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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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選是香港民主派爭取實行「一人一票」普選的訴求,目的在於爭取由香港人直接選舉行政長官、以及全部立法會議席。[1][2][3]以程序公義確保市民有「真正選擇」,普選程序須落實民主選舉制度之兩大理念:參政權之「開放參與」和保障「實質競爭」之正當程序。民主派指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述「普選」:「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普選」要先經提名委員會「篩選」程序,而中共方案之提名委員會非由普選產生,所以衍生「真普選」倡議,以資識別,有時會寫作「真·普選」。真普選聯盟認為無論由選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或由有一定得票率的政黨提名候選人,皆明顯符合「民主程序」,機構提名或限制候選人數目等篩選辦法則違反民主理念。經歷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與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均尚未達到真普選聯盟的「真普選」的目標。選舉委員會界別與席位的劃分被認為缺乏民意與公平的基礎,能夠投票選舉該委員會的只有數量很少的選民,任意性反映在界別名額的劃分上,傾向性則反映在功能界別的設置明顯傾向於商界。[4]真普選聯盟將目標擺在2016年及2017年政治制度改革。[5]
2008年1月,香港泛民主派舉行爭取2012雙普選大遊行,主軸為「堅持2012真普選 不要2017假民主」。[6][7]2009年11月,前布政司、政務司司長及立法會直選議員陳方安生表示:若然香港政府無誠意推動「真普選」,泛民主派可考慮總辭等任何行動。[8]同年12月,香港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五區總辭,全民公決」動議案,梁家傑將「2012年雙普選」改為「落實真普選及取消功能組別」。[9]
針對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由泛民主派政黨、團體及議員與學者個人於2013年3月合作組成的真普選聯盟表示,香港人要政府接受問責,就必須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透過普及而平等的選舉選出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10]任何篩選或預選機制如令廣受香港人支持的參選人無法成為候選人,必然是假普選,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會被剝奪,有關的選舉並非真正的選擇。所謂的「愛國愛港」並無客觀法律定義,這類要求容易淪為政治審查。真普聯對此表示堅決反對。[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