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
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出任人選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選舉是一種正式的決策過程,由人們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出任人選、或適用於整個組織的過程。因此,選舉的性質有別於其他選擇方法,如比賽篩選、隨機決定或市場決定。選舉通常被定義為被管治者意願的一種正式表達方式,這些表達的意願會集合併轉化為一種集體決策,用來決定誰可以管治,包括誰可以繼續執政、誰應該下台、和誰應該取而代之[1]。
選舉是現代文明社會行使政治權力的重要方式。雖然沒有一套完美的、關於選舉之單一普世之國際標準,但確已形成一些共識,包括通過舉行自由、平等且定期之選舉來保證成人之普選權,不記名投票且免於脅迫之原則,一人一票之原則[2]:21。選舉是一種民主過程,通常所有成年公民都會擁有投票及選擇的權利,稱為選舉權,而符合並滿足特定條件以及資格者,還有被選舉權。
奉行代議民主制的國家或地區,會透過選舉選出議會成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如總統、總理、首相)等,也會以此選出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員。依照功能的不同,代議民主制的選舉可分為國政選舉、地方選舉等兩大種類,前者指國家元首、國會議員等全國或中央政府層級的選舉,後者則指地方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的選舉。除此之外,選舉也被廣泛應用於許多私人組織或商業機構,由民間團體、學校以至公司,也會採用選舉作為制定人事決策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