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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南北朝的南朝歷史的史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史》,唐朝李延壽撰。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劉宋永初元年(420),下迄南陳禎明三年(589)。記劉宋、南齊、南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的南朝史。《南史》與《北史》是唐初史家李延壽的作品。他撰寫這兩部書是為了「追終先志」,繼承父親李大師(570-628)未完成的事業。
中國二十四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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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 書名 | 作者 | ||
姓名 | 時代 | |||
1 | 史記 | 司馬遷 | 西漢 | |
2 | 漢書 | 班固 | 東漢 | |
3 | 後漢書 | 范曄 | 劉宋 | |
4 | 三國志 | 陳壽 | 西晉 | |
5 | 晉書 | 房玄齡等 | 唐 | |
6 | 宋書 | 沈約 | 蕭梁 | |
7 | 南齊書 | 蕭子顯 | ||
8 | 梁書 | 姚思廉 | 唐 | |
9 | 陳書 | |||
10 | 魏書 | 魏收 | 北齊 | |
11 | 北齊書 | 李百藥 | 唐 | |
12 | 周書 | 令狐德棻等 | ||
13 | 南史 | 李延壽 | ||
14 | 北史 | |||
15 | 隋書 | 魏徵等 | ||
16 | 舊唐書 | 劉昫等 | 後晉 | |
17 | 新唐書 | 歐陽修等 | 北宋 | |
18 | 舊五代史 | 薛居正等 | ||
19 | 新五代史 | 歐陽修 | ||
20 | 宋史 | 脫脫等 | 元 | |
21 | 遼史 | |||
22 | 金史 | |||
23 | 元史 | 宋濂等 | 明 | |
24 | 明史 | 張廷玉等 | 清 | |
相關 | 東觀漢記 | 劉珍等 | 東漢 | |
相關 | 新元史 | 柯劭忞 | 民國 | |
相關 | 清史稿 | 趙爾巽等 | 民國 | |
相關 | 點校本二十四史 | 顧頡剛等 | 共和國 |
李大師鑑於南北朝各朝歷史,記事重複,詳於本國而略於他國,「常以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南北分隔,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本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常欲改正」。於是發奮成就《南史》與《北史》。《南史》以《宋書》、《南齊書》、《梁書》及《陳書》為藍本,共566卷,又參考「雜史」千餘卷,刪繁就簡,事增文省,其中刪《魏書》、《宋書》最多,刪文多為詔誥、符檄、章表。《南史》有〈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但無〈表〉、〈志〉。
李大師卒於唐太宗貞觀二年(628年),當時《南史》、《北史》皆未能成書,最後由在史局工作的李延壽繼續撰述,「因於編輯之暇,晝夜抄錄之」,後因事離開史局,「以所得者編次之,然尚多闕,未得及終」,貞觀十五年(641年),繼續編撰,「因茲復得勘究宋、齊、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顯慶四年(659年)《南史》成書,「始末修撰,凡十六載」。司馬光給劉恕信中感嘆道:「乃知李延壽之書,亦近世之佳史也。雖於祥詼嘲小事,無所不載,然敘事簡徑,比於南北正史,無煩冗蕪穢之辭。竊謂陳壽之後,惟延壽可以亞之也。」自有南北二史之後,《宋書》、《南齊書》、《魏書》、《梁書》、《陳書》、《北齊書》、《周書》、《隋書》被稱為八書,史稱「二史八書」。《南史》與《北史》均廣為流傳,致「學者止觀其書,沈約、魏收等所撰皆不行」[1]。
《南史》與《北史》皆用「家傳」形式突出門閥士族的地位,以王、謝等大家為主,〈列傳〉多附傳,附傳的人物多屬家族成員,例如《南史·袁湛傳》附傳人物達12人,《北史·陸俟傳》附傳多至20人,前後相去百餘年,乃至於有大量的神怪迷信,王鳴盛批此甚謬妄。朱熹說:「南北史除了通鑑所取者,其餘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說。」[2]同時《南史》、《北史》內容亦有重複現象。《南史》中更刪除了部分判決文字(包含《後漢書》的作者范曄等人之罪名文字),使成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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