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 (中國古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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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中国周朝封地未满五十里、附属于诸侯国的小国或小领主,其统治者地位在以下[1]。按照传统礼法,附庸的地位极低,没有独立完整的主权,需要向领主贡赋、提供劳役[2]。如秦襄公被提升为伯爵之前的秦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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