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附庸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附庸国(英语:Vassal state),指历史上对上级国家或帝国负有相互义务的任何国家,是从属国的一种。附庸国与宗主国都必须严格遵守“契约精神”,宗主国不能随意欺压附庸国,只能按照当初签好的条约来管束附庸国。在历史上,因为宗主国对附庸国的干涉有非常严重的、也有极度轻微的,甚至屡屡出现附庸国利用宗主国为自己谋利的状况,所以“成为一个强国的附庸国到底是好是坏”并无定论。

现代,“附庸国”这种称呼并不常见,国际上用傀儡国保护国自治领殖民地联系国卫星国等更精确的词汇代替。[1]

历史上的定义

“附庸”的中文原意是指在中国周朝封地未满五十里、附属于诸侯国的小国或小领主[2],例如秦非子,可世袭。中世纪的欧洲也有类似的情况,封建制度中广泛存在依附于其他国家的小领主。

在这个体系中,附庸国和宗主国需要一起承担“共同义务”,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中的采邑。同时,附庸国在近东地区频繁出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埃及赫梯米坦尼冲突的远古时代。在中世纪时,欧洲的各大强国基本都会拥有一个以上的附庸国,到了现代,最后一个拥有附庸国的国家是土耳其的奥斯曼帝国。附庸国和宗主国之间的义务取决于它们在当时签订了什么协议,最常见的是附庸国必须要对宗主国缴税服兵役,而宗主国则必须要保护附庸国不受侵略、领土完整。每个附庸国能达到的独立程度、能从宗主国身上获得的利益都各不相同。

附庸国和其宗主国一样,可以是任何国际关系法和条约的主体。但在主权上却受到宗主国的限制,和别国缔结条约亦是如此。这和保护国不同。像奥斯曼帝国以前就是埃及保加利亚的宗主国[3]。实质上就是拥有不完全的主权,但是却不接受宗主国保护的半主权国、比自治领保护国待遇要差的国家[4]。古代的附庸国(半主权)与近现代的保护国(无主权)与最大的区别是法律上有与外国邦交的权力,附庸国虽然也受宗主国控制但可以直接和其他国家往来,保护国则只能和宗主国往来。随着国际法上主权国家概念的普及,作为半主权国家的附庸国也走入了历史,演变为其他国家的一部分或主权国家。[5]历史上的琉球国哈萨克汗国就属于“两属”附庸国的典型,它们一方面是向清朝纳贡的“藩属国”,另一方面实际上被日本俄罗斯控制成为附庸国。[6]

Remove ads

列表

以下把历史上的附庸国列出[3]

更多信息 附庸国国旗, 附庸国 ...
Remove ads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Loading content...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