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经过仔细规划的指导方针系统,用于指导决策和实现合理的结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政策(英语:Policy)是经过仔细规划的指导方针系统,用于指导决策和实现合理的结果。政策是意向声明,并作为程序或协议实施。政策通常由组织内的治理机构采用。政策可以协助主观和客观的决策制定。用于主观决策的政策通常协助高级管理层做出必须基于许多因素的相对优点的决策,因此通常很难客观地测试,例如工作与生活平衡政策。此外,政府和其他机构制定了法律、法规、程序、行政行为、激励措施和自愿实践等形式的政策。通常,资源分配反映政策决定。

政策是组织活动的蓝图,这些活动本质上是重复的/例行的。

相比之下,协助客观决策的政策通常在本质上是可操作的,并且可以客观地进行测试,例如密码政策。[1]

该术语可能适用于政府、公共部门组织和团体以及个人,总统行政命令、公司隐私政策和议会议事规则等,它们都是政策的例子。 政策不同于规则或法律。 虽然法律可以强制或禁止行为(例如,法律要求对收入缴税),但政策仅将行动引导至最有可能实现预期结果的行为。[2]

政治学中,政策是指政治的三个维度之一,与政治过程和政体(结构)并列。政策代表内容维度[3],例如具体的政治举措或要实现的目标。

政策领域分析或政策研究属于政治学领域,它更密切地研究政策的内容、发展和后果。 1976年,美国政治学家Thomas R. Dye 这样描述研究重点:“政府做什么,为什么做,以及它带来何种改变”。[4]

政策一词在商业领域有不同的含义,它意味著内部指南,而在资讯产业中它意味著框架法规。

政策周期

在政治学中,政策周期是用于分析政策发展的工具。它也可以称为“阶段模型”或“阶段启发式”。因此,它是一种经验法则,而不是政策制定的实际情况,但对政治科学家如何看待政策产生了影响。[5] 它是从哈罗德·拉斯威尔的著作中发展而来的理论。它被称为政策周期,因为最后阶段(评估)通常会回到第一阶段(问题定义),从而重新开始循环。

拉斯韦尔的政策周期模型将这一过程分为七个不同的阶段,提出了应该如何以及为何制定公共政策的问题。[6] 先后分别是intelligence、推广、prescription、invocation、应用、终止、评估。这个过程本质上试图结合政策落实制定的政策目标。[7]

James E. Anderson 在其论著 Public Policy-Making 之1974年版本描述了以下阶段:[8]

  1. 议程设置与问题识别—将某些主题识别为需要政府进一步关注的问题,了解其成为公共问题之原因,并将其安排进政府的议程。
  2. 政策形成—涉及探索可用于解决问题的各种选择或替代行动方案;同时探讨制定过程之参与者为何。(评估、对话、制定和巩固)
  3. 决策/采用—自多个行动方案中选择适用者,透过程序使之取得合法性,包含考虑是维持现有政策还是进行改变。(决定可以是“积极的”、“消极的”或“不采取行动”)
  4. 实行—透过公权力之运用将政策付诸实行,同时仰赖各种条件(如标的人口或执行资源)之配合。关注政策执行之利害关系人、采取之具体行动措施,以及该些措施是否遵循原始政策内容之规划范围和项目。
  5. 评估—在执行终了后透过程序评量过程中之作为,检视是否达到预定目标(若否,探讨原因为何)。关注如何衡量政策之效果和影响、政策评估者为何、评估结果为何、有无改变或废止政策之要求等。根据公共政策的意图和结果来评估其有效性。政策参与者试图借由检查其影响和结果来确定行动过程是成功还是失败。

Anderson 该版本的阶段模型被广泛认可。[8] 但是,它也可以被视为有缺陷。根据 Paul A. Sabatier 的说法,该模型已经“失去效用”而应被替换。该模型的问题导致了一种矛盾的情况,即当前的研究和模型的更新版本继续依赖Anderson创建的框架。但是阶段模型的概念已被质疑,它攻击循环作为启发式的地位。

由于这些问题,该模型的替代版本和更新版本旨在创建更全面的政策周期视图。Peter Bridgman 和Glyn Davis 在 The Australian Policy Handbook 中详细制定了一个八步政策周期:[9]

  1. 问题识别
  2. 政策分析
  3. 谘询(贯穿全过程)
  4. 政策工具开发
  5. 建立协调和联盟
  6. 计画设计:决策
  7. 政策执行
  8. 政策评估

类型

美国政治学家 Theodore J. Lowi 提出了分配型、再分配型、管制型和宪政型四种政策。政策涉及组织的意图,无论是政府的、企业的、专业的还是自愿的。政策旨在通过指导所做的决定来影响“真实”世界。 无论是否正式成文,大多数组织都已经确定了政策。[10]

政策可以按许多不同的方式分类。 以下是按对组织成员的影响细分的几种不同类型政策的示例。[10]

分配性政策

分配政策将商品和服务扩展到组织成员,并在组织成员之间分配商品/服务的成本。示例包括影响福利支出、公共教育高速公路公共安全的政府政策,或专业组织的福利计划。[10]

管制性政策

监管政策或指令限制个人和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或以其他方式强制某些类型的行为。 这些政策通常被认为在良好行为很容易定义,并且不良行为很容易通过罚款或制裁进行监管和惩罚时应用得最好。 一个相当成功的公共监管政策的例子是高速公路限速[10]

宪政政策

宪政政策创造行政权力实体,或处理法律。 在某些情况下,宪政政策也涉及财政政策[10] 宪法确立行政权力及法律效力(如法律的约束力),亦是平均人权、个人自由及行政、立法机关管治民众的合法性的依据。

重分配政策

政策是动态的;它们不仅仅是目标或法律的静态列表。必须实施政策蓝图(英语:Policy blueprint),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社会政策是指实施时“实地”发生的事情,以及决策制定或立法阶段发生的事情。[10]

当使用政策作术语时,它还可以指:[10]

  • 官方政府政策(规定法律应如何实施的立法或指南)
  • 政治宣言和小册子中的广泛思想和目标
  • 公司或组织关于特定主题的政策。 例如,一家公司的平等机会政策表明,该公司旨在平等对待所有员工。

组织实际采取的行动通常可能与规定的政策有很大差异。 这种差异有时是由于政策上的政治妥协造成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则是由于政策执行不力造成的。 实施政策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因为政策的影响范围比最初制定要解决的问题更广。 此外,选择性或特殊的政策执行可能会产生不可预测的结果。[10]

子领域示例

归纳

当代的政策制定或决策制定方式可能取决于“破坏制度上根深蒂固的政策均衡”的外源性冲击,并且在充分预防和解决问题方面可能并不总是有效,尤其是在政策不受欢迎、对有影响力的实体进行监管时既得利益者[11],需要国际协调和非被动的战略长期思考和管理。[12]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应性排序”是指“序列中的早期事件启动一系列因果关联的反应和反反应,从而触发后续发展的概念”。[13] 这是一个独立于政策排序的概念,因为后者可能需要多方在不同阶段采取行动以推进该顺序,而不是最初的“冲击”、强制施加或事件链的催化。

在现代高度互联的世界中,多中心治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来自公共、私营和志愿部门的多层次和不同类型的组织的复杂组合,这些组织具有重叠的责任领域和职能能力”。[14] 政策的关键组成部分包括命令和控制措施、赋能措施、监测、诱因和抑制措施。[15]

科学为基础的政策,与更狭义的循证政策概念相关,可能也变得更加重要。一项关于世界范围内污染作为主要死亡原因的审查—发现进展甚微,表明成功控制污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联合威胁需要一个全球性的、“正式的科学-政策互动介面”,例如“告知干预、影响研究和指导资助”。[16] 从广义上讲,科学-政策互动介面包括政策中的科学和针对政策的科学。[17]


参看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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