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贤(1461年—1540年),字承之,号凤山,四川重庆府长寿县(今重庆市长寿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书。

Quick Facts 聂贤, 籍贯 ...
聂贤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长寿县
字号 字承之
谥号 荣襄
出生 七月初五日
逝世 嘉靖十九年(1540年)七月
配偶 娶周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Close

生平

弘治三年(1490年)登庚戌科三甲三十三名进士,任湖广武昌县知县。弘治七年(1894年),调麻城县知县。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山西道监察御史

正德元年,改广东巡按御史。正德五年,为云南按察司副使。正德九年,担任湖广按察司副使。正德十二年,担任湖广按察使。两年后,为湖广右布政使。正德十六年(1521年),任河南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赣巡抚嘉靖四年(1525年),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随后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次年,担任南京刑部尚书,改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达案,削职为民[1]。嘉靖十一年(1532年),起为工部尚书,同年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十二年(1533年),为刑部尚书。嘉靖十九年(1540年)七月卒,诏赐祭葬,如例赠太子少保,谥荣襄。[2]

家族

曾祖聂成,祖聂子信,父聂濂,母徐氏。严侍下。弟聂春[3]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