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金(1467年—1544年),字国声,号凤山,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户部尚书。
Quick Facts 秦金, 籍贯 ...
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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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书 |
籍贯 | 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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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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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国声,号凤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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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 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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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三年(1467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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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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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钮氏,累封一品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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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子)秦泮、秦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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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二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四名,二甲三十二名进士,授户部福建司主事,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丁父忧归,起复原职。正德初年(1506年)升河南提学副使,改河南右参政,镇守开封,并在陈桥攻破赵𬭼。历任山东布政使,正德九年(1515年)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平定贺璋、罗大洪、龚福全叛乱,因功增俸一级,入为户部右侍郎[1]。
明世宗即位,改为吏部侍郎,因言官论争,复为户部右侍郎,改左侍郎,署户部事[2]。嘉靖二年(1523年)升为南京礼部尚书,上疏体恤百姓等建议,得到批准[3]。不久改为南京兵部尚书。孙交去职后,召为户部尚书。大礼议事件中,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五年后,因举荐起用为南京户部尚书。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归。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卒,赠少保,谥端敏[4]。
曾祖秦物初。祖父秦景薰。父秦霖。前母余氏,母王氏。严侍下。弟秦铭。
长子秦泮,号小山,嘉靖十一年卒,赠都察院都事。次子秦汴,号次山,官姚安知府。孙秦柄、秦楷、秦柱。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秦金,字国声,无锡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正德初,迁河南提学副使,改右参政。守开封,破赵𬭼于陈桥。历山东左、右布政使。承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诸王府所据山 场湖荡,皆奏还之官。降盗贺璋、罗大洪复叛,讨平之。郴州桂阳瑶龚福全称王,金先后破砦八十馀,斩首二千级,擒福全及其党刘福兴等。录功,增俸一级,荫锦衣世百户,力辞 得请。入为户部右侍郎。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庄田, 金述祖制,请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金言: “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 管庄之人。”帝称善,即从其议。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嘉靖二年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曰:“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精图治,动无 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陛下登极一诏,百度 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来多与诏违,百司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 初,逐庸回,任耆旧。比内阁拟旨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 初,听言如流,朝请暮报。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 此听纳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传陞、乞陞等官,一切厘革。此来恩泽过滥,封拜频 烦,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此来辄下镇抚,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核马数。乃因太监阎洪 等言,遂寝前诏,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国师、禅师。比来于禁 地设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来圣躬弗豫,天颜未复,此啬精 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预也;今政所以淆溷者,政在左 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所谓政在朝廷者, 非必皆独运也。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国势安于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 下,操此术而已。不则宫府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妇寺之情亲而听受有所蔽,名曰总揽,而 太阿之𨱔实移于下矣。”章下礼部,尚书汪俊力劝帝采纳,报闻。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寻就改兵部。孙交去,召为户部尚书。帝欲考兴献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与何孟春 等条张璁建议之非。及上圣母册,金及赵璜等复不至,帝频诘让。金为人乐易。及居官, 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为国。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地,以金言颇减。抚宁、山 海庄地赐魏国公徐达者,达卒仍归之官,定国公光祚请之,金执不可。给事中黄重、御史张 珩等先后争,金等复以为言,始报许。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中官梁谏请下部采金玉 珠石,金皆执奏,不听。奸人逯俊等乞两淮盐引三十万,帝许之。金力争不可,积失帝旨。六年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归五年,荐者不已,乃起南京户部,疏陈利民六事。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帝与张孚敬、李时评诸大臣,以金为贤,颇嫌其老。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逾岁致仕归。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赠少保,谥端敏。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二》,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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