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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的牌子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簡稱國務院新聞辦、國新辦,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對外加掛的牌子(歷史上曾實體設置,稱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簡稱中央外宣辦)。
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在中央幹部會議上發表《目前的形勢與任務》講話,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0年代的三大政策即「在國際事務中反對霸權主義、維護和平,台灣回歸祖國、實現祖國統一,加緊經濟建設、就是加緊四個現代化建設」。其中,前兩項政策即參與國際事務、加強對台工作,都對對外宣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1980年3月,中共中央書記處專門討論對外宣傳工作,決定成立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協助中央統一領導對外宣傳工作。1980年4月8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對外宣傳小組,作為國際宣傳及對港澳台僑宣傳的協調策劃機構。1982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對外宣傳小組的請示,決定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在中央不少部門和省一級設立了新聞發言人。1982年6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召開全國地方對外對台宣傳工作會議,胡耀邦、鄧穎超、廖承志等領導到會講話。1983年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對外宣傳小組聯合發文《關於實施〈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和加強對外國記者工作的意見》。1983年11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制定並下發《新聞發言人工作暫行條例》[1][2]。
中央對外宣傳小組附屬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由主要涉外部門領導成員組成,朱穆之任組長。具體工作由中共中央中宣部外宣局負責,為此成立了中央對外宣傳小組辦公室。1987年機構改革和精簡時,考慮到宣傳部門的機構設置過多,決定取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工作歸併到中共中央宣傳部。1987年12月,中共中央撤銷中央對外宣傳小組[2]。
1988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決定,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由胡啟立、芮杏文等7人組成,胡啟立為組長,芮杏文為副組長。該小組的工作任務為:「經常分析意識形勢領域的動態,研究和掌握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其它帶有全局性的問題;協調宣傳、理論、文化、新聞、出版等有關意識形勢的工作;對宣傳、理論隊伍的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3]
1990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恢復中央對外宣傳小組。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在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對外宣傳工作。涉及國際形勢及外交政策重大問題的宣傳,請示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3]。
1991年1月起,中央決定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在國務院掛名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那時,該機構對內是「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對外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993年,「中央對外宣傳小組」改為「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對外名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不變)[2],2014年3月併入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1]。
根據有關規定,國務院新聞辦承擔下列職責:
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建制撤銷前,原國務院新聞辦設置下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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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任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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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任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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