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鍾琪(1686年11月8日—1754年4月2日),字東美,號容齋,諡襄勤,籍貫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1]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將領,累官拜川陝總督,爵封三等威信公,屢平邊地叛變。乾隆皇帝稱其為「三朝武臣巨擘」。其著有《姜園集》、《蛩吟集》等,其祖上世居涼州鎮總兵管轄的永泰營。[2]
威信襄勤公 岳鍾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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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等威信襄勤公爵 | |||||||||||
大清少保、西路寧遠大將軍、兵部尚書、川陝總督 | |||||||||||
國家 | 清朝 | ||||||||||
時代 | 清前中期 | ||||||||||
主君 | 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 | ||||||||||
姓 | 岳姓 | ||||||||||
名 | 鍾琪 | ||||||||||
字 | 東美 | ||||||||||
號 | 容齋 | ||||||||||
位階 | 從一品武職 | ||||||||||
封爵 | 三等公(1724年,38歲) 三等侯(1732年,46歲) 三等威信公(1749年,63歲) | ||||||||||
族裔 | 漢族 | ||||||||||
籍貫 | 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永泰堡) | ||||||||||
本貫 | 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永泰堡) | ||||||||||
祖籍 | 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永泰堡) | ||||||||||
出身地 | 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永泰堡) | ||||||||||
其他名號 | 「三朝武臣巨擘」 | ||||||||||
出生 | 清朝聖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 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今白銀市景泰縣永泰堡) | ||||||||||
逝世 | 清朝高宗乾隆十九年(1754年) 享年69歲 四川資州(今四川資中) | ||||||||||
諡號 | 襄勤 | ||||||||||
墓葬 | 白銀市景泰縣岳家墳 | ||||||||||
祠廟 | 涼州蓮花山嶽家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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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
同知(捐納)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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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康熙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1686年11月8日)生於涼州府莊浪廳永泰營。傳為岳飛二十一世孫,出生於武將世家,其父岳升龍為康熙朝的議政大臣,四川提督,當年隨康熙皇帝西征噶爾丹,頗有建功,康熙帝曾賜予匾聯「太平時節本無戰,上將功勳在止戈」。
其叔父岳登龍,官至涼州鎮總兵,其家族世居於涼州府。岳鍾琪受到父親、叔父栽培,自幼熟讀兵法,習武學射。岳鍾琪20歲從軍開始戎馬生涯,由捐納同知改為武官,被任命為四川永寧協副將。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岳鍾琪33歲,其年準噶爾汗策妄阿拉布坦出兵襲擊西藏,康熙帝令十四皇子胤禵為大將軍,延信為平逆將軍,噶爾弼為定西將軍,岳鍾琪為先鋒,進行征討。岳鍾琪率軍日夜兼行,其間曾經領六百人招撫裏塘、巴塘,當地長官達哇蘭不從,岳鍾琪於是將其拘捕並斬首於軍前,乘勢除去反抗分子3000餘人。此舉的威懾效果使其他各部相繼獻戶籍請降,兩地的民變因此平息。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噶爾弼令岳鍾琪帶4000人為前鋒先行到達昌都待命。岳鍾琪到達後獲悉敵軍已調集部隊扼守三巴橋,阻擊清軍西進。昌都與敵軍駐地洛隆距離600里,中間隔著天險怒江,是為入藏第一險,敵軍如果斷掉三巴橋,則清兵難以入藏。岳鍾琪當下決定「宜乘敵未集而先發制之」,遂令懂當地話的士兵30餘人,穿著當地人服飾抄小道迅速地抵達洛隆,向該地土司出示密檄,命其協助緝捕叛亂份子。當夜就擒獲五人,就地正法,敵軍震驚。於是岳鍾琪借勢招撫六個部落,民人萬戶,為進軍拉薩鋪平道路。戰事結束後岳鍾琪還師四川,獲朝廷授左都督,四川都督,賜孔雀翎。
雍正元年(1723年)37歲的岳鍾琪奉命撫定青海。當時的撫遠大將軍年羹堯奏請皇上,要求岳鍾琪隨軍出發。岳鍾琪率6000精兵經過雪帶區域,克服了高山症嚴重缺氧的症狀,一路西行招撫了上寺東策卜,下寺東策卜,南川塞外郭密九等諸番部。翌年朝廷授岳鍾琪為「奮威將軍」,繼續進軍青海,成功收復被和碩特佔領的青海地區六十萬平方華里的領土。青海事畢,雍正帝授岳鍾琪三等威信公,賜黃帶及御製五言律詩二首,又命岳鍾琪為甘肅提督兼甘肅巡撫。
雍正五年(1727年)有言成都訛言鍾琪將反。雍正帝對此諭旨曰:「數年以來,讒鍾琪者不止謗書一篋,甚且謂鍾琪為岳飛後裔,欲報宋、金之仇。鍾琪懋著勳著,朕故任以要地,付之重兵,川陝軍民尊君親上,眾共聞之。今此造謠之人,不但謗大臣,並誣川陝軍民以大逆。命巡撫黃炳,提督黃廷桂嚴加查訪」。不久,查到此湖廣人盧宗寄居四川,因私事造蜚語,無主使者,論斬[3]。
雍正六年(1728年)湖南漢人曾靜聽聞其事後,派門人張熙致信岳鍾琪,勸其反清叛亂[4]。岳鍾琪假裝同意,騙出口供,反過來抓捕二人,引發呂留良案。事後雍正帝褒獎岳鍾琪忠心,並由於軍事需要,仍舊對他委以重任,加封寧遠大將軍,少保,責令進擊準噶爾部的入侵。
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帝指責岳鍾琪征討準噶爾不力,使準噶爾進犯哈密。大學士鄂爾泰對岳鍾琪落井下石,參劾他:「專制邊疆,智不能料敵,勇不能殲敵」。副將軍張廣泗則參劾他:「調兵籌餉,統馭將士種種失宜」[5]。結果岳鍾琪因「誤國負恩」罪名被削爵免官,交兵部拘禁。
雍正十一年(1733年),大將軍查郎阿又上奏控告岳鍾琪「驕蹇不法」,同時參劾其部屬張元佐疏防,要求將其降級。
雍正十二年(1734年),當時大學士紛紛送出:『奏擬岳鍾琪斬立決』的摺子。而執掌帥印後下場慘淡的在當朝已有先例,例如年羹堯、紀成斌、曹勷都是曾立戰功的將領,但因在科舍圖之役上失利分別以疏防和戰敗為由遭到斬首。
然而雍正帝在再三思量後決定「筆下留人」,在大學士的摺子上改為斬監候(把死刑改為緩期,猶如現代的死緩),因此將岳鍾琪收監。
乾隆十三年(1748年)三月,由於大金川叛亂而清廷出兵多時未果,乾隆帝想到岳鍾琪,先授予他總兵之銜,後改授四川提督,其時岳鍾琪已屆六十二歲。
乾隆十四年正月,岳鍾琪隨經略大學士傅恆參與平定大金川土司之戰,連續攻占康八達、塔高等山頭,之後長驅直入,叛亂酋長莎羅奔勒烏圍(今四川金川縣東)大營,莎羅奔以前跟隨過岳鍾琪平西藏,討青海,因而懼於岳鍾琪,只好乞降。投降後,清廷保持其土司的任命。三月,恢復爵位,子孫降等世襲。
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珠爾默特那木札勒叛亂,時年64歲的岳鍾琪奉命出兵康定,會同總督策楞,結果成功討平叛亂。乾隆十九年三月初十日(1754年4月2日),岳鍾琪抱重病出征鎮壓陳琨時,病卒四川資州(今四川資中),時年六十八歲,乾隆帝賜諡「襄勤」,歸葬景泰縣永泰故城岳家墳。
注釋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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