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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婚姻相比,涉外婚姻首先面临的是法律问题。各国婚姻法不尽相同,结婚双方需面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在一国缔结的婚姻关系,并不一定会获得另一国法律的认可。
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同,双方必须各自达到自己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才能结婚,例如台湾人要和新加坡人结婚,依照台湾法律,满18岁就能结婚,但是依照新加坡法律,满21岁才能结婚,所以,该台湾人只要满18岁即可,但是该新加坡人必须满21岁,这两个人才能结婚[1]。
国籍属多配偶制合法国家的一方,在一夫一妻制国家与该国异性缔结婚姻,又在本国法律的许可下,早已或再次缔结婚姻。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
即使婚姻中的双方皆来自只承认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国家,亦可造成事实上的多重配偶婚姻。中国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在2000年与中国籍妻子林某复婚,2005年又与美国籍女子李金在美国领取结婚证书,并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公证认证。直到2006年,李阳才与中国籍妻子林某离婚。
由于近亲婚姻的禁婚亲范围因国家而异:
(印度、尼泊尔、辛巴威这三个国家,禁止到几亲等旁系血亲通婚,是依赖于宗教或文化)
如果一个跨国婚姻属于近亲婚姻,且属于其中一方国籍的禁婚亲范围,但不属于另一方国籍的禁婚亲范围,则婚姻无法被属于禁婚亲范围的那国认可,一旦在那国发生诉讼,婚姻就会无效。
至2025年,全世界有38个国家和地区允许同性婚姻(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丹麦、巴西、法国、乌拉圭、纽西兰、英国、卢森堡、墨西哥、美国、爱尔兰、哥伦比亚、芬兰、马耳他、德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台湾、厄瓜多尔、哥斯大黎加、智利、瑞士、斯洛文尼亚、古巴、安道尔、爱沙尼亚、希腊、列支敦士登、泰国)。其余不许同性婚姻的国家中,仅有以色列、爱沙尼亚、亚美尼亚三国认可其他国家的合法同性婚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例[2],公民在境外缔结的同性婚姻无法同其他涉外婚姻一样,得到本国法律认可。
以下数据根据联合国妇女署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整理而成。
因数据源收集能力限制,仅有63个国家被列入统计行列。
括号内,为一国涉外婚姻中的该国女性“外嫁”别国男性比值,比值大则说明该国的涉外婚姻多为外国男子娶该国女子:
由于对外婚姻之外籍配偶不易回到原籍地及会受到歧视,例如外籍妇女不易在受辱时跑回娘家,因此可能会限制。
例如:韩国男子禁止在有家暴前科、过去10年内对儿童性犯罪、过去10年内入狱的人,与外国妇女结婚。北韩一律禁止与外国人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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