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憲法原則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一國兩制(英語:One country, two systems)全稱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為了實現中國統一而提出的一項基本國策[1]。「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和戰兩手基本方針[2]。「一國兩制」的主要內容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們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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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是時任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在1980年代為實現「統一中國」目標所提出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原則之一。「一國兩制」最初的目標是為了解決台灣問題(海峽兩岸關係問題),後來擴展到過去分別為英國和葡萄牙殖民地的香港及澳門[3]。在一國兩制方針中,香港、台灣和澳門可以(但不必然)能夠保留資本主義經濟和社會、政治制度,比如香港得以維持金融港地位,澳門保留博彩合法等區位優勢,而中國大陸則繼續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按照方針,「一國兩制」將於香港(1997年)、澳門(1999年)至少實施至2049年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因此香港、台灣、澳門並不一定能夠全然保留原有的制度,決定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在特別行政區,比如2019年一系列衝突後中央就直接訂定了國安法。隨著參加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三大黨派,包括民進黨,國民黨[4],民眾黨[5]候選人相繼以「香港一國兩制失敗」爲由,明確表態反對「一國兩制」,針對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一國兩制」基本上被認爲是一個「一廂情願」[6] 的設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