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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漂人事件是指1667年(丁未年)漂流至朝鮮的95名在台灣與日本對渡的東寧王朝男女官商全數由朝鮮押送至清朝處決的事件。
明朝末年,中國海上貿易發達,其間時常發生海難而導致漂流事故,漂流到朝鮮的漢人被朝鮮稱為「漂漢」。明清鼎革以後,由於東亞政治形勢的劇變,「漂漢」問題已不僅僅是救助撫恤問題,而演變為政治問題。因為朝鮮雖然臣服於清朝,內心卻希望反清復明;清朝則對海外的漢人(尤其是未剃髮的)嚴加防範,「漂漢」往往會遭到清政府的嚴厲審問乃至極刑。因此朝鮮王朝對於「漂漢」問題的態度十分矛盾糾結。1650年(朝鮮孝宗元年),朝鮮曾欲將「漂漢」送入日本,但由於領議政李景稷泄露給清朝敕使,導致「漂漢」被轉送入北京,最後全部處死。
1653年,又有一群已剃髮的漢人商船漂流到朝鮮濟州島,他們自稱「以南京蘇州府吳縣人,弘光元年奉旨過洋,往賈日本。遽遭李子成之亂,且緣清朝侵伐南京,弘光天子被害,天下洶擾,小商等不敢回歸,轉投交趾,行商爲業,今至七年。竊聞清朝愛民如子,故將還本土,正月二十二日自日本發船,二月初九日到貴國地方,遇風船敗,同伴二百十三人皆溺死,存者僅二十八人」。[1]領議政鄭太和主張依前例送入北京,朝鮮孝宗雖有不忍,但仍聽從鄭太和的意見。[1]大臣閔鼎重上疏爭辯道「嗚呼!漂海漢人,豈非我昔日天朝之赤子乎?設令國家不幸至此,尚何忍一切縛縶遺黎,驅送仇敵,略無疑難哉?此誠人情之所怫鬱,聖心之所怛然者也。況前日所送,皆被屠殺,而今又知其不免,而迫就死地,豈我國之所可忍爲也?」[2]孝宗以李景稷泄露一事指出:「耽羅漂漢,雖無爾言,予亦惻然。大義不須言,求之人理,實所不忍。前日我國之人不能善處,束縛天朝赤子,投諸虎狼之口,竟至斬殺無遺,予常痛恨。今又以此輩驅送彼中,予豈忍此乎?但念既不能善處,則雖以煦煦少仁,掩置不送,其在國家之計,漏洩之患,亦不可不慮。」[2]閔鼎重又主張將「漂漢」送入濟州島,孝宗則表示以後遇到「漂漢」,不報給地方兵使,而直接密報給備邊司,再由朝廷處置,以免泄露之患。[2][3]因這次事件確立了朝鮮王朝對「漂漢」的政策。
1667年5月,四艘東寧商船前往日本國長崎港進行貿易途中遭遇暴風雨,其中一艘脫離並漂流至濟州島[4]。這批漂流人表明自己乃東寧王國延平嗣王鄭經的旅日商旅[5],並自稱「大明福建省官商人」,以林寅觀、曾勝以及陳得為主官[6]。由於男性漂流人並未剃髮、身穿明制服色,並說着屬於漢語分支的閩南語泉州方言,因而讓朝鮮士大夫認為「明朝」依然存續著[7]。此外,林寅觀更說明自己亦負有向日本乞師的任務[8],卻因為遺失國王鄭經寫給日本國王的書信,而使朝鮮方面懷疑其真實的來歷。朝鮮政府因懼怕清朝方面的壓力,決定將95位漂流人押送至漢城軟禁,並再送至清朝遼東,而全數遭清廷殺害。
事後,閔鼎重回顧與孝宗的對話時說:「往在壬辰,以船事,臣有陳達……丁寧受教如此,而今日事,先為宣洩若玆,莫知其所以然也。」隱約批評顯宗沒有執行孝宗定下的對「漂漢」的保護政策。[9]朝鮮政府為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規定日後漂流至朝鮮者,就地遣返。[10][11]
根據《丁未傳信錄》中多家的記述,可以發現林寅觀等人所言多不符史實或似是而非,推斷可能是這批官商亦不明瞭當時東亞的局勢[12]。而這些種種也是朝鮮方面最終將漂人押送清朝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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