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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澳門獨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主張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澳门独立运动(葡萄牙语:Independência de Macau;英语:Macau Independence)是一种支持澳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主张。2016年,澳门独立议题因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而间接引起的“澳门立法会选举法修法争议”的影响一度被提及。2017年,中共中央机关报旗下《环球时报》、澳门媒体《新华澳报》以及相关团体因炒作澳独议题而被各界批评[2][3][4][5]。批评者担心若挑起相关讨论,会让本身不存在和没有市场的议题成真,情况有如自前香港特首梁振英挑起本来甚少有人讨论的港独问题后,港独便成为愈来愈多人讨论的议题,梁振英更因此被揶揄为“港独之父”[6][7]。法国广播电台则有评论文章认为,澳独议题是官方炮制出来用以打压反对派的手段[3]。另外,葡萄牙曾趁机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国力衰落之时试图让中国承认澳门独立,但历代中国政府皆从未放弃过对澳门的主权。
约在公元前4,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澳门一带聚居[8]。在秦朝,澳门属南海郡番禺县,东晋时期属新会郡封乐县,隋朝时期初年改属南海郡宝安县,唐朝废宝安县改属东莞县,在明朝和清朝属广东府香山县恭常都[9]。1553年至1557年间,葡萄牙人开始在澳门定居,标志着澳门正式开埠[10]。1573年(明万历元年),1614年(万历四十二年),明朝政府允许葡萄牙人继续赁居澳门,建设城池,设置官吏,对之加强管理。从明嘉靖三十二年葡萄牙人进入和赁居澳门到清光绪十三年的334年间,中国政府一直在澳门设置各种管理机构,委派守澳官、县丞、同知、参将等文武官员管理澳门的行政、军事、司法和关税等事务[11]。
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开始不断侵夺澳门的领土主权,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利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亦拒绝向中国政府缴付地租。1846年,新上任的澳门总督亚马留一改以往历来澳门总督对华亲善的作风而采取强硬的扩张手段,封闭在澳门的海关行台,毁掉香山县丞衙署。翌年,亚马留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并且将设立在议事亭内的清皇帝御旨石碑拆除,驱逐清政府在澳门的官吏和海关人员,推行近占七村,远夺三岛扩张政策,进一步扩大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势力范围,意图达成澳门独立这一目标[12][13]。1848年2月27日,亚马留在向里斯本提出:“为了澳门的独立,我们必须停止向中国政府缴纳船钞,关闭澳门中国海关,不再向中国政府交纳澳门地租。”[14]
1862年7月,澳门总督基马良士(葡萄牙语:Izidoro Franeisco Guimarães,又译吉马良斯)作为特命全权公使在北京与中国政府谈判,在谈判中,葡萄牙的主要目标是要中国承认澳门独立。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后,中国政府代表作了让步,同意签订中葡《和好通商章程》,条约中第九条规定“由大清国大皇帝仍任凭设立官员驻扎澳门,办理通商贸易事务,并稽查遵守章程,但此等官员应系或旗、或汉四五品人员,其职任事权得以自由之处,均与英、法、美诸国领事等官驻札澳门、香港等处各员办理自己公务,悬挂本国旗号无异。”当时的总理衙门认为只要明确指出澳门由中国设官,便意味着澳门仍然属中国管治的地方,然而在国际法上,该规定等同承认了澳门独立,承认了澳门为葡萄牙属地[15],清朝驻所澳门的官员也降为与英国、美国、法国等国驻扎澳门领事官同等的地位[16]。
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王国和大清国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其中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定准由葡国坚允,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到了1889年,葡萄牙人共占领了相当于今天整个澳门地区的面积[11]。历史学家黄启臣指出,在国际法观点上,该条约本身没有表明中国政府将澳门割让予葡萄牙,而是仅允许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而“管理”权祇是一种事实,并非是主权本身且低于主权,因此澳门仍然是中国的领土,且条约签约后,葡萄牙外交部长便说葡方“从未指明,也不拟指明这行动是割让领土”,可见澳门未割让给葡萄牙,中国仍然拥有澳门的“所有权”在中国手上,而“所有权”就法理而言是主权最根本的标志。另外,条约表明中国对澳门具有法定的最终处分权,因为葡方没有交换、出卖、出租、割让澳门的最终处分权,澳门的最终处分权(主权)仍然在中国手上[17]。
1946年12月16日,联合国决议澳门及新加坡等所有殖民地属于“非自治领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可以脱离宗主国成为独立国家。1960年12月14日,联合国通过让殖民地自决独立的1514号决议[18]。1964年9月下旬,多国左派组织在苏联莫斯科召开了世界青年论坛。其中苏联青年组织领导人9月20日开始进分组讨论以来,要求给予香港澳门独立。其后,锡兰青年代表在小组会上亦提出要求消灭在亚洲的殖民地的决议草案,当中把香港、澳门和帝汶、巴布亚、阿曼、亚丁和南阿拉伯并列,要求按照联合国宣言,给予它们独立。对此,中国代表表达强烈不满,认为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由英国、葡萄牙占领。决议要求港澳独立,实际上是要港澳脱离中国。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锡兰代表提出的草案。中国代表团之后声明,认为论坛被苏联作为“反华”工具,而没有团结第三世界反帝[19][20][21]。
1966年12月3日,澳门爆发一二·三事件,事件引发警民冲突,更触发大规模反对殖民统治的骚动,当地亲北京左派亦藉着文革的影响,在事件中引入文革式斗争手段,通过“反殖爱国”斗争,企图夺取殖民地政府的权力。事件结果造成8人死亡、200多人受伤[22][23][24]。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与当时在澳门的亲中共社团向澳督嘉乐庇提出六项要求,当中包括“立即向澳门同胞当面认罪和签具认罪书”。12月21日起,澳葡政府被迫每天派出代表到拱北与广东省外事处就认罪书内容展开谈判[24]。1967年1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关闭与澳门接壤的关闸,禁止中国内地粮食及食水输往澳门,迫使澳葡政府屈服。28日,澳葡政府最终认罪道歉,签署《澳门政府对华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议书的答复》,涉事官员离澳。事件过后,澳葡政府大权旁落,迅速失去统治意志,在政治上一切都要以大陆当局和中国共产党的意图为依归,例如配合清洗国民党在澳势力(事件爆发前国共势力相平衡)等。亲中共的当地华人领袖何贤成为事实上的“影子澳督”,有人嘲笑澳门成为了“半个解放区”,澳门社会自此被左派控制[23][25]。
1972年3月8日,刚取代中华民国、接替“中国”在联合国席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坚称拥有香港、澳门主权,声明澳门“不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以议案夹带方式要求“不应列入殖民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区名单之内”。同年11月2日的会议上2908号“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决议最终获得通过,有99票支持殖民地自决,英国、法国、葡萄牙、南非及美国5票反对,以及23票弃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压下,附带通过将澳门、香港剔出“适用于1514号决议的领土名单”(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is applicable),确认宣言中的自决独立权并不适用于澳门(唯基于联合国无权主动干涉会员国的领土归属问题,决议实际上未有触及对香港主权或是否具殖民地地位的诠释)[26]。澳门自此失去自决权利。
1975年,葡萄牙政府提出归还澳门,但鉴于当时文革尚未结束,中国大陆一片混乱,没有心思去考虑收回澳门的问题[23]。1987年4月13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在1999年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结束了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百多年的统治历史(不包括1553年至1849年澳门的行政、司法、税收等权仍属广东地方政府所掌握的时期)[11][27]。
前澳门大学政府与行政学系副教授仇国平以澳门和香港两地的社会团体政治立场作出比较,他认为香港的亲北京势力在六七暴动中被港英政府摧毁,香港市民不齿左派势力对香港稳定及繁荣的破坏,而左派人士对香港自治权的挑战也受到当时港英政府的限制;另一方面,澳门的左派势力则在1966年一二·三事件中迫使澳葡政府屈服,左派得以在社会各个阶层扎根,导致澳门社会至今普遍亲中,人们的身份认同上倾向中国大陆,令到澳门的本土身份认同感难以被营造。至今澳门人对中国文化以至中国政府有强烈的认同感,在中国政府眼中,澳门作为一国两制的试验品比香港更成功[28]。
同样是殖民地政府,澳葡政府对一二·三事件和港英政府对六七暴动的应对方法不同。澳葡政府选择“认罪道歉”,而港英当局则“绝不妥协”,并且一直坚持平乱直到中国政府强行下令香港左派终止暴动为止。港澳两地不同的应对手段,导致两地在暴乱后20年的发展轨迹有所不同,澳葡政府失去统治意志后,当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一度处于全面停顿的状态;而港英政府在挫败左派暴动后的统治意志则表现得非常坚定,且民望高企,经过对六七暴动深层次原因的检讨,进行相关的大规模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改革,在1970到80年代的黄金20年间发展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相比之下,澳门的停滞和没落就显得特别突出,在如此情况下,澳门居民并不如一些香港人般反对“回归”,反而希望藉“回归”来改变澳葡政府不作为的局面[23]。
澳门在公民社会方面不如邻近的香港。香港拥有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社会上有支持新闻自由的机构,也有代表公民利益的组织以及为民主作斗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有许多热衷于和重视政治和民主运动的大学。自2014年起,学生们便开始讨论独立的可能性,与香港独立有关的运动也大多来自香港的大学,在社会上的反北京情绪影响下,香港人也越来越少认定自身为“中国人”;在澳门,公民社会的规模不及香港,代表公民利益的组织的势力也比较薄弱,澳门的大学也不热衷于政治议题。
澳门在身份建构与国族认同方面也与香港大不相同,2015年12月,香港大学民调机构以电话访问510名澳门市民,结果显示澳门市民对“中国人”身份的认同感比2014年上升2分,评分与“澳门人”的认同感相同,皆为7.9分。该民调也显示出澳门市民最关心的是民生问题,其次是经济和政治问题,结构上多年来没有改变[29][30][31]。《经济学人》杂志于2017年台风天鸽在澳门大肆破坏后发文指出,香港与澳门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澳门人对解放军帮忙清理台风过后的灾情,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但在香港,解放军履行一些人道主义性的任务也会遭到质疑[3]。
新闻网站The Perspective的一篇评论文章认为,尽管澳门与香港同样面对新移民涌入、房价飙升、缺乏民主、本土“中国大陆化”和北京政府多次干预等问题,但澳门并没有产生跟香港一样的独立情绪,原因之一是因为被喻为“世界博彩之都”、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区之一的澳门强烈依赖占澳门GDP的一半以上的赌博业和旅游业,而澳门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来自中国大陆的游客,对于澳门人而言,失去中国大陆游客的代价太高;相之相比,香港则拥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即使没有中国大陆游客也能生存,因此有与北京政府对抗的本钱[30]。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进行第五次释法后,澳门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修改立会选举法,要求追加参选人须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区的条文,并规定不可担任其他国家的议员职位,行政法务司陈海帆称新增相关条文是参考了人大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引入声明书是为了“防患未然,未雨绸缪”,又指选管会将根据参选人过往言论或行动判断该人是否属“不拥不忠”,惟因法案不设追溯期,参选人作出声明时若表示愿意放弃过往“不拥不忠”言论就不影响其议员资格。另外,若拒绝声明,或事实证明不拥护,则会被剥夺被选资格[32][33]。
《讯报》有评论文章形容澳门社会和谐温顺得有如“小绵羊”,认为政府的做法是“引火上身,多此一举”,质疑政府意图消灭社会一切反对声音,并认为政府的做法只会增加公众的不满情绪,又质疑政府想以香港为榜样,为自己施政的失败找个可推卸的对象。评论又指出,澳门从来都没有所谓的“澳独思潮”,既没有市场,亦没有土壤,又批评是那些经常声称要慎防“澳独”的人令人不胜其烦地不断带起有关讨论,加上对当地政府无能腐败的不满,地区性的民怨亦会蔓延到对北京政府的不满。文章亦批评澳门政府在香港人大释法事件后未够一个月就高效率地推出新法案文本,然而在处理民生议题时却相当缓慢和缺乏效率[32]。
时新澳门学社副理事长苏嘉豪批评政府“东施效颦”,又批评陈海帆的做法是争着当“澳独之母”。他说《基本法》第101条已清楚列明议员宣誓必须遵守、拥护及效忠的条款,另行修法是“僭建基本法”,批评修法美其名未雨绸缪只是“作贼心虚”[33]。
2017年9月的澳门立法会选举期间,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在9月13日刊出了一篇标题为《图谋引入激进抗争!澳门“独派分子”想进立法会》的文章,文中引用建制派媒体《新华澳报》的报导,点名批评时立法会参选人、澳门民主派议政团体“新澳门学社”的苏嘉豪为“泛民象征,企图将香港的所谓抗争手法带到澳门社会及立法会”。报道亦指,学社人员黄健朗曾在社交网站上公开指“参加澳门立法会选举可主张港独,因为香港《基本法》不能在澳门实施”[34]。
9月9日,以“学社前进”名义参加立法会选举的苏嘉豪,以及其他学社人员在三盏灯的造势晚会期间遭十多名声称“澳门收藏家协会”成员举横额抗议,抗议者大喊“反对独派进入立法会”口号,并且在横额上写着“黄健朗冇再独害青年人(黄健朗不要再独害青年人)”、“灾难面前祖国是靠山”及“独派无人性”。协会会长吴利勋表示,他们看到有“独派”年青人在学社组别候选人的名单中,并听到社会有声音指,有“港独”的选举模式来传授到澳门。他表示坚决反对“独派”思想进入澳门,也坚决不容许“独派”思想进入澳门,危害青年[35]。
有“学社前进”助选团成员要求一名抗议者拿出黄健朗宣传“澳独”的证据,该名抗议者随即打开手机查找了一会后未有结果,有一名抗议者向另一名抗议者说“唔好回答佢任何问题(不要回答他任何问题)!”另有数名抗议者则重复大喊“总之独派就是没人性!”。其后有记者上前提问,有男子称他们是“反独派”,担心香港的港独派将“技术”传过来澳门立法会。记者回应称现时澳门无所谓“澳独”,该男子称“依个系唔可以存在嘅(这是不可以存在的)……”记者再问为何与学社候选人有关,该男子说学社候选人跟香港的独派有联系,记者追问有否证据,该男子回答“暂时没有……我们只是在发表意见……总之就是要反对”[36]。
9月13日,“学社前进”成员在黑沙环新街集会,过程中先后被另外三个组别的第一候选人打扰,分别为第17组第1候选李少坤、第22组第1候选人黄伟民以及23组第1候选人利建润,他们在集会地点辱骂学社成员,辱骂用词中包括“卖国贼”,又试图阻碍“学社前进”候选人的竞选演讲及宣传[37]。
相关人士及带出“澳独”议题的报道在刊出后受到学社、学者专家及一些媒体的批评和反驳。苏嘉豪和黄健朗对相关指控作出澄清,又指把反对派扣帽子成主张独立或者受到外国势力支配,是北京当局常用的政治技俩。他认为某些团体诬陷学社候选人“搞独立”,变相是对学社过往监督政府的工作的肯定[36]。黄健朗回应《立场新闻》记者查询时表示,《环球时报》所引用的言论,只是法律技术上的讨论研究,意在指出澳门法律存在的漏洞,不代表他个人鼓吹香港独立。他亦强调本人从无鼓吹澳独或港独,批评《环球时报》的措词是歪曲事实[38]。黄健朗又表示:“在澳门,澳独根本不存在”[39]。
当选议员后的苏嘉豪在出席澳门电台节目时说,“爱国”已被扭曲为“表忠”,流于口号,又质疑有人藉“爱国”来取得更多利益。有听众发表评论,指出并没有任何候选组别以“澳独”作政纲,却有一些人躲起来在网络无的放矢、无中生有,指控候选组别“搞澳独”,这些“搞乱社会的坏分子”才是“澳独之父”。该听众又说,与其“讲澳独”,不如“讲爱国爱澳”,他亦批评很多议员“讲爱国爱澳”,却只说不做[40]。
2017年10月,特区政府提出推动陆澳两地驾驶执照互认,引起坊间忧虑和批评,时事评论员、澳门交咨会前委员黄东批评,现时有部分意见指反对有关政策就是“澳独”、“反对国家大政”。他认为,必须谴责这类上纲上线的说法,市民的忧虑有个中道理,因为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商讨极不透明,难免引起揣测。他怀疑,中央政府可能只是向特区官员了解互认事宜,但特区官员立即把中央政府的意思演绎成“尽快实施、大势所趋”等,强迫市民去接受[41]。
2018年9月,支持香港独立的香港组织香港民族党被当地政府禁止继续运作。有记者就事件向澳门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发问:“如果澳门有组织议论澳门独立,政府会否取缔?”,黄少泽表示澳门有法律规范社团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可以损害国家安全和损害澳门良好的公共风俗习惯,又表示类似香港的情况未有在澳门发生,不能说将会怎样处理,因为每个个案都不同,如有相关个案出现便会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分析、评估,他又说“批评政府与损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两个问题,希望不要混为一谈”[42]。
2021年1月15日,位于加州湾区的多个团体聚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前面,举行悼念活动纪念香港反送中运动的逝者梁凌杰。其中既有港独组织,亦有包括多名澳门独立的支持者,他们有的手持“澳门独立”、“Macau Independence”的字样[43]。其中一名参与者表示,自己在2019年曾在澳门组织声援香港反送中的运动,以及在校园的黑衣行动。但活动遭到警方恐吓。他认为“中共在打压香港的同时从未停止对澳门的打压,因此澳门人更应该支持香港人”[44]。
专门研究澳门问题的专家、澳门科技大学教授谭志强说,2017年立法会选举前多年来,从未听过“澳独”或“独派分子”,他认为相关文章的指控是“完全冤枉”,似是有人在利用亲共传媒抹黑立法会选举中的对手[3]。澳门大学政府与行政学系副教授余永逸担心如此挑起“独派”讨论,会让本身不存在的议题成真,情况就像10年前没有人讨论港独,但时香港特首梁振英提出“警惕港独”后立即变成“港独之父”,结果导致愈来愈多人讨论港独议题。余永逸又说,港澳两地政治气氛不同,澳门人多不认同激进路线,在澳门“反中”或“反共”并无市场[7]。他又说:“当《环球时报》提出‘澳独’议题的时候,其实大家都知道出事了,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个议题。你说它(澳独),它倒就成议题了。”[2]
澳门媒体《讯报》有评论文章批评2017年澳门立法会选举期间,除了网上有“铺天盖地的诽谤言论”外,还有部分团体或候选组别公然违法扰乱个别组别的竞选活动,上纲上线地抹黑个别组别,并扣上“澳独”和“卖国”的帽子,质疑是有组织的打压行为。评论文章又指,“爱国爱澳”是澳门人“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澳独”土壤,澳门谈“澳独”是“选票毒药”,亦是“政治自杀”。文章又认为,所谓的“反澳独”势力非要在澳门带出“澳独”这个伪议题,是因为“反澳独”在将来必然是一条可观的财路,文章批评现时在澳门谁要大力提倡“反澳独”,谁就日后必将成为“澳独之父”[6]。
澳门立法会民主派议员区锦新认为,《环球时报》一度以“澳独”标签反对派的候选人可能是故意渲染。他指出澳门人口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或者是“移民二代”,真正土生土长的澳门人只有三分之一,而且从1960年代起,澳门民间社会已由亲北京的社团垄断,到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整个社会都与北京政府较为亲近,因此所谓的“澳独”根本没有市场[45]。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评论,“澳独”议题是官方炮制出来打压反对派的闹剧[3]。
时事评论员李国强认为,有既得利益者夸大“澳独”在澳门的影响,制造假想敌,目的是为了向中国政府缴功纳赏,又形容那些夸大“澳独”在澳门的影响的人士,有如明朝末年一些制造假想敌以虚报军功,将小规模冲突上奏为大捷大胜,以“无中生有”和“弄假成真”获取朝廷封赏和赚取军饷的明朝将领,又指最有可能推翻政权的不可能是“只有一支笔一张嘴”的“被扣上搞独帽子的反对派人士”,而是那些自澳门回归以来“透过不择手段买卖(囤积)土地致富的地产商”[46]。
澳门官委议员、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庭彪在《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是澳门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一文中认为,由于澳门政府着力推进青少年的爱国教育,使澳门的青少年对中华民族的发展、文化和民族价值观,以及中国近代发展历程和澳门与国家有所了解,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家、正确认识澳门”,故能杜绝澳独言论,激发年轻一代的爱国爱澳情感,有助一国两制在澳门实施[47]。
香港自由撰稿人侯镇安认为,澳门有着比香港更长的五百年独立于大陆政权的历史,因此比香港更有资格独立。侯指出澳门独立可以参考世界上“小国独立于大国”的众多例子,并学习摩纳哥成为以赌博业为支柱的国家,并且独立的澳门能够拥有“真正的民主”,并“未雨绸缪”解决潜在的民生问题[48]。
倡导澳门独立被澳门官方视为非法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以暴力或其他严重非法手段,试图将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从国家主权分离出去或使之从属于外国主权者,处十年至二十五年徒刑。”[49]。即使是纯粹的煽动,也可以刑法典“煽动以暴力变更已确立之制度罪”处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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