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又称城隍爷、城隍爷公、城隍老爷、城隍尊神、城隍菩萨,据说原本是从“城墙”与“护城河”演变而来的自然神,后来演变为“人格神”,并有阴间行政官、司法官的职责[1][2]。
城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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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信仰 | |
性别 | 男 |
沿革
“城”为城墙、“隍”指没有水的护城河,即壕沟[1]。“城”“隍”二字同时出现于同一文章最早应可追溯到《易经‧泰卦》的“城复于隍,勿用师。”,但此处的“城”与“隍”是用来比喻君王与臣子[1][2]。汉朝班固〈西都赋序〉中的“京都修宫室,浚城隍……”一句,则是单纯指城墙与壕沟[1]。
而关于城隍崇拜的起源,有说法认为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个神之一——水庸。据《礼记》所载,古代天子祭祀“八蜡”中的“水庸”,解释为“水者隍也,庸者城也”,故一般认为此为祭祀城隍之始,但此时的八蜡之祭应仅由天子祭祀,与后世城隍信仰情况不太相同[1]。
由汉代开始,城隍的祭祀活动不断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名将或英雄豪杰为城隍,其中有纪信与霍光等。
相传三国时代的吴国曾建城隍庙;另在《北齐书‧慕容俨传》记述,北齐大将慕容俨就曾于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战胜了南梁敌军,为正史最早的明确记载[1]。而《隋书‧五行志》记载:“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将烹牛,忽有赤蛇绕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为民间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广为建庙,并已出现求晴祈雨、招福避祸、禳灾诸事的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韩愈、杜牧和李商隐等,其中最早的是张说所写于开元五年(717年)的〈祭城隍文〉[1]。
到了宋代,由于祭祀城隍列入国家祀典,故城隍庙普及各府、州和县。北宋欧阳修所写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灵,可与雨语,吏竭其力,神祐以灵,各供其职,无愧斯民”,显示了当时官吏们对城隍的敬重和互赖关系。而这时的城隍神也开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开始将一些历史名人尊奉为城隍[3][1]。
其后元朝,除在元大都(今北京)建城隍庙外,更封城隍为“佑圣王”。
到明太祖朱元璋时,对城隍特别崇敬,曾亲诏刘三吾:“朕设京师城隍,俾统各府州县之神,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福祸之,俾幽明举,不能幸免。”明太祖更册封京师、府、州、县四级城隍,各级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饰,各地最高官员需定期主祭。明太祖曾下令各级官员赴任时,向城隍宣誓就职[2]。洪武二年(1369年),封南京金陵城隍为“福明灵王”,汴州、濠州、太平府、和州、滁州等朱元璋“龙兴之地”城隍亦封为正一品王爵[注 1],并加上“承天鉴国司民”的尊号[1][2]。其余城隍各赐爵位:府城隍封为“二品威灵公”、州城隍封为“三品灵祐侯”、县城隍封为“四品显祐伯”,并加上“鉴察司民”尊号[4][1]。
不过,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仅称为某府、州、县、城隍之神,且用木主取代神像,庙宇规定要建得如同官署一般[1][2]。但在明代中期以后,许多城隍庙又重新塑像供奉,并赋予姓名称号,甚至有道士管理,与礼制不同[2]。而随著民间社会逐渐涉入城隍庙的修缮与管理后,城隍庙也被用来作为发布消息和官民沟通的场所,士民也利用城隍庙进行立誓、慈善、招魂等活动,城隍庙从有严格规范的官庙并成官民共享的空间[5][2]。
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样列入祀典,制度大至依循明朝[1][2]。一年春秋季祭祀两次,与山川之神、风云雷雨之神的木主一同祭拜[2]。虽然建有城隍庙,但官方祭祀是在山川坛举行[2]。此外厉坛祭祀的三天前,会告请城隍[2]。但虽然官方如此规定,但地方官员仍会在初一、十五到城隍庙中参拜,甚至也有地方官员将春秋二祭改到城隍庙进行[注 2][2]。而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庙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礼才能就任[注 3][1]。
信仰与祭祀
在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改制之后,官方将城隍视为自然神,要求城隍庙撤去神像改立木主,并更改庙制与祭祀形式[注 4][2]。而每年共进行五次与城隍有关的祭祀,分别是春秋在山川坛的两次(与风云雷雨山川之神同祭)和厉坛的三次(清明、孟秋望日、孟冬朔日举行),城隍庙本身反而不进行祭祀活动[注 5][2]。
清朝延续明制,官方同样是在山川坛、厉坛祭祀城隍,而且同样是一年五次[2]。春秋二祭在仲春与仲秋举行,于山川坛设木主(神位),中间是“风云雷雨之神”,左边是“本府(县)山川之神”,右边是“本府(县)城隍之神”[注 6][注 7][2]。而从木主位置、祭品与献礼顺序[注 8]来看,神明位阶依序是风云雷雨之神、山川之神,最后才是城隍[2]。厉坛祭祀也一样维持一年三次,并在祭祀前三日告请城隍[注 9][2]。不过关于厉坛祭祀,有学者滨岛敦俊认为实际上祭祀的对象是“无祀鬼神”,城隍神是担任主祭者,地方官员则是与城隍神应对沟通,共同完成祭厉仪式[2]。
民间信仰中城隍爷是由死去的名人或者对民众有功劳者担任的,多是公正无私的清官廉吏,也有任期制以及其眷属之说。由于城隍爷是一种官职,并非某人的独称,每个信徒认知的城隍爷都可能是不同人,故一个地方的城隍爷不一定只有一人,如上海城隍庙就奉祀了三位城隍爷;有时好几个地方奉祀同一人为城隍爷:如北京城隍,说文天祥者有之,说杨椒山者更是多数,此外广州也奉祀杨椒山,也有人说广州城隍是刘䶮或海瑞。有些比县级还小的行政单位,如乡镇、村庄的守护神也称为城隍,如霞海城隍。城隍的法力无远弗届,也不限于原本的辖区,如台湾人时常奉祀闽南原乡的霞海城隍、石狮城隍、安溪城隍等。
在阴间司法神的部分,城隍有专司人间善恶之记录、通报、死者亡灵审判和移送的职务。现被人供奉于庙宇称为城隍庙。城隍的崇拜盛行于大中华地区、越南、朝鲜半岛,也见于其他地区的华人、越南人、朝鲜人的移民社群。其圣诞日会因地区或庙宇而有所不同。如霞海城隍是五月十三日圣诞。
封号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官方曾给城隍封号封爵,但是在次年就取消此一制度,仅称为某府州县城隍之神,同时还推行以木主取代神像等措施,试图将城隍从“人格神”改回“自然神”性质[2]。然而在民间仍然将城隍视为人格神,且日后仍有城隍受封之说,学者张传勇认为从明朝撤封爵之后到清末,朝廷都不再封爵,故此后城隍受封的传说只是人们对封爵历史的重温,是一种解释性的传说[6][2]。
依明朝官方“城隍阶级封号”的说法:
民众一般把城隍归为下列几类:
职能
- 守护神:守护城池、国家。
- 司法神:主管生人亡灵、奖善罚恶、生死祸福和增进幸福利益等等。
各地城隍
- 台南市有台湾府城隍庙,台南亦是明郑时期的首府承天府,其为郑氏王朝之官建城隍庙,年代最早,并为官位最高府城隍等级的“威灵公”
- 新竹都城隍庙据《淡水厅志》记载,光绪十五年(1889年)因十月绅董林汝梅等以“膏雨愆期,骄阳亢烈”,祈求脱离苦厄而主持城隍庙醮典从当时的疏文中可知,城隍已晋封为“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而使本庙成为台湾唯一的都城隍庙,庙中朝廷御赐的“金门保障”牌匾亦是证明之一。
- 而二次大战后台湾由中华民国治理,台北民众以台北市为台湾省第一大城,故建庙奉祀“台湾省城隍”,自行设立了台湾省城隍庙,由民众自行升格省级城隍。1949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北,台北成为中华民国首都,2011年8月封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并奉祀“京都城隍,昇福明灵王”,成为台湾唯一“京都城隍”,也是台湾所奉之城隍爷位阶最高者。 但三庙信徒各以其历史为荣,自认所奉之城隍位阶最高,颇见争议。
参见
注释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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