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28」爆炸事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京“7·28”爆炸事故map

32°06′52″N 118°49′20″E

Quick Facts 南京「7·28」爆炸事故, 位置 ...
南京「7·28」爆炸事故
Thumb
「7·28」爆炸衝擊波將邁堯路土崗段一處建築的玻璃完全摧毀
位置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
原南京塑料四廠廢棄廠區
日期2010年7月28日
10時11分(UTC+8)
死亡至少13人 非官方說法80多人[來源請求]
受傷300多人
Close

南京「7·28」爆炸事故發生在北京時間2010年7月28日上午,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的已廢棄的南京塑料四廠在拆遷過程中被挖斷了丙烯管道造成大量易燃的丙烯外泄,10時11分,丙烯和空氣的混合物遇明火發生了劇烈爆炸。爆炸波及鄰近的道路和居民區,造成重大傷亡[1]

事故經過

爆炸前後

Thumb
7·28爆炸衝擊波對棲霞大道南側的影響

2010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左右,一施工隊在萬壽村15號附近的南京塑料四廠停產廠區進行平整場地過程中[2]挖斷了一根南京烷基苯廠江蘇金浦集團金陵塑膠廠輸送丙烯的管道導致丙烯泄漏,並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上午9時56分,屬於轄區內的邁皋橋消防中隊首先接到支隊調動指令,該中隊立即派出了3輛消防車、22名官兵火速趕往現場對管道泄露進行緊急救援[3]。10時06分,中隊的消防員趕到泄露現場,緊急疏散圍觀群眾,此時現場已經是白霧一片[3]

在上午10時10分左右,76路公交車司機王飛駕駛着滿載乘客的公交車行駛在邁化路上,在行駛到土崗路段時他聞到空氣中有異味,他看到地面飄着的白霧,判斷這是「化工氣體」並認為可能會導致爆炸[4]。他旋即打開車門疏散乘客,車上人員撤離後,王飛開始倒車準備離開[4]。與此同時,76路公交車司機高廣明也駕車達到土崗路段,高廣明聞到了異味準備停車時,車輛突然自動熄火。高廣明認為有氣體泄漏,馬上就讓乘客迅速撤離。[4]

上午10時11分左右,附近一小飯館產生明火[5][6],泄漏的丙烯與空氣的混合物遇明火發生劇烈爆炸[7][8]。爆炸發生處附近建築在瞬間內遭到嚴重損毀,沿街的簡易棚房和樓房頂層的自建簡易房基本坍塌[9],棲霞大道對面燕華花園馬路一側的數棟居民大樓,所有房屋的玻璃全被震碎,屋內一片狼藉[10]。附近一座通訊塔被炸毀搜救人員在現場找到5具屍體。

Thumb
7·28爆炸衝擊波對建築外部產生的破壞

許多南京市民感到疑似地震的水平晃動,並看到煙霧,市內中央門地區的震感也尤為強烈,十多公里以外都可以看見升上半空的火焰和黑煙。

王飛在倒車過程中遭到了衝擊波的襲擊,車窗玻璃遭到了爆炸濺射出的石塊的襲擊,而高廣明的76路車在爆炸中被燒到只剩空殼[4]

救治與傷亡情況

Thumb
7·28爆炸衝擊波對棲霞大道北側的影響

爆炸發生後,傷員被緊急送往離事發地點最近的邁皋橋醫院、武警醫院和江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救治。由於受傷人數太多,這三家醫院很快飽和,其他傷員以及重傷員被送往鼓樓醫院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南京市第一醫院[11]。根據現有的報道,各醫院接收傷員的部分統計數字如下:[12][13][14]

對於事故傷亡情況,中新網稱至28日中午有300餘人入院救治,其中52人重傷[15],28日晚CCTV報道稱有12人遇難,15人傷勢危重[16]。29日南京市政府公佈的死亡人數上升到13人,另有120人住院治療,其中14名危重傷員已有3人脫離生命危險[17]。有媒體質疑市政府發佈的傷亡人數被低估,市政府則承認死傷人數統計不完整[18]

  • 此事件使得附近醫院血庫告急,A、O型血緊缺[19]
  • 事故周邊的道路被管制。
  • 29日中午,第二批趕來營救的南京新港消防中隊隊員從救援現場退下來吃午餐。一名隊員說:「還有10多個人被埋在下面」。《瀟湘晨報》記者在爆炸區尋找數次,因警察的阻隔沒能找到救援地點,只是見到一名牽着三條狗的退下來的隊員說「沒有發現生命跡象」。[10]而南京市府29日公佈的死亡人數(13人),比央視28日公佈的死亡人數僅多1人。

事故責任

Thumb
邁堯路爆炸一側建築受損嚴重,近乎摧毀,現場已被圍牆包圍。
  • 7月29日,中標拆遷的揚州宏運基礎配套公司邵殿軍、實際負責拆遷的董來榮、在現場操作機械挖斷丙烯管線的方強鋒,以及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部副部長蔣山尊等4人被警方作為肇事者刑事拘留[20]。據調查,邵殿軍、董來榮與方強鋒之間存在親屬關係。在原計劃的拆遷完成後。董來榮又計劃將埋在地下的管道變賣換錢,並在以給與一半利益為條件換取邵殿軍的同意後,指令方強鋒進行管道的挖掘。又因蔣山尊工作的疏忽,對事故現場地下管道進行了錯誤地標註。從而造成易爆氣體管道被破壞,其中的氣體泄漏,繼而引發爆炸的事故。[21][22]
  • 2008年12月,邵殿軍因行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2004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等四部門頒佈的《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檔案查詢與處理辦法(試行)》:「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個人行賄犯罪案件……行賄數額滿5萬元,不滿10萬元的,一年內不得參加本省範圍內的招投標活動。」但該項目法人並未按照規定禁止邵殿軍參與招投標。[23]
  • 事故發生地附近有多個居民住宅區,但分佈着塑料廠、液化氣廠、加油站、加氣站等多家化工企業和密佈地下的化工管線。在爆炸事故發生前,該地區曾發生多起火災與可燃性氣體泄漏事故。2009年,事故發生地附近計劃新建了一座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引發了居民們拉橫幅、喊口號等抗議活動,那一場抗爭以居民失敗,加氣站順利建成告終。當時,當地居民曾在網上寫了不少文章,冀圖獲得輿論的關注和支持,一篇網帖中就曾斷言「早晚會出事」。[24]
  • 東南大學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周勤教授認為,房子建到了安全距離之內,政府和企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5]

輿論和新聞管制

  • 至少5份省屬和市屬報紙對此次大爆炸或是輕描淡寫,或是閉口不談,包括發行量居全國晚報三甲的《揚子晚報》。[26]
  • 江蘇電視台城市頻道中午新聞在現場直播江蘇省委書記梁保華的視察過程,當時有一位領導跑過來,質問正在直播的記者王吉強:「你叫什麼名字,把電話給我。哪個讓你們做直播的啊?」記者只得切斷了信號,沒能完成直播。打斷直播的這位官員江蘇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徐光輝至今沒有道歉。[27]
  • 中國國內網絡上關於該直播門的視頻幾乎全被刪除[28]
  • 南京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事故情況。[29]
  • 7月28日晚20時,CCTV新聞頻道《東方時空》欄目的新聞《有害氣體不會傷害環境和人員》稱泄露的丙烯和焚燒產生的一氧化碳對人與環境無害[30],該新聞的內容和矛盾的標題引起了一些網友的不滿和諷刺。
  • 7月29日,南京市民黃某因散佈爆炸致數百人死的謠言,被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實施治安處罰。[31]

對死亡人數的質疑

官方公佈死亡13人的數據是各方爭議的一個焦點。《新聞晨報》報道,一名事發後在第一時間進入現場的市民對該報記者表示,他親眼看見一間房屋倒塌後,全家六口僅有一人生還,此外附近「中華飯店」的16名員工僅有1人生還。在29日的新聞發佈會會場,有記者對死傷數字表示懷疑,但未得到相關負責人正面回應。[32]爆炸目擊者,企業家陳光標在爆炸當天接受上海電視台採訪時說,看見100多具屍體被抬出來,[33][34]但8月2日又澄清說「100多具屍體」是「百十個傷員」的口誤[35]國際在線28日中午的報道稱,有300多人受傷、79人死亡,但稍後即將「死亡79人」改為「52人重傷」[36][37]。《蘋果日報》則報道說一名網民說某當地醫生說,醫院要求他們盡力救治重傷者,並且讓他們「撐過三天」[34][38]

參考文獻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