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代表会(日语:華民代表会)是日本占领香港期间,由香港的华人和欧亚裔社会领袖组成的会议,该议会的作用并非监察日占政府的施政,而是配合日占政府落实日本对香港的全面管治[1]。
背景
香港总督杨慕琦在1941年12月25日向日本投降后,香港进入日军统治的“三年零八个月”时期。日本军队为了巩固其对香港的控制[1],于是招揽曾在英属香港政府出任公职或有名望的香港社会贤达,达致“以华制华”[2]。
1942年1月,香港占领地最高长官酒井隆邀请约130名香港华人及欧亚裔领袖出席半岛酒店的午餐会,酒井隆在席上解说大东亚共荣圈理念,期望华人与日本人合作[2]。矶谷廉介在同月下旬接任为总督后,华民代表会与华民各界协议会在3月30日成立,俗称“两华会”,取代“香港善后处理委员会”[2]。
委员
日军任命在沦陷前出任香港行政局议员兼立法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的罗旭龢为代表会主席[2]。
另一委员刘铁诚是华商银行公会主席,交通银行港行经理,前国民政府交通银行行长。他曾在日本留学,又任中日回流学生协会会长,且非常亲日。当刘氏在1945年4月离世后,他获时任总督表彰。
李子方是东亚银行创办人之一,除任东亚银行经理外,亦是沦陷前市政局和立法局的非官守成员。
陈廉伯曾是汇丰在广州的买办,1942年4月加入代表会。日本入侵香港期间,陈氏因涉嫌商议放弃投降以及援助敌军,而被香港政府拘捕。其实除陈氏以外的社会贤达与日方合作时,大多都有顾忌,甚至极不情愿同流合污,但为求乱世中生存,唯有无奈就范[2]。
历史
华民代表会每日开会商讨事宜,但代表会并无实权,只能提出和游说政府接受提议[3]。代表会也负责筹集“东亚建筑基金”的资金,尽量解决三餐不继的劣况[4]。华民代表会亦会从社会精英中拣选二十二人,组成华民各界协议会[5]。
1942年11月,陈廉伯代表华民代表会,向公众表示,日军正考虑容许商业同盟在深水埗营运慰安所[4]。
1943年1月,罗旭龢、刘铁诚和陈廉伯发表声明,公开支持汪精卫的傀儡政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向美国和英国宣战[4]。
随着日军节节败退,本地精英在1944年前开始避免与会履职,而罗氏和李氏亦以健康为由隐退[5]。
后续
香港重光后,罗旭龢曾在战争罪审判中出庭作证。虽然罗氏得到香港政府三名高官(那鲁麟、晏礼伯、傅瑞宪)的建议,与日军合作以保本地华人利益,因而获消除通敌嫌疑,但他和李氏后来都不再获委任公职[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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