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等比數列的首項記作,公比記作,那麼該等比數列第項的一般項為:
換句話說,任意一個等比數列都可以寫成
在一個等比數列中,給定任意兩相連項和(其中),可知公比
給定任意兩項和,則有公比
這裡注意,若是偶數,則公比可取此結果的正值或負值。
此外,在一個等比數列中,選取某一項,該項的前一項與後一項之積,為原來該項的平方。舉例來說,。
更一般地說,有:
證明如下:
證畢。
從另一個角度看,等比數列中的任意一項,是其相鄰兩項的幾何平均:
此結果從上面直接可得。
如果有整數,使得 ,那麼則有:
證明如下:
由此可將上面的性質一般化成:
其中是一個小於的正整數。
給定一個等比數列 ,則有:
- 是一個等比數列。
- 是一個等比數列。
- 是一個等差數列。
從等比數列的一般項可知,任意一個可以寫成
形式的數列,都是一個等比數列,其中公比,首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