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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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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议会(英语:New York City Council)是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的立法机构,它由来自纽约市五个行政区辖下51个议会选区的51名议员所组成。纽约市议会在市长-议会制政府体系中对市长、市政机构的土地利用绩效和其他各种问题进行立法监督,同时它还全权负责批准市政预算。纽约市议会议员的任期为四年;在2010年及之后所当选的议员仅可连任一届,但可在修整四年后再度竞选;而在2010年之前当选的议员则可以角逐他们的连续第三个任期。
纽约市议会主席称为“议长”,目前由来自皇后区第28选区的民主党人阿德莉安娜·亚当斯担任。议长制定议程并主持市议会会议,所有拟议的立法均通过议长办公室提交。多数党领袖塞尔维娜·布鲁克斯-鲍尔斯负责领导市议会内45名民主党议员;而少数党领袖乔·伯雷利则负责领导市议会内6名共和党议员。
截至2023年,纽约市议会下辖36个常设委员会和4个小组委员会,它们负责监督纽约市政府的各项职能;每名市议员至少会在三个常设、专责或小组委员会内任职。[1] 常设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长、多数党领袖和少数党领袖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纽约市议会每四年改选一次,不过每隔20年会有一次连续两届2年的任期。[a] 这个设计是为了应对美国普查局在全美人口普查后进行选区划分,例如:2000年普查使得市议员任期从2001年和2003年开始,2020年普查则使得市议员任期从2021年和2023年开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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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历史
纽约市议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荷兰殖民时代,那时的纽约市还称为“新阿姆斯特丹”。1653年2月2日,新阿姆斯特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依据荷兰西印度公司所颁发的宪章而成立为一个市。当时的立法会(Council of Legislators)作为新阿姆斯特丹最初的立法机构及下级管辖法院而设立。在18世纪和19世纪,立法会被先后更名为“市镇理事会(Common Council)”和“市镇委员会(Board of Aldermen)”。1898年,依据《大纽约市合并章程》,市政委员会进行了更名和改组;同时还设立了具有一定行政和财务权力的纽约市评估委员会。经过随后几年的变革,现在的纽约市议会于1938年依据新的《纽约市宪章》而组建,同时该宪章也规定了纽约市议会为纽约市的唯一立法机构,而纽约市评估委员会为主要的行政机构。但是,议会的某些职能的履行仍然需要评估委员会批准。
1938年,纽约市议会选举采用了可转移单票制的比例代表制选举方式;当时设定了75,000票的固定配额,因此市议会的规模随着选民投票率的变化而波动。[4] 1945年,纽约市议会议员们的任期调整为四年,这样就与纽约市市长的任期一致了。比例代表制于1947年在民主党的压力下被废除;在此过程中,民主党利用了民众对共产党的恐惧,而尽管当时议会内仅两名共产党议员。[5] 取而代之的选举方式是每个纽约州参议院选区选举一名议员,同时每个行政区再选举两名不分区议员。但是到1983年6月,联邦法院裁定10名不分区议员的选举方式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一人一票”原则。[6][7]
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再次裁定纽约市评估委员会违宪。作为对此裁决的回应,新修订的《纽约市宪章》废除了评估委员会并重新划定了纽约市议会的选区,以增加市议会中少数族裔的代表数。同时它还将市议会的议席数从35席增加至51席。随后,市议会被授予了对市政预算的全部权力,并且还拥有对区划、土地使用及特许授权的相应权力。1993年,纽约市议会内部投票决定将“议会主席”的职位名修改为“公共议政员”。作为市议会的主持官员,公共议政员自然是议会内所有机构的当然成员;并且有权以此身份单独或联名提出立法。[8] 但是在2002年再度修订《纽约市宪章》之后,公共议政员的市议会主持人职责被转移到市议会议长身上;不过公共议政员依然是市议会的无投票权成员。[9]
2022年,纽约市议会成为美国国内第一个女性议员占多数地位的立法机构;[10] 这其中包括首位穆斯林女性市议员、首位南亚族裔市议员和首位公开出柜的非裔女性市议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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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3年的全民公投中,纽约市议会议员的任期与市级民选官员一样都被限制为两届。引入任期限制的运动是由雅诗兰黛家族继承人罗纳德·兰黛所倡导。而在1996年的公投中,试图延长任期限制的提议再度被纽约市民否决。为了应对这两次公投,罗纳德兰黛共计花费了400万美元。
但是在2008年,在同样面临任期限制困境的时任纽约市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的压力下,纽约市议会以29票赞成比2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将任期限制为连任两届的提案;同时纽约市议会还以22票赞成、28票反对和1票弃权的结果否决了将是否延长连任限制的提案提交给纽约市民公投的提议。[12]
纽约州议会试图立法推翻纽约市议会的法案,但是这项动议却被起诉至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查尔斯·西夫顿推翻了纽约州议会的法案,随后这一判决得到了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支持。[13][14][15]
但在2010年的全民公投中,纽约市民再度将任期限制修改为连任一届。[16] 不过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在2010年公投之前当选的现任市议员“有资格竞选连续第三个任期。2010年之前在任的人都有资格连任两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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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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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薪酬
截至2023年,纽约市议会议员的年薪为148,500美元;而由议员们选举产生的议长年薪会相对较高,为164,500美元。[2]
法律制定
《纽约市宪章》是纽约市政府及纽约市议会的基本法。《纽约市行政法典》是纽约市议会所颁布法律的法典化,共计由29卷组成。[18][19] 《纽约市法规汇编》刊载的则是纽约市各市政机构依法颁布的法规,总计71编。[20]
纽约市议会制定的法律与纽约州议会所颁布的法律在纽约市境内具有同等地位(除去某些例外和限制),并且优先于旧形式的地方自治体立法,例如:法令、决议、法规和条例等。[21] 每个地方政府必须指定一份公告报纸来发布或描述其法律。[22] 州务卿负责公布地方性法律,作为纽约州法律(州议会会期法律汇编)的补充,但近年来他们并没有这样做。[22] 《纽约市宪章》、《纽约市行政法典》和《纽约市法规汇编》由纽约法律出版公司(New York Legal Publishing Corp.)根据与纽约市司法局的合同在线出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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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主席
纽约市议会主席的职衔名和职责在历史上经历过数次变革,目前议会主席的职衔名为“议长”并由市议会全体议员内部提名和选举产生。
而在此之前,议会主席也曾被称为“市政委员会委员长”、“市议会主席”和“公共议政员”。此时的议会主席与纽约市市长、纽约市审计长并列为纽约市三大民选官员;并且当市长去世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议会主席为第一继任人选。并且直到1989年之前,他和市长、审计长及5名区长共同组成纽约市评估委员会;这是纽约市当时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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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机构
截至2023年,纽约市议会下辖36个常设委员会和4个小组委员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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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中心与食品安全小组委员会(主席:达琳·米利)——隶属老龄化委员会
- 新冠恢复和复原小组委员会(主席:弗朗西斯科·莫亚)——隶属健康委员会
- 地标、公共选址和处置小组委员会(主席:法拉·路易斯)——隶属土地使用委员会
- 区划与特许委员会(主席:凯文·莱利)——隶属土地使用委员会
核心小组
相关条目
- 纽约市刑事法院
- 拉格迪亚和瓦格纳档案馆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外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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