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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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1036年—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南豐(今江西南豐)人。北宋大臣,進士出身,為曾鞏之弟。

生平

熙寧二年(1069年)被韓維王安石推薦,漸受重用。其間與呂惠卿協助王安石制定新法,計有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農田水利法,大臣及朝士多反對新法,唯獨呂惠卿與曾布始終堅定不移。升為修起居注,任翰林學士三司使。呂惠卿因父喪丁憂,王安石推薦曾布接替。

熙寧七年(1076年),朝臣大力反對市易法宋神宗令曾布追究,曾布發現呂嘉問多收利息,利用官府權力而行兼併之事。最後曾布因反對市易法,被王安石撤職,貶為地方官,知饒州潭州(今長沙)、廣州桂州等地縣令元豐末年,恢復為翰林學士,遷戶部尚書

司馬光為政,諭令增捐役法,曾布不同意曰:「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義不可為。」結果又被外調。紹聖元年(1094年),宋哲宗親政,任知樞密院事,力贊章惇紹述」,新法又得到推行。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哲宗病故,章惇以為「端王輕佻,不可以君臨天下。」曾布斥道:「章惇,聽太后處分!」宋徽宗即位,向太后聽政,擔任宰相主持國政,韓忠彥擔任左相,時人戲稱「龜鶴宰相」,[1]繼續推行新法。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向太后駕崩,宋徽宗親政。崇寧元年(1102年),被蔡京所排擠,御史交相彈劾:「呼吸立成禍福,喜怒邃變炎涼」。多次貶為地方官,發往太平州(今安徽當塗)居住,貶為司農卿,分司南京,再貶為賀州別駕廉州司戶大觀元年八月初二日(1107年8月21日),死於潤州(今江蘇鎮江)。[2]觀文殿大學士,諡「文肅」。

曾布一生積極參與王安石變法,在司馬光執政時,仍堅定地維護新法,《宋史》將曾布列入奸臣傳,但梁啓超稱他是「千古骨鯁之士」,「其才其學,皆足以輔之」。其妻魏玩為宋朝女詞人之一。

家族

  • 祖父:曾致堯
  • 祖母:□氏
  • 父親:曾易占
  • 嫡母:周□、吳□
  • 生母:朱□
  • 大哥:曾曄
  • 二哥:曾鞏
  • 三哥:曾牟
  • 四哥:曾宰
  • 六弟:曾肇
  • 妻子:魏玩
  • 長子:曾綎,兒媳:□氏
  • 次子:曾纓,兒媳:□氏
  • 三子:曾繰,兒媳:□氏
  • 四子:曾紆,兒媳:□氏
  • 五子:曾絢,兒媳:□氏
  • 六子:曾紱,兒媳:□氏

注釋

延伸閱讀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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