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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越南邊界在狹義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之間的陸地邊界,全長1281公里。雖然兩國都同意陸地邊界,但對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的領土爭端使兩國之間的海上邊界不明確。
19世紀初,越南阮朝立國,臣服於清朝,是為清朝的屬國。鴉片戰爭後,西方勢力進入亞洲。1885年,清政府在中法新約中承認法國對越南的宗主權。中越傳統邊界逐漸成型。此後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越南一直為法國勢力範圍。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蔣介石派出盧漢將軍部下20萬名中華民國國軍士兵進攻北緯16度以北的中南半島去接受日本人的投降,並在此留守,至1946年為止[1]。
1975年,越南統一,而中越之間的分歧日趨激烈。中越邊界糾紛終在1979年演變成中越戰爭。戰爭結束後,雙方小規模衝突不斷。越南方面陸續占領羅家坪大山、扣林山、老山、者陰山、法卡山等地區。1980年起,中國方面陸續收復羅家坪大山、扣林山。老山、者陰山、法卡山三座山脈的主峰本為中越傳統邊界的分界點,山脈分屬兩國。兩山戰役後,中國方面基本占據三座山脈的全部山峰。戰火至1990年代方才平息。
1991年11月5日,越南共產黨中央總書記杜梅訪問北京,中越關係正常化。中越簽署《關於處理兩國邊境事務的臨時協定》,第一條第一款規定:雙方須按現在邊界實際情況進行管轄,任何一方不得人為地改變這一邊界實際情況。1992年,中越開始商談邊界協定問題。此時,中越陸地邊界為「已定界」,「它是在中越之間歷史形成的傳統習慣線基礎上,由中國清朝政府和作為殖民當局的法國政府於19世紀末通過《續議界務專條》和《續議界務專條附章》等15個劃界和勘界文件劃定的。[2]」
1993年10月,中越簽署《關於解決邊界領土問題的基本原則協議》,對陸地邊界、北部灣、南海問題等提出基本框架。至1999年初,談判尚無進展。2月,越南共產黨中央總書記黎可漂訪華,與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發表聲明,兩國必須於1999年內簽訂陸地邊界談判協議。10月25日,越南方面接受中國方面的「一攬子解決方案」,雙方達成一致。12月初,中國總理朱鎔基訪問越南。12月30日,中越簽署《中越陸地邊界條約》及其附件。雙方爭議的227平方公里土地中,越南獲得113平方公里,中國獲得114平方公里[2]。
陸地邊界約為1,281公里(796英里)。它始於老撾的三邊交界,然後前往北部灣,途經少數民族居住的山區。在一些地區,兩國之間的陸地邊界沿著河流延伸。 特別是沿著紅河河段,從龍堡河口(河口縣五道口村附近)到南溪河口(河口縣和老街市之間),沿著紅河流域。龍寶和南溪的下段也是邊境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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