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煒(1960年1月20日—),安徽巢湖人,1978年10月參加工作,前中國共產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傳及網絡領域官員,中共十八大代表[2]。曾任新華社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兼國家網信辦主任等職務。2017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9年3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魯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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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 |
任期 2014年4月—2017年10月 | |
部長 | 劉奇葆 |
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兼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 | |
任期 2013年5月10日—2016年6月29日 | |
總理 | 李克強 |
總書記 | 習近平 |
前任 | 王晨 |
繼任 | 徐麟[1] |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
任期 2011年3月—2013年4月 | |
市長 | 郭金龍 → 王安順 |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常委 兼北京市委宣傳部部長 | |
任期 2011年3月—2013年4月 | |
市委書記 | 劉淇 → 郭金龍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巢湖市 | 1960年1月20日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配偶 | 已婚 |
兒女 | 一子 |
居住地 | 北京市 |
母校 | 廣西廣播電視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
職業 | 政府官員 |
專業 | 語文 |
生平
1978年10月魯煒參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記者。1978年7月至10月,安徽省巢縣廟崗鄉魯集大隊回鄉知青。1978年10月至1984年9月,安徽省巢縣小學、中學教師,桂林風動工具廠機械工人、宣傳幹事。其間,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在廣西廣播電視大學語文專業學習[2]。
1991年4月至1994年6月,任新華社桂林記者站站長、桂林支社社長。1994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新華社廣西分社副社長、黨組成員。1997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新華社廣西分社社長、黨組書記。其間,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在廣西大學研究生班學習[2]。2000年起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001年10月至11月,魯煒任新華社副秘書長,兼任總經理室總經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任新華社黨組成員、副秘書長、秘書長,兼總經理室總經理、中國經濟信息社社長、新聞信息中心主任。2004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新華社副社長、黨組成員,並先後兼任秘書長、經濟信息編輯部主任、中國經濟信息社控股董事長兼總經理、金融信息交易所理事長、中國金融信息大廈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融信息交易所理事長、國家金融信息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其間,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班學習,2006年9月至11月在中央黨校省部級進修班學習,2008年11月至2011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院工商管理專業攻讀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
2004年5月升任新華社副社長後,據稱魯煒組織了一個專人團隊,改變了以前對中共領導報道嚴肅、呆板的做法,在報道中大膽刻畫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個人思想及鮮明個性。該團隊的作品包括指出溫家寶出身貧賤、與中國網民交流談患腦溢血母親、下礦井與礦工一起啃吃饅頭、邀農民工到中南海會見、探視愛滋村孤兒、讀詩《仰望星空》、引經據典掉書袋、替無助的農民工討薪等[3]。
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兼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5][6][2]。2014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2]。
2013年8月10日,魯煒召集微博、網絡名人座談,提出「七條底線」的共識,並敦促名人遵守該七條原則[7]。同時,魯煒希望名人承擔社會責任,作為正能量,為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中國夢」而出力[8]。當日參加會議的名人有紀連海、廖玒、陳里、潘石屹、古永鏘、陳彤、周小平、薛蠻子、徐世平、齊向東、孫健、胡延平、張國慶、高龍、徐小平、李未檸等[9]。
2013年12月10日,魯煒在第二屆中韓互聯網圓桌會議上作主旨演講[10]。2014年6月23日,魯煒出席在倫敦舉行的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第50次大會高級別政府會議,闡述了中國關於ICANN國際化的觀點和主張[11]。2014年9月10日,夏季達沃斯論壇第八屆年會在天津開幕,魯煒出席了以「網絡經濟的未來」為主題的分論壇活動並發言[12]。2014年9月19日,魯煒出席首屆「中國-東盟網絡空間論壇」[13]。
2014年10月30日,魯煒出席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並答記者問。對於網絡審查制度,他表示:「我們現在不能允許的是,(外國互聯網企業)既佔了中國市場,又掙了中國的錢,還來傷害中國[14][15]。」
紐約時報中文網稱魯煒為「中國互聯網的守門人」[15]。2015年4月,因被稱為「有權決定億萬網民看什麼」,魯煒入選《時代周刊》2015年「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16][17]。2015年9月,魯煒陪同習近平訪問美國[18]。
2015年12月18日,魯煒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閉幕式上致辭,呼籲以烏鎮峰會為起點,攜手推動全球互聯網共享共治;以四項原則(尊重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合作開放、構建良好秩序)為基礎,積極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以五點主張為指引,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19][20]。
2016年6月起,魯煒不再擔任中央網信辦主任職務,僅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2]。
2017年2月,經中央批准,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對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等4個單位試點開展「機動式」巡視。機動式巡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巡視制度的一項創新,被稱為「游動哨」、「突擊隊」,其問題導向更鮮明,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機動地選定巡視任務,哪裡問題反映突出就到哪裡去。2017年6月10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班子反饋了「機動式」巡視情況,指出「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21][22]
2017年10月24日,魯煒以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的身份到陝西延安調研[23],這是他最後一次以該身份外出調研。
2017年11月14日,魯煒被調查。21日晚上,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魯煒由此成為中共十九大以來首位落馬的正部級官員。上述信息也顯示,接受組織審查前魯煒已經被免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職務[24]。中央決定對魯煒涉嫌嚴重違紀進行組織審查的消息公布後,中央網信辦分別於當晚和11月22日上午召開室務會和全辦黨員幹部大會,傳達學習中央決定精神[25]。
2017年11月22日,人民網微信公眾號轉載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十九大後「首虎」,為什麼是他?》[26],指出實踐證明,巡視制度有效管用,「機動式」巡視出奇制勝。2017年11月23日,中央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頭條連續兩篇文章點名魯煒,稱「魯煒接受組織審查,不僅彰顯了巡視利劍的強大威力,更對腐敗分子形成了強大震懾,不要以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無人再問,不要以為自己能夠捂着蓋着相安無事,該領受的懲罰遲早會來。魯煒被查消息發布後,迅速引爆輿論場,主流媒體紛紛在顯著位置轉載。人民日報客戶端相關新聞一天之內閱讀量已近千萬人次,位列熱點新聞首位。百度搜索相關新聞,結果已經超過百萬條。」「魯煒的落馬與中央巡視有密切聯繫。」[27]
2018年2月13日,中央紀委發布公告,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移送國家司法機關處理。公告以不同尋常的嚴厲措辭稱「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28][29]。2018年7月30日,新華社通報魯煒涉嫌受賄已被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0]。
2018年10月19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魯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00萬餘元。[31]
2018年11月14日,魯煒的懺悔書手稿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行的「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中首次公開展示。他在懺悔書中寫道:「我在政治上、經濟上、工作上、生活上,都犯下了嚴重的不可饒恕的錯誤,嚴重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基本的黨性原則和操守底線……我嚴重違反六大紀律,『七個有之』條條都犯,自己犯錯之多、之深、之惡劣,給黨的事業帶來巨大傷害,給黨的形象抹了黑,辜負了組織30年的教育培養……我誠懇地向組織認錯,悔錯,改錯。」而他在懺悔書中,亦提及了他的妻子和兒子:「我的生活作風問題使她受到了很大傷害,我們經常為此吵架,她對我完全絕望,曾經悲憤地對我說:『我管不了你,但遲早共產黨會管你。』而今,正是一語成讖!我的兒子,剛剛度過30歲生日。在他人生的路上,我沒有做好人生的榜樣,也沒有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32]。」
2019年3月26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魯煒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魯煒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魯煒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33][34]。
2013年7月,新華社記者周方以《人奶原來是道「菜」!?》在新浪微博上發表文章,稱當時宣傳口一副部級高官在北京會所色情哺乳,即在裸體少婦身上吃人奶,且不止一次參加類似的宴會,自由時報、法廣、NOWnews今日新聞稱該副部級高官為魯煒。[35][36][37][38][39]
作品
- 《15年風雨路——魯煒新聞作品選》
- 《泰國印象》攝影作品集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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