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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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论在传统逻辑中,是在其中一个命题(结论)必然地从另外两个命题(叫做前提)中得出的一种推论。这个定义是传统的,可以宽松地从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Book I, c. 1中推出来。希腊语“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绎”。对传统意义上的三段论的详细描述参见直言三段论。[1]

三段论由三个部分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逻辑上,结论是于小前提之上应用大前提得到的。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则,小前提是一个特殊陈述。
正式定义
在数理逻辑里,三段论证可以能代表:(若 、 、 都为合式公式)
但另一方面,若
成立,则也会被称为以 和 为前提, 为结论的三段论证。
范例
严谨地说,这段论证宣称
这个论证会正确,是基于
和
- 若 ,那就会有
另一方面,含常数符号(特殊个体)的例子如
- 所有人(M)都是必死的(D),(大前提):
- 苏格拉底(S)是人(M),(小前提):
- 苏格拉底是必死的。(结论):
上面的例子也可以抽换成
有效性
与之相对的是隐喻,它组织叫做肯定后件的一种形式的三段论,是逻辑谬论:
Barbara三段论涉及文法和逻辑类型;它有一个主词(比如苏格拉底)和一个谓词(必死的)。肯定后件,是隐喻的基础。这种形式的三段论是逻辑上无效的。
归纳论证(epagoge)是依赖于归纳推理的弱三段论。
24论式图示
下表以文氏图展示24个有效直言三段论,不同栏表示不同的前提,不同外框颜色表示不同的结论,需要存在性预设的推理以虚线与斜体字标示。
格 | A ∧ A | A ∧ E | A ∧ I | A ∧ O | E ∧ I | ||||||
AAA | AAI | AEE | AEO | EAE | EAO | AII | IAI | AOO | OAO | EIO | |
1 | ![]() Barbara |
![]() Barbari |
![]() Celarent |
![]() Celaront |
![]() Darii |
![]() Ferio | |||||
2 | ![]() Camestres |
![]() Camestros |
![]() Cesare |
![]() Cesaro |
![]() Baroco |
![]() Festino | |||||
3 | ![]() Darapti |
![]() Felapton |
![]() Datisi |
![]() Disamis |
![]() Bocardo |
![]() Ferison | |||||
4 | ![]() Bamalip |
![]() Calemes |
![]() Calemos |
![]() Fesapo |
![]() Dimatis |
![]() Fresison |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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