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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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議長負責主持歐洲議會的各種辯論和活動,並在歐洲聯盟內部和國際上代表歐洲議會;絕大多數的歐盟法律和預算案都需要有歐洲議會議長的簽名才能正式施行。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2年1月22日) |
Quick Facts 歐洲議會議長, 尊稱 ...
歐洲議會議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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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標誌 | |
歐洲議會 | |
尊稱 | 議長[1] |
地位 | 議會主持官員 |
所屬 | 歐洲議會 |
機關所在地 | 法國斯特拉斯堡 |
任命者 | 歐洲議會 |
任期 | 兩年半,可連任 |
首任 | 保羅-亨利·斯巴克 |
設立 | 1952年 |
副職 | 歐洲議會副議長 |
網站 | europarl.europa.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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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議長的任期為兩年半,通常情況下人選主要來自歐洲議會內最大的兩個黨團。自歐洲議會前身成立於1952年以來,一共產生了30名議長,其中3人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