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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青年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青年救国团,简称救国团,为中华民国的社团法人组织。1952年成立,最初名为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隶属于中华民国国防部总政治部,由蒋经国为首位主任。1969年12月23日行政院解除救国团与国防部隶属关系,相关业务改由行政院督导,12月24日内政部准予救国团变更为“社会运动机构”,属于非法人团体,1989年11月2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办妥社团法人登记,领执法人登记证书。2000年10月8日,救国团团员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其名称调整为中国青年救国团,俟报经内政部核准之后,于该年10月31日正式更名[1]。2018年,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救国团为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2]救国团不服处分提起上诉,于2019年2月败诉确定。[3]2022年7月,党产会以行政处分,将救国团部份财产移为国有,[4]救国团声请停止执行,最高行政法院于2023年1月驳回声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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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3月29日中华民国青年节,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发表《告全国青年书》,指出“惟有团结,才有力量;亦惟有组织,才能团结,才能成功”,并强调“青年为国家未来之主人翁”,“青年是时代的基础,时代的重心”,“近半世纪的中国民族革命史,就是一部青年救国运动史”,“时代考验青年,青年创造时代”,勉励青年“增进其智能,锻炼其体魄,训练其工作技术,加强其革命信念”,并提出了组织“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的号召,经行政院同意后于5月31日,以台教字第2953号训令颁布“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筹组原则”,并转饬国防部总政战部负责筹组,派令蒋经国先生为主任,胡轨、谢东闵先生为副主任。8月1日,救国团筹办处在复兴岗成立筹办处。10月31日,救国团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成立大会,由时任行政院长陈诚担任大会主席。
1969年,国防部为便于救国团适应当时推展青年工作的需要,认为有解除业务督导关系的必要,为扩大推展社会青年服务工作,呈奉行政院以台58教字第10462号令核示两点:“(一)原隶属关系准予解除。(二)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本为社团性质,今后有关青年运动、辅导、育乐活动等,应仍由该团按其成立的目的迳行办理。其业务可由本院予以督导。”并于12月23日行政院解除救国团与国防部隶属关系,相关业务改由行政院督导,12月24日内政部准予救国团变更为“社会运动机构”,1969年12月24日至民国78年11月23日,为救国团的“社会运动机构时期”。[7]1973年5月,蒋经国辞去救国团主任一职,由李焕继任,致力办理青年活动及推动青年服务工作。
1989年1月27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依法任何政治与社会团体皆须向政府登记,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遂于当年度8月28日,向内政部及台北地方法院申请登记为“社会团体”,并经内政部78.8.28台内社字第727544号函准予备查,送达立案证书与图记。复于同年11月2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办妥社团法人登记,领执法人登记证书。“教育性、服务性与公益性之社团法人”。至此,救国团从社会运动机构转变成公益性社团法人,确立了法律定位,也确立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之组织认定,及教育性、服务性、公益性之工作属性。
2000年10月8日,救国团团员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名称调整为‘中国青年救国团’,以配合当前事实与客观环境之变迁,顺应时代脉动与青年需求,期能加强发挥服务功能,扩大服务空间。唯本团属性、任务及标志维持不变”,俟报经内政部核准之后,于该年年10月31日正式更名为“中国青年救国团”,并经内政部同意备查。
2017年3月10日,救国团举行新任主任布达典礼,由台大教授葛永光接任救国团第十任主任。同年9月21日,救国团总团部搬迁至台北市民权东路办公大楼。[8][9]
葛永光接任救国团主任后,正式定位救国团为“以公益为主的服务性社会企业”,强调救国团必须以企业化经营之模式,借由营收支撑各项工作之发展,同时根据“营利以行义”的理念,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公益,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并要求同仁扩大服务能量,以争取广大社会群众的支持。[10]
2018年8月7日,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依《中国国民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务工作报告》和《中国国民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党务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11][12]作成认定救国团为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冻结财产之行政处分,时任主任葛永光当日召开记者会表达严正抗议,呼吁政府停止斗争,迈向和解。[2][13]救国团不服处分提起上诉,于2019年2月败诉确定。[3]救国团不服处分提起上诉,于2024年8月败诉确定。[14]
2022年7月,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国民党附随组织“中国青年救国团”名下财产中,61笔土地、建物及13亿9,449万馀元为不当取得财产,依法收归国有,并向救国团追征2亿4,057万馀元。[4]救国团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声请停止执行。[15]2023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驳回救国团的声请。[5]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期间,台北市政府在3月19日于救国团剑潭青年活动中心设置首座安心检疫所,3月24日收治第一组检疫者入住。[16]
2021年1月,因应境外移入个案暴增,台北市政府再度于剑潭青年活动中心设置防疫专责旅馆。5月,因应本土疫情爆发,剑潭海外青年活动中心配合转型为“加强版防疫专责旅馆”。[17]
任别 | 姓名 | 任期 | 备注 |
---|---|---|---|
主任 | |||
1 | 蒋经国 | 1952年10月31日-1973年5月3日 | |
2 | 李焕 | 1973年6月1日-1977年12月31日 | |
3 | 李元簇 | 1978年1月1日-1978年6月30日 | |
4 | 宋时选 | 1978年7月1日-1979年2月13日 | 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组工会主任 |
5 | 潘振球 | 1979年2月13日-1987年3月16日 |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 |
6 | 李锺桂 | 1987年3月16日-2005年2月16日 | 理事长兼主任,此后专任理事长,辞主任职;总负责人改为理事长制,主任职改为执行长制。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 |
7 | 林烱垚 | 2005年2月16日-2008年2月15日 | 职缺由副主任郑松年暂代。 |
8 | 周逸衡 | 2008年8月1日-2010年8月1日 | |
9 | 张德聪 | 2010年8月2日-2017年2月2日 | |
10 | 葛永光 | 2017年3月1日- |
此列表需要更新。 (2019年2月7日) |
有鉴于在社会形态剧烈变迁中,青少年面临诸多适应上的问题,救国团于1969年11月11日成立成立“台北张老师中心”(Teacher Chang Youth Guidance Center),创设〈张老师专线〉[20],从事于青少年辅导服务。至1983年以前,已于台湾各地设立〈张老师〉青少年辅导中心。主要工作以函件服务、电话辅导、谘商晤谈、社会工作:预防推广、工厂辅导、青少年犯罪防治等为主,并实施辅导人员训练。每年编印多种书刊,并发行《张老师月刊》。[7][21][22]
110年10月,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会颁发第5届“堉璘台湾奉献奖”给“张老师”基金会,由葛永光董事长代表接受“希望之光”奖座,表彰“张老师”基金会为社会建立心理关怀模式,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观念,稳定社会之卓越贡献。社团法人中华人权协会110年12月颁发110年五大领域人权贡献与服务奖,“张老师”基金会获“社会服务人权服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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