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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台湾民主抗争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丽岛事件(或称高雄事件,当时蒋经国政府称此为“高雄暴力事件叛乱案”)是1979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时发生于台湾高雄市的一场重大冲突事件。以美丽岛杂志社成员为核心的党外运动人士,于12月10日组织群众进行游行及演讲,诉求民主与自由,终结党禁和戒严。期间有一些理小平头配戴青天白日徽章的二十余岁不明人士混入群众中朝演讲者投掷鸡蛋进行挑衅。外围的镇暴部队则将群众完全包围住,并往里面释放催泪弹,以及照射强力探照灯朝群众逼近,并逐步缩小包围圈,终至引爆警民冲突。[1]事件后,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大举逮捕党外人士,并进行军事审判,为台湾自二二八事件后规模最大的一场警民冲突事件。
美丽岛事件发生后,许多重要党外人士遭到逮捕与审判,其中总指挥施明德原先被以叛乱罪判处死刑。最后在当时美国卡特政府“人权外交”政策、美国国会议员以及各界的压力下,除施明德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其余皆以有期徒刑论处。
此事件对台湾往后的政局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台湾民众于美丽岛事件后开始关心台湾政治。之后又陆续发生林宅血案(1980)、陈文成命案(1981)、刘江南命案(1984)撼动国际社会,使国民党政府不断遭受国际舆论的压力以及党外势力的挑战,中国国民党只好渐渐不再坚持一党专政,之后解除持续38年的台湾省戒严令、开放党禁、报禁,逐渐走向民主化。民主进步党早期的绝大部分领导人都直接或间接参与过美丽岛事件。
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历史统治时期,台湾社会没有组党的自由,所谓的“党外”,指的就是一群非属国民党、进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争取民主、自由运动的政治组织或个人。在早期,党外人士主要是通过创办杂志来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如五零年代雷震的《自由中国》、以及六零年代的《文星》、《大学》等)。到1970年代以后,开始透过选举的机制,进行进一步的串联和组织工作。
“党外”的第一次组织化尝试是在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举时期,当时非国民党候选人康宁祥、张春男、黄天福、姚嘉文、以及吕秀莲等人,在选举期间以黄信介、林义雄和施明德为中心,成立“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作为共同的选举后援组织。
在助选团的协助下,党外人士发动了庞大的文宣攻势,印制自己的传单、海报进行散发,很快就获得了极大的回应。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告知中华民国政府即将终止双方的外交关系。这个事件在政坛引发强烈的反应。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在获知消息后,行使《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所赋予的紧急权力,宣布即日起停止一切选举活动。断交事件影响深远,一直到2007年,事母至孝的吕秀莲在第二任副总统任内,都曾公开抱怨,如果不是断交就不会有美丽岛事件,也不会连自己的母亲往生都不能奔丧。
党外人士反对暂时停止选举的决定,许信良、余登发等人在12月25日发表《党外人士国是声明》,要求恢复选举,并主张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和命运。1979年1月21日,党外运动的重要领袖余登发在国族认同上一直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并主张台湾海峡两岸(台海两岸)在双方都民主化以后和平统一,遭当时的国民党以叛乱罪逮捕,当时任桃园县县长的许信良于是在次日领导20多名党外人士发动要求释放余登发的桥头游行,这是国民党从国共内战战败撤退来台湾以后在台湾执政以来民间所发起的第一次集会游行事件。
余登发被逮捕后,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党外人士组成了一个60人的“人权保护委员会”,在3月9日开庭时,由姚嘉文担任余登发的辩护律师,委员会也与国际特赦组织合作为释放余登发而努力。此时施明德等人就已经开始筹划一份党外杂志。4月20日,监察院通过了对许信良的弹劾案,委员会再度组织声援。随着事态的恶化,许信良被迫在1979年的秋天前往美国。
1979年5月中,黄信介申请创办一个新的杂志,杂志名称之由来,为周清玉提议取李双泽编曲,杨祖珺演唱的歌曲-《美丽岛》为名。6月2日,《美丽岛》杂志社以“形成没有党名的政党,主张实行国会全面改选与地方首长改选”为目的在台北市正式挂牌成立[2]。在7月9日的会议上,该社正式确定许信良为社长,吕秀莲、黄天福担任副社长,张俊宏为总编辑,施明德为总经理。当时《美丽岛》旗下网罗了各派的党外人士,包括了当时倾向统一的社会主义团体“夏潮”、以及以康宁祥为代表的稳健派,但是主要还是以施明德等激进派为骨干。
9月8日,《美丽岛》杂志社在台北中泰宾馆举行创刊酒会时,以《疾风》杂志社人员为首的群众(领头者为新党前主席郁慕明,而里面有中兴中学的学生)在馆外聚众抗议、煽动过路群众,并吐唾辱骂、暴力殴打欲入场的党外要角[3],此即所谓中泰宾馆事件。
施明德在11月14日到台中县的梧栖参加一场联合祈祷会,在该会中他听从几位台湾长老教会牧师的建议,决定在人权纪念日当天举办大规模纪念活动。在纪念活动举办之前,施明德与陈菊进一步筹组“人权纪念委员会”,打算在当天正式成立。
《美丽岛》的知名度不断提高,1979年11月距创刊才2个月,发行量已经超过8万册。11月20日,“美丽岛政团”在台中市太平国小举办“美丽岛之夜”,会中开始筹划在世界人权日当天在高雄举行游行。
11月及12月初,《美丽岛》杂志社在高雄的服务处两次遭南部警备司令部指使黑道砸毁,多处各地服务社亦遭破坏[4]。11月29日,黄信介位于台北市的住宅和立委服务处遭到捣毁,同日《美丽岛》杂志社高雄市服务处也遭人持刀械破坏,虽然报警处理,治安当局一直未能查获。12月7日,《美丽岛》杂志社屏东服务处遭到“军用斧头”袭击,并砍伤一人[4]。连续数日,台北、高雄、屏东的《美丽岛》杂志社服务处皆遭到攻击,为美丽岛事件的爆发埋下引信[4]。
197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美丽岛》杂志社高雄市服务处正副主任杨青矗及陈菊以“人权纪念委员会”名义,以此申请集会。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兴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6点到晚上11点,在大统百货公司对面的扶轮公园(今高雄中央公园附近)举行游行演讲活动,主旨为“庆祝世界人权日三十一周年”,但一直都未获批准。在多次尝试失败后,党外人士决定依原定计划在高雄举行游行。
12月9日,美丽岛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执政的国民党政府紧急透过电视宣布将于高雄举行冬令宵禁演习,以避免“妨碍交通与社会秩序”为由,将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游行活动,实为针对《美丽岛》可能举办的游行活动进行监控,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随即调集大批优势警力包围《美丽岛》杂志社高雄市服务处,阻挡其宣传车宣传游行。当日,两名《美丽岛》的义工姚国建和邱胜雄突破包围,驾驶两辆由“发财车”改装的宣传车行驶至高雄市街头进行宣传,在发传单告示次日活动时于鼓山分局附近被警察拦下,抢走扩音器、录音带等宣传工具,并逮捕两人施以殴打及刑求。《美丽岛》杂志社工作人员在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聚集群众于警局外,警察紧急封锁陆桥,避免更多民众进入,一直到次日凌晨,两人才被释放。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愤,《美丽岛》杂志社高雄市服务处紧急动员各地党外人士前来声援,并更坚定其举办活动的决心。也使得一些原本并未计划参加12月10日游行的党外人士,如黄信介、吕秀莲、陈忠信、黄顺兴等人,也立即前往高雄,准备参加游行。
12月10日当天中午,检察、警察、调查单位以南部警备司令部为指挥中心,国防部宪兵司令部高雄宪兵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五总队以冬令宵禁为由全面动员,镇暴部队纷纷占据高雄市各主要干道路口,开始进行交通管制,并封锁举办集会的预定地扶轮公园。当日虽非假日,高雄市政府却要求各级学校提早放学,各银行提早结束营业。
傍晚时分,来自美丽岛杂志社各地服务处的成员和支持者搭乘游览车相继抵达高雄。正副总指挥施明德和姚嘉文则在办公室规划游行路线。下午4点多,黄信介自台北搭火车南下,火车抵达高雄车站时,黄信介与南部警备司令常持琇陆军中将交谈,希望能提供演讲场地,以避免冲突事件的发生。
晚上6点,游行队伍出发,现场开始分配布条、火把、棍棒、自制燃烧瓶,常持琇与黄信介随即抵达现场,而常持琇却被不明人士攻击,连帽子都打掉,常持琇拒绝出借场地,并下令出动镇暴部队。由于原定集会地点“扶轮公园”(现为中央公园)已经被封锁,游行队伍只能临时改变集会地点,施明德、姚嘉文等人率领数百名民众,从《美丽岛》杂志社高雄市服务处出发,前往今新兴分局前中山一路与中正四路路口的大圆环(现为高雄捷运美丽岛站),同时民众多人手持“火把”,象征普世人权的光环。在抵达大圆环后,民众熄灭火把、席地而坐,由黄信介于宣传车上首先发表谈话,但很快整个大圆环就被镇暴部队、宪兵、警察包围。演讲完毕,黄信介同总指挥施明德与姚嘉文出面与警方谈判,要求警方允许他们在原定地点集会到晚上11点,并要求撤回镇暴部队、出让一个进出口,条件为让警察可以到现场维护秩序;但经副司令张墨林请示的结果,谈判要求全部被驳回。[来源请求]
晚上8点半,镇暴车上冒出几缕白烟,镇暴警察开始在游行现场施放催泪瓦斯,现场民众开始骚动,并由大圆环移向中正四路,在南台路口的封锁线前方与宪兵、警察爆发严重冲突,双方均受伤惨重。当民众冲破第一道封锁线时,施明德要求群众撤回服务处,但现场已经完全失控,群众继续冲撞高雄市第一分局,当时人数粗估约10万人。后来民众退回服务处,张俊宏见现场气氛稍息,站上宣传车要求迅速解散,但众人仍留在现场倾听吕秀莲演讲。黄越钦立即与常持琇交涉,要求先行撤离镇暴部队以劝退民众解散,但常持琇坚持先行驱离民众,谈判陷入僵局。
晚间10时左右,装甲车及警队聚集于中山一路,释放催泪瓦斯,镇暴部队同时手持盾牌配合镇暴车逼近游行队伍,在场民众还以石块及棍棒攻击,双方更发生更大规模的冲突,同时有“不明人士”攻击民宅,直至半夜民众才逐渐解散。事后官方宣称军警约有183人受伤,而民众无人受伤,受到质疑后又改称有50多人受伤。事件之后,国民党政府指挥新闻媒体一面倒地指责参与活动的民众(全台湾只有《台湾时报》一家做平衡报导,并冒险刊出2张现场的冲突照片,于隔天销售一空),电视台不断播放宪警住院,以及发动社会各界关怀及声援宪警的情况。国民党政府一味将宪警塑造成受害者,并铺天盖地批评党外人士为匪党、暴力份子、野心阴谋份子,意图操作台湾民众对党外人士的愤怒与反感[5][6][7][8]。
事件发生后的12月11日,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局和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召开会议,决议大举逮捕党外人士。12月12日,警备总司令汪敬煦陆军二级上将下令拘捕高雄事件的相关嫌犯及人士,12月13日清晨六点,军警与情治人员展开全岛同步大逮捕,政府陆续追捕党外人士,然而施明德逃过这次逮捕,成为当日晚间新闻的头条,政府发布通缉令全面追捕,并开出悬赏奖金新台币50万。12月22日,施明德的悬赏奖金提高为100万,媒体及学校机关配合政府,丑化施明德,说其为大狐狸、暴力份子。1980年1月7日,施明德透过高俊明牧师、林文珍长老等友人的帮助下四处躲藏,并请牙医师张温鹰为其整容。1月8日,施明德于台北市落网。隔天,警备总部公布“美丽岛事件”涉案人数共计152人。
下列为美丽岛事件的被告在台北地方法院公开调查庭上说出被刑求的经过,综合当年报章记载,如下:
下列是警总人员曾对被告人讲过的威胁话语:
1980年2月20日,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林义雄、陈菊、吕秀莲、林弘宣等八人,其他30多人则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诉,另有91人被释放。在张德铭、陈继盛等人的协助下,被告聘请辩护律师,最后组成一个15人的律师团,分别为江鹏坚、郑庆隆、张政雄、郑胜助、吕传胜、尤清、郑冠礼、高瑞铮、郭吉仁、张火源、谢长廷、陈水扁、张俊雄、苏贞昌、李胜雄,每名被告有两名律师协助辩护。
1980年2月28日,发生震惊社会的林宅血案:林义雄母亲及双胞胎女儿被以专业手法杀害,党外依此宣称惨案是由国民党政府特务策划。
1980年3月18日起9天,军事法庭开始审讯,受到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压力下,除国际知名媒体报导外,政府罕见允许国内报纸刊载审讯过程与被告陈辞。4月18日,军事法庭作出最后判决结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黄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余6人12年有期徒刑,而帮助施明德逃亡者各判2年(如张温鹰)到7年(如高俊明)。[13]
共37人,计有王拓、江金樱、余阿兴、吴文、吴文贤、李明宪、周平德、蔡精文、 林文珍、林树枝、邱垂贞、邱奕彬、邱茂男、施瑞云、纪万生、范政祐、范巽绿、高俊明、张富忠、张温鹰、许天贤、许睛富、陈忠信、陈博文、黄昭辉、杨青矗、赵振贰、蔡有全、蔡垂和、戴振耀、魏廷朝、苏秋镇等等。
美丽岛事件是台湾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一次历史事件,此事使得台湾社会在政治、文化上都产生剧烈影响。
首先在政治上的改变最为明显,政治上美丽岛案的被害人(例:施明德、林义雄、黄信介、许信良、吕秀莲、陈菊、张俊宏、姚嘉文...),包括他们的辩论律师(例:谢长廷、陈水扁、张俊雄、苏贞昌、尤清...)后来都成为民主进步党的核心成员(有些后来因路线争议而退党),并在此后至今一直影响台湾政治。在尚未开放党禁的1980年代,美丽岛案让党外人士更加团结和奋力去争取民主自由,在之后的选举逐渐获得更多台湾人民的支持。
其次在社会上,中坜事件(1977)、美丽岛事件(1979-1980)及随后一连串的事件,使得台湾人民自1947年二二八事件以来,整个白色恐怖世代沉默了三十年的压抑,国民党长年垄断政治权力下,开始有表达的勇气,活络追求民主自由的社会生命力,从沉闷单一逐渐多元化、自由化。整个八十年代蓬勃发展的各种社会运动即是最佳的表面征象。[来源请求]
1986年9月28日,甚至在还未解严、还未解除党禁的情况下,党外人士就不顾被镇压的危险成立了民主进步党。
国民党政府遭受强大的国际舆论压力,以及党外势力强力组织冲击戒严体制。1987年7月15日解严连带使党禁失效,半年后1988年1月1日又解除报禁,部分开放了台湾的言论出版自由(但《出版法》仍存在)。蒋经国于1988年1月13日逝世,李登辉继任总统后,因应1990年发生的野百合运动之诉求,1991年5月1日经由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该条款冻结宪法本文,包含人权条款与政府权力分立制衡的规定),12月进行国民大会全面改选并定期选举,加上1992年立法委员全面改选并定期选举,使得中华民国的国会终于代表其所统治土地的民意。1994年开始省市长民选,1996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台湾首次直选总统,数十年来台湾人民前仆后继努力的目标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终于有了基础,推动台湾社会从威权独裁的时代,迈向民主化时代。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的结果并成就和平民主的政党轮替,国民党统治台湾以来第一次失去政权。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林季平表示,当时执政的中国国民党受到美丽岛事件等挑战,可能因此造成国民党在1980年后缩减对南台湾经济发展的支持[14][15][16][17]。
美丽岛事件大审判的八位受刑人中,除林弘宣之外,其他的七个人出狱后都曾任民主进步党主席或者代理主席。其中施明德和林义雄已经退出民进党,林弘宣从未加入民进党。吕秀莲曾任副总统,姚嘉文曾任考试院长,陈菊现任监察院长,施明德、黄信介、张俊宏曾任立法委员,林弘宣曾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三位受刑人已经去世,黄信介于1999年逝世,林弘宣于2015年逝世,施明德于2024年逝世。除陈菊之外,其他的受刑人都已经淡出政坛。
美丽岛事件的辩护律师中,陈水扁、谢长廷、苏贞昌、张俊雄、江鹏坚、尤清、张政雄、郭吉仁和郑胜助参与政治。陈水扁于2000年当选总统,成为首任非国民党籍的中华民国总统。谢长廷、苏贞昌和张俊雄都在陈水扁总统任内出任行政院长,苏贞昌在蔡英文总统任内再度出任行政院长。江鹏坚是民进党首任主席,在1990年代担任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2000年逝世。尤清曾任监察委员、台北县长、立法委员和驻德代表。张政雄曾在陈水扁总统任内出任中选会主委。郭吉仁曾任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胜助曾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当时在统治集团任职并参与美丽岛事件的追诉或究责者,也有至今活跃的高阶公务员及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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