的棋類遊戲期間,我們經常將這樣的態度歸屬於電腦,說些「它認為皇后應該被移到左邊」這樣的事情。我們將命題態度歸屬於電腦,並且這有助於我們說明並且預測它在各種情境中的行為。卻沒有人會提出,電腦實際正在其電路內的某處,思考或相信着與心語中的命題態度「我相信我能撂倒這傢伙」同等的東西。丹尼特提出,同樣的東西對於我們每天的許多自動行為明顯也是正確的,諸如在窒息性環境中「欲求呼吸新鮮空氣」。[37]
一些語言學家和語言哲學家批評了福多自稱是「極端」的概念先天論。例如肯特·巴赫使得福多要應付他對於詞彙語義學和一詞多義的批評。福多宣稱,對於「keep」、「get」、「make」和「put」這樣的動詞,是沒有詞彙結構的。他提出,作為替代的選擇,「keep」僅僅表達了概念KEEP(福多將概念表示成大寫,藉此把它們與屬性、名稱或其他這樣的實體區分開)。根據福多的理論,如果在個別詞語和概念之間有直截了當的一一映射,那麼「穿着衣服」(keep your clothes on)、「保留收據」(keep your receipt)和「持續洗手」(keep washing your hands)都將共享同一個KEEP概念。據推測,這個概念鎖定到了獨一無二的外在屬性keeping。然而,如果這個想法是正確的,那麼「保持」(RETAIN)一定在「保持收據」(RETAIN YOUR RECEIPT)中挑出了不同的屬性,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保持衣服(retain clothes on)或保持洗手(retain washing hands)。此外,在說明概念「快」(FAST)如何相異地造成「快車」(FAST CAR)、「快車道」(FAST DRIVE)、「快速通道」(FAST TRACK)和「夏令時間」(FAST TIME)的內容時,福多的理論同樣有問題。[38]這些句子裏「fast」的相異解釋是否是在英語的語義學中被指定的,亦或語用學推理的結果,是件有爭論的事情。[39]對於這類批評,福多自己的回應是坦率地用概念來表達的:「人們有時習慣說存在一定是模稜兩可的,因為看看『椅子存在』和『數字存在』之間的區別吧。一個常見的回答是:經過考慮,椅子存在和數字存在之間的區別,似乎像數字和椅子之間的區別那樣顯著。既然你用後者來說明前者,你不需要讓『存在』也變成一詞多義的。」[40]
福多堅持認為,有數量巨大得或許不合情理的概念是原始而不可定義的,這令一些批評者難以接受。例如,福多把諸如「效果」、「島嶼」、「梯形」和「星期」等概念都當作是原初的、先天的且不可分析的,因為它們都落在被他稱為「詞彙概念」的範疇內(對於那些,我們的語言有單個詞語)。針對這個看法,巴赫論證說,概念「雌狐」(VIXEN)幾乎確實是由概念「雌性」(FEMALE)與「狐狸」(FOX)組合成的,而「單身男子」(BACHELOR)是由「單身」(SINGLE)與「男人」(MALE)組合成的,等等。[38]
參見
參考文獻
書籍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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