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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民族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占族(占语:ꨂꨣꩃ ꨌꩌꨚ Urang Campa[4][5]、越南语:người Chăm/𠊛占:高棉语:ជនជាតិចាម),东南亚民族,公元2世纪建古国占婆,至1471年被越南后黎朝瓦解成多个土司自治领地,1832年被越南阮朝改土归流吞并灭国,今占人分布于柬埔寨东部、越南中南部,总人口约50万。占婆语属南岛语系,与印尼苏门答腊岛亚齐人的亚齐语最亲近。原为印度教徒,9-10世纪兼信佛教,至17世纪末部分变成穆斯林。
历史上,占婆国是以占族人为主体的国家(位于今天的越南中南部),后来在18至19世纪中叶,占婆国被越南灭国,占族人部分被越南人屠杀和同化,部分四处逃散。如今,占族比较集中的地区包括柬埔寨的磅湛省,越南的宁顺省和平顺省等。在泰国、老挝、马来西亚以及中国的海南岛也有占族人及其后裔分布,《宋史》卷489载:“雍熙三年(986年)……儋州上言:占城人蒲罗遏为交趾所逼,率其族百口来附。”这些海南岛的占族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回族,被学界称为回辉人。
占族人分为4个支系。第一个是受婆罗门教,即印度教影响的婆罗门占族,这一支系人数最多。第二支系数量也相当多,为婆尼占族,也称旧回教占族。第三支系是新回教占族,即伊斯兰占族。还有信奉占族传统信仰的赫雷占族。婆罗门占族和婆尼占族主要生活在越南宁顺和平顺两省。婆罗门占族自称为本地占族或婆占,以与婆尼占族相区分。婆罗门占族沿袭了印度教的多神信仰,而婆尼占族的回教早已完全本地化,与当地民间信仰合为一体。伊斯兰占族信奉正统伊斯兰,他们主要居住在越南安江省、西宁省和胡志明市等地,他们是移居柬埔寨的越南占族,后又回迁并生活在越南南部地区。赫雷占族主要生活在越南平定、富安等省,他们信奉原始信仰,文化与周边的巴拿族和埃地族比较相似。[6]
占族人群的母系遗传主要为孟-高棉人等中南半岛南部的土著居民。父系分别来自马来群岛、中南半岛和印度等南亚地区。与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越南北部不同,占婆受到印度文化的强烈影响。其地在汉代属于日南郡的象林县,隶属于交趾刺史部,是汉代疆域的最南端。当地土著又称“林邑”。东汉末年(192年),占人区连杀死象林县令,从中国独立,占据了日南郡的南部地区,以婆罗门教为国教,建立占婆补罗(Campapura,“pura”梵文意为“城邑”)。占婆建国初期,中国史书称之为“林邑”,南北朝以后则改称“占城”。至唐代又改称“占婆”、“占城”,国力一度非常兴盛。到15世纪,逐渐衰落,被越南逐步蚕食,1832年越南阮朝明命帝改土归流,占城完全灭亡。部分遗民仍在越南南部和柬埔寨生活,亦有部份族人迁至今天的马来西亚地区。中国南方种植的优良水稻品种之一“占城稻”,就是由占婆引进中国的。他们的海上贸易也十分活跃,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占城、大食之民,岁航海而来贾于中国者多矣”。
占族的语言占语分几种方言,均属于南岛语系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是一种多音节非声调语言,拥有与马来语相近的底层词汇,但许多语法与马来语有差异。占族使用巴利文系统的占文,占文在17世纪诞生,由左至右书写,字母因地区而有差异,柬埔寨占文的字母表包括4个元音,2个双元音和29个辅音。越南占文字母表有五个短元音,五个长元音,和四个双元音,主要用于日常交流和神职人员记录经书。占族人举行婚礼、葬礼等所有仪式都必须使用占语和占族文字,但据最新统计,在15岁以上的占族人当中,只有4%的人能顺利听说占语,14.85%的人会认字,但阅读、写作不精。其他80.45%的人不懂占语。
占人早期多信仰印度教和佛教,占婆国后期,受阿拉伯商人的影响,部分皈依伊斯兰教。有人说他们是受马六甲影响而信教。他们不吃猪肉但饮酒,斋月也只斋戒三天。
据法国学者乔治·马司培罗的说法,伊斯兰教的传入占婆,大约是中国的宋代(960年至1279年)。而在占婆传说当中,亦有阿拉(Allah)于1000年至1036年“君临都城”之事。
马司培罗估计,伊斯兰教之传入占婆,有可能源于“高棉之回教徒为马来人所化,因以传布回教于安南”。
马司培罗又指出,时至20世纪初,柬埔寨的六万占族人口,皆信奉伊斯兰教;而越南九万占族人口,信奉伊斯兰教的则占三分之一,他们自称为“占白尼”(Chams Beni)。“占”即占人,“白尼”即宗教子弟之意。越南有三分之二的占族为印度教徒,另有小部分维持传统信仰。[7]
占族古代分为椰子氏族和槟榔氏族两个族群,椰子氏族居住在南部,槟榔氏族则居住在北部。两个氏族都是母系社会,只有皇室家族例外,根据印度教传统,王位需由男性来继承。在占婆国时期,依照印度教传统,占族社会被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但占族的种姓制度与印度本土有明显的区别,占族中的不同种姓可以通婚,高种姓的女人可以嫁给低种姓的男人。
婆罗门占族、婆尼占族和赫雷占族依然保留着典型的母系制度,伊斯兰占族则遵循父系制度。占族母系制度的具体表现包括子女随母姓,家庭财产由女儿继承,家族以母系划分,各项礼仪以母亲氏族为准。占族母系制度的特征之一是孩子随母姓。其次是群居,家中女儿同母亲住在一起。一个家族的也一样,通常女儿是跟妈妈。小女儿将跟父母住一起,并享有财产继承权。财产分给所有女儿,但最小的最多,儿子什么都拿不到。
占族婚姻是女方把男方“娶”进门。”占族婚俗中,女方家可主动提亲。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时,父母将从当地小伙子中挑一个最好的当女婿。说媒、提亲等所有程序都是秘密进行的,他们常请媒人到男方家试探其态度。姑娘有权为自己找丈夫,而新郎要听从新娘的安排,并住在新娘家里。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年轻夫妇已可以单独生活,但仍要遵循女方家的习俗。去世后,占族男性将被安葬在母亲氏族的墓园里。
占族遵循的是母系制度,但并非母权制度。女性虽是一家之主,但实际上决定权仍掌握在其丈夫手中。族长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一个家族的女族长,也就是这个家族的女主人,人们很少叫她女族长,而叫她的丈夫做族长。祭祀活动则有明确的分工。家里的由女人负责,庙塔里的则由男人负责。[8]
占族的传统居住建筑是高脚屋,婆罗门占族和婆尼占族的高脚屋为传统的低架高脚屋,地板离地仅为35至40公分,伊斯兰占族和赫雷占族则是高架高脚屋。
占族的雕刻艺术和端庄雄伟的塔具有婆罗门教的风格,远望像短柄的火炬,一座塔是一个火炬,每一座塔又有若干火炬构成。每座塔有好几层,每层呈四方形,四角有4个巨大的柱子,都形似火炬,逐层缩短缩小,直到塔尖。塔是用砖砌起来的,他们的砖很独特,只要把砖头浸入水中,砖头的粉末就会流出来成为粘性很强的胶汁,两块砖头就可以牢固地粘合在一起。占族的塔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已故国王的陵墓,另一种是为祭神而建造的塔,最早的是6世纪的建筑。占族的塔遍布历史上占族分布的地区,保存完好的美山圣地现已成为世界遗产和著名旅游景点。
年长的占族男子常蓄长发,布巾缠头,身穿沙笼。但青年男子已经逐渐放弃传统服饰。占族妇女传统服装仍保持民族特色,通常包括传统长衫、里裙和披巾。传统长衣在占族语中叫做“奥卡美甘”(Aw kamei Cam)。其所用布料丰富多样,包括薄纱、丝绒、抽纱等。占族传统长衣为套头服装,衣领为圆形或心形,两侧不开叉。长至或长过膝盖的叫“奥踏”(Aw tah)。长至脚跟的叫“奥铎巴翁”(Aw dwa baung),奥铎巴翁为紧身服饰,腰部有开缝,镶嵌着一排子母扣,穿时紧紧裹着腰部,穿奥铎巴翁的时候里面要搭配裙子,有时还会配上两条互相交叉被称作“塔雷卡巴”(Taley kabak)的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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