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文化信仰中,上帝是中国君主(天子)所祭拜的至上神,又称为天帝、皇天上帝或昊天上帝,民间俗称为上天、老天、老天爷、天主、天公、天老爷、天公伯。对昊天上帝的信仰,源自古代中国对于天空(苍天、昊天),以及北极星(北辰、帝星)的崇拜。以上天广大,称昊天。远望青色,称苍天。人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1]。另一方面,以北辰之星,众星环绕,最为尊贵,紫微宫就位于北辰之中枢,为上帝居所[2][3]。
上帝一词在古籍中首先出现于周朝的古代经典—五经,而四书等其他儒家经典以及史书中也提到了上帝。在古代中国的原初神话和宗教体系中,指的是至上神,字面意思就是“在上的帝王”,意味着“最高的主宰”。北京天坛祈年殿即为历代君主祭祀上帝之处,内供奉有昊天上帝之神位。昊天上帝又称为皇天上帝,“皇天”和“后土”上下相对,并称“皇天后土”。
纬书称昊天上帝为天皇大帝,并增以五方上帝配属五行及仁义礼智信,居于太微宫中[4]。部分文献又以上帝为太一,形容天地开辟前,元气未分,浑沌为一的状态,五帝为太一的辅佐[5]。道教尊称昊天上帝为玉皇上帝,以五方上帝为“五方五老君”所化[6][7]。在道教信仰中,玉皇上帝,即玉皇大帝,为天界的皇帝,在民间则被认为是主宰宇宙的至尊天神,但并非道教的最高神,道教信仰里,“道”的化身“三清”高于代表“天”的“玉帝”。
宋朝理学大家朱熹认为,“天”、“帝”即是指“道”、“理”,天非有此道理,不能为天[8]。
受到基督宗教传入以及传教士所使用的翻译方式的影响,上帝一词在现代社会也用来指基督宗教的神。
最早提到“帝”或“上帝”的考古学实物,是商朝的甲骨文、金文,“帝”之字形写作、。根据陈梦家的说法,有三种用法:
- 为上帝或帝,是名词
- 禘祭之禘,是动词
- 为庙号的区别字,如帝甲、文武帝,名词。
“帝”原专指上帝,到商代中晚期后,人王亦称“帝”,禘祭则是古代对天神、祖先的大祭。卜辞记载之“上帝”,能够呼风唤雨、驱雷掣电、降灾赐福,并有“五臣”、“小工”、“风”、“云”等使者,相当于周代之“天”、“天帝”。其文辞如,“翌癸卯,帝其令风”、“戊申卜,争贞:帝其降我熯(旱)”、“甲辰卜,争贞:我伐马方,帝受我又(祐)”[9][10]。
商朝的统治阶级将上帝作为至高的精神力量,认为祂控制着战争、收成、天气、灾害以及国家的命运,且有“终兹邑”的能力,并统治着其他自然神和死者的灵魂[11]。上帝可能比全在更超然,只通过其他神来行使职责[11]。上帝被认为遥不可及,普通凡人无法直接崇拜。而商朝君主宣称,其祖先与上帝同在,也被称为帝。商朝君主通过祖先接近上帝,可以直接向上帝祈祝[12]。
在商朝后期和周朝,“上帝”与周人信仰的“天”融合为“昊天上帝”或“皇天上帝”、“天宗上帝”,并以“天命”作为周王室统治的正当性。周公制礼作乐,确立国家的典章制度和社会的伦理准则,为后世儒教的先驱。周公通过天命的概念,宣扬姬周取代殷商治理天下,是承奉上天的旨意、命令,是天帝派遣有德性的人,协助天帝治理、化育下民[13][14]。天帝不仅仅属于某一王朝,而是一种道德力量,按照严格的标准行使力量,如果君主失德失政,会被新的王朝取代。
这套天命观,宣扬除了祭天,上帝通常不接受祭祀,而是赐福给有德行的人[15]。并将君王祭天的习俗,追溯至虞舜,如《尚书》记载,舜继位为天子后,“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又由于统治下民的君王,其始祖是天帝所下派、通感天地之灵而生,因此君王(或摄政王)会祭祀其祖先,配享于上天[16],如《孝经》记载,“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后稷、文王都是周王室的先祖。
周朝建立后,殷人贵族为周王朝担任神职和顾问,三监之乱后殷人随九鼎迁往洛邑,继续维护礼乐。而殷商下级士族直接发展成为的儒士,为统治阶层提供祭礼仪规方面的建议。
礼乐逐渐崩坏后,孔子为复兴礼乐而诞生了儒家,儒家经典记录并整理了早期的儒教传统,包括天帝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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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崩坏,诸侯有各自的信仰如太一、八主神等,其中秦国信仰的五方上帝诞生自阴阳家的五行学说,秦国先后建立四畤祭祀其中四帝,秦朝灭亡后刘邦再增全五畤。
汉初延续秦制,五色上帝依然是最高神,直到汉武帝将北极星泰一位列其上,汉武帝泰山祭祀泰一:“祀上帝于明堂”。在司马迁的《史记·封禅书》与刘安的《淮南子》中称为太帝,居于昆仑之上的天庭。
汉平帝时期王莽改制,“泰一”改为“皇天上帝泰一”,恢复周朝时“天”的神格。东汉建立后,“皇天上帝泰一”隐去“泰一”二字,但保留北极星的神格。北极星被称为天皇大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而太一在之后不再是北极星,地位下降。
郑玄“上帝者,天之别名也”。有时又和天作了区分,如《汉书》:“四年春,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上帝”,其中又将天和上帝区分开来,上帝地位低于天。以郑玄为代表的神学体系认为上帝为天之别名,总共有六天、六上帝。六天上帝即昊天上帝与五方上帝。昊天上帝耀魄宝为全天之帝;五方天帝各为一方天帝,分别为中央土德黄帝含枢纽、东方木德青帝灵威仰、南方火德赤帝赤熛弩、西方金德白帝白招拒、北方水德玄帝汁光纪。以王肃为代表的宗教系统认为五行人帝可称为上帝,但不可称为天;昊天上帝则可称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17]
汉代以后,天帝在正式名称上偶有变化,按照不同经典的记录被改为皇皇帝天、皇皇后帝、昊天上帝、天皇上帝。
儒家的上帝[18],又称帝、天帝、昊天上帝,亦称天神[19]、天皇大帝[20]、皇天上帝、皇皇帝天[21]等,具有拟人化的神的概念。《说文解字》:“神:引出万物者也”。“帝”后来又用来指天子、帝王、君主。一方面认为昊天上帝居处北辰,“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另一方面,将天与帝区分开,认为昊天为全天,《毛诗传》:“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昊天上帝,更自然化则称为昊天、皇天、天[22],部分文献又称“太一”[23]等,“天”是最通常的说法,又称苍天、上天、上苍、老天、老天爷等,如“苍天在上”、“皇天有眼”、“奉天”、“天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的老天啊”中的“天”。关于“天”与“帝”的关系,《宋史》记载宋朝理学家朱熹对此有过清楚解释:“或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却分祭,何也?曰:为坛而祭,故谓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谓之帝。”[24]春秋战国之时,思想进步,人文理性精神勃发,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25]神为人造,民为神主,则上古神秘观念渐消,“上帝”之概念渐由自然之“天”取代,天为道德民意之化身,这构成了后世中国文化信仰的一个基础,而“敬天崇祖”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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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殷周信仰和其继承者儒教信仰中的帝、天帝、上帝、昊天上帝,在道教神话中演化为玉皇上帝[29]。在道教信仰中,玉皇上帝,即玉皇大帝,为天界、神界的皇帝,但他并非道教中的最高神,在民间则被认为是主宰宇宙的至尊天神。
上帝是甲骨文卜辞卜问的对象,掌管着万物生死,国家大事都要通过龟卜征询上帝的意见[30],特别是祈雨、战争、农事、疾病、巡狩、灾难。先王或先公是上帝的“帝廷”,如“下乙宾于帝”(《乙编》7197)、“文王陟降、在帝左右”[31]。与人有血缘关系的祖先神是向帝转达祈求人,祖先在天上陪伴上帝[32]。自然神是上帝的臣侍,如“帝史风”(《通纂》398),风神为上帝的使臣。盘庚迁都就是遵从上帝的意志[33]。周武王病重,周公旦卜问上帝是否可以代武王死,上帝使武王病愈[34]。周公旦平叛三监之乱也是卜问上帝的结果[35]。为了改卜得吉,司马子鱼甚至以生命来向上帝换取楚军胜利[36]。
早期的上帝,带有浓厚人格神色彩,如《尚书》“商书·伊训第四”中提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后期儒家信仰中“上帝”的人格神色彩消亡,仅被视为哲学上的无形无名的“本体”,称为“理”。而人格神的上帝信仰则为道教所继承,发展为“玉皇大帝”,但已不再作为至上神(道教信仰,“道”的化身“三清”高于代表“天”的“玉帝”)。
上帝信仰被“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儒教继承,出现于儒家经典——五经,这五部经书都提到了该词,其中最早的是《尚书》的“虞书·舜典”。除此之外,四书等其他的儒家经典以及各史书中也提到了上帝,有时也称昊天上帝、皇天上帝,在古代中国的原初神话和宗教体系中,指的是至上神,字面意思就是“在上的帝王”,意味着“最高的主宰”,也称为“帝”,或者“天”,“太一”。“礼莫大于敬天,仪莫大于郊祀”,中国历代皆设祭天之所——天坛,如北京天坛祈年殿即为明清皇帝祭祀上帝之处,内供奉有皇天上帝之神位[37]。
西周确立了天子直接向上帝祭祀的祭天礼仪。其他人则通过祖先祭祀上帝,上帝降福给有德行的人[38]。《通典》记载,周礼设六官,其中以六辂祭祀昊天上帝和东、南、西、北、中五方上帝:一曰苍辂,以祀昊天上帝。二曰青辂,以祀东方上帝。三曰朱辂,以祀南方上帝及朝日。四曰黄辂,以祭地祇、中央上帝。五曰白辂,以祀西方上帝及夕月。六曰玄辂,以祀北方上帝及感帝、神州。东方青帝太昊(伏羲氏),南方炎帝(神农氏),中央黄帝(轩辕氏),西方白帝(少昊),北方黑帝(颛顼),为人格化的五位上帝。东汉大儒郑玄声称“上帝者,天之别名”,并有六天一说,认为上帝有六位,即“昊天上帝”加东、南、西、北、中,五方上帝。宋朝理学派大儒朱熹认为,“天”、“帝”、“道”、“理”都是同一本体的不同称呼,心学派陆九渊、王阳明则认为“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
根据孟子的说法,天子是上天感应降世,所以要祭天、与上帝沟通。祭天的服饰是冕服。《周礼·春官宗伯》曰:“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这是因为“郊以祀天,祀天而必法则其所垂之象,使凡吾身之所被服、吾身之所乘驾、吾礼之所施设文饰,莫非天之象焉[39]。”《孔子家语》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40]。”
天子是上帝之子、奉天承运,即奉天命而治理天下。人间的帝王和朝代就是五方上帝轮流所感应而生的,因此也称为“感生帝”,如尧是赤帝所感生,舜是黄帝所感生,禹是白帝所感生,汤是黑帝所感生,周文王是苍帝所感生。
封禅,即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 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白虎通义》曰:“受命之君,天之所兴,四方莫敢违”。司马光于《册问王道》中谓:“王者受天命,临四海,上承天之序,下正人之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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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南朝梁陶弘景的《真灵位业图》出现了“玉皇道君”、“高上玉帝”,且地位不高。到北周武帝宇文邕的《无上秘要》中才完整出现“玉皇上帝”。玉皇上帝由儒教中的昊天上帝转化而来,但更人格化了。庄子认为,万事万物本于道,天由道而生。墨子把上帝鬼神看作人类之外的另一种生灵。[43]
道教中除了玉皇上帝还有其他数量颇多的“上帝”的神灵,而儒教的六天上帝被描述为“六天故气”。《高上玉皇本行集经》中玉皇上帝的地位被抬高到昊天上帝与五老(五方)上帝之上,元始天尊之下。
宋徽宗让玉皇和昊天合一,提高了玉皇在民间的威望,令玉皇信仰流行开来。[44][45]而朱熹则斥责让至高神昊天上帝反坐其下,悖戾僭逆,莫此为甚。
儒教官方祭祀中一般称昊天上帝,民间、道教中多称玉皇上帝。
玉皇上帝通常又称玉皇大帝、玉皇、玉帝,为道教众神之王。民间文学说“上帝”,大多指玉皇上帝或昊天玉皇上帝,如:
- 《三国演义》:“云长曰,‘臣等非人,乃是鬼也。上帝以臣二人平生不失信义,皆敕命为神。’”
- 《三遂平妖传》:“常闻说上帝无私,却不信有个秘字。”
- 《阅微草堂笔记》:“上帝且以真人一符增置一神”,“上帝好生汝”,“苟其无罪,天地未尝不并育,上帝所不诛。”
- 《桃花扇》:“今奉上帝之命,封为飞天使者,走马到任去也。”
而官学书籍中的上帝仅指昊天上帝,如:
- 《诗经·大雅》:“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 《诗经·鲁颂》:“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
- 《尚书·周书》:“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
- 《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
- 《礼记·礼运》:“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
- 《孟子》:“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 《晋书》:“一人吁嗟,王道尚为之亏。况群神怨憾而不怒动上帝乎!”
尽管玉皇上帝为中华民间信仰中的最高神、众神之王,在道教中和太上老君一样有着极为崇高的地位,玉皇被称为“诸天之主”、“万天之尊”,但地位低于道教中的最高神灵三清:元始天尊、道德天尊、灵宝天尊。在道教中,玉皇上帝的职能是“承三清之命,察紫微之庭”,“小事专掌,大事申呈”。
中国明清以来的一些新兴宗教如罗教、 鸡足山大乘教、 斋教、理教、先天道、一贯道及天道等将最高神祇称为明明上帝(或无生老母)。
汉传佛教将印度神王因陀罗译为天帝、释提桓因,即能天帝。朝鲜半岛传统信仰以及现代新兴宗教中的桓因被称为上帝(상제/上帝)并与朝鲜道教的玉皇上帝(옥황상제/玉皇上帝)混同。越南传统信仰中天翁同样与帝释天(Đế Thích Thiên/帝釋天)、玉皇上帝(Ngọc Hoàng Thượng đế/玉皇上帝)以及皇天上帝(Hoàng Thiên Thượng Đế/皇天上帝)混同。
“上帝”一词的基督教化,源自基督教传入后,基督教传教士用古籍中的上帝一词,作为其信奉之神(希伯来语:Elohim、希腊语:Theos、拉丁语:Deus、英语:God)的对译语。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均源自同一个原始宗教——即古犹太教,因起源于闪米特人,又合称闪米特宗教。一般认为,亚伯拉罕诸教均为一神教,其崇拜的最高神为同一个神,但亚伯拉罕诸教宗教乃至同一宗教各教派中最高神的形象又有一些差别。闪米特一神教以及其它一神教的神和中华宗教信仰文化等多神教信仰文化的区别是,神在一神教中不但是最高神,而且是唯一的神。
- 犹太教相信耶和华是创造天地,独一的真神。当中之独一神的名字为“YHWH”的四字神名,元音早已失传;含义是“我是自有永有”(yeti hoveh havah, 以后永是-今是-昔是)。后来经过马索拉学派加上ADONAI(希伯来文的意思是主)母音,拉丁音读为Yehowah、Yahweh,中文译为耶和华、雅威、耶威等[46]。“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希伯来语动词“成为”,有些学者认为上帝的名字是动词“成为”的使役形态,因此许多人将上帝名字的意思理解为“成事者”。而圣经译者罗瑟拉姆的译法是:“我喜欢做什么,都一定成功。”犹太教徒,因敬畏他们的主,一般都不敢直呼其名“雅威”,而以“神”(Elohim/God)、“主”(Adonai/Lord)等关系式的代名词代之。与基督教不同,犹太教所信奉的耶和华只有圣父一个位格,为犹太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
- 基督宗教(罗马公教、希腊正教、更正教)中之独一神的名字与犹太教敬拜的神之名一样,都为“YHWH”,由于教派不同,新教(常惯称为基督教)译为耶和华,天主教译为雅威(Yahweh),希腊正教(东正教)译为耶威(Yahweh)。基督徒通常会以“天主/神/上帝”(God),或以“主、上主”(Lord)等代名词,来表达一种“神/上帝/神儿女关系 [47]、“君王子民/主仆关系”;而罗马公教团体更奉教宗的口谕,为尊重犹太人的传统,教友应尽量避免直呼主的名──雅威。与犹太教不同,基督教所信奉的耶和华是三位一体的,即圣父(God Father,天父)、圣子、圣灵/圣神,祂们是一体的,为基督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神以他自己的样式和形像造人,所以人性中具有道德意识、思想、情感、意志:而神之于人,也因此是人格神。
- 伊斯兰教中的安拉,又译为阿拉、胡大(波斯语)等,中国的穆斯林又称祂为“真主”,为全宇宙中至尊及独一的创造主,除祂以外,别无真宰,而真主的九十九个尊名则彰显其各项优美的德性,如至仁的或至慈的等等。
对亚伯拉罕诸教的起源和教义欠缺了解的一般人,常认为他们因对神的称呼不相同,而认为他们信的神不同。这样的看法原因有两个:
- 希伯来语、拉丁语、和阿拉伯语对同一个神讲法不同,音译后在各种语言中用词不相同造成的误认。阿拉伯语中的“安拉”,直译成汉语是“唯一的崇拜对象”。也就是在“崇拜对象”的普通名词 ilâh 前面加上定冠词 al,成为Allâh,英语直译就是“The God” - “这一神”。
- 教义不同——不但是不同宗教,在同一宗教内的不同教派,对其他宗派信的神是不是同一个神/先知等也有各自的说法。
在马来西亚,天主教传统上在圣经中也用“安拉”来指基督宗教的神,也因此和在中国用“上帝”指基督宗教的神一样,引起当地政府的不满[48]。
明末,利玛窦来华传教,把YHWH译作“天主”、“天”、“上帝”、“天帝”。其《天主实义(The True Meaning of the Lord of Heaven)》说:“天主之称,谓物之原。如谓有所由生,则非天主也。物之有始有终者,鸟兽草木是也;有始无终者,天地鬼神及人之灵魂是也。天主则无始无终,而为万物始焉,为万物根柢焉。无天主则无物矣。物由天主生,天主无所由生也。”《坤舆万国全图》说:“天主创作万物于寰宇。”而其撰于1595年的《交友论》还说:“上帝给人双目、双耳、双手、双足,欲两友相助,方为事有成矣。”4年后,利玛窦在《二十五言》中又说:“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其《上大明皇帝贡献土物奏》:“谨以原携本国土物,所有天帝图像一幅,天帝母图像二幅,天帝经一本。”
利玛窦(Matteo Ricci)用“上帝”称呼基督宗教的神,认为与基督教并不对立,并且意义相当[49]。这种作法引起了一些儒士的反对。他们认为儒家的天、上帝与天主教的天主有着本质的区别。钟始生的《天学初征》和《天学再征》对此做了较为全面的辨析。他认为:第一,天是苍苍之天,是与地相对的物质之天;第二,天是“统御世间、主善罚恶之天,即《诗》、《易》、《中庸》所称上帝是也”,但这个主宰之天只是“治世,而非生世,譬如帝王,但治民而非生民也”。钟始生认为利玛窦附儒之论是对儒学天论的曲解[50]。
利玛窦的传教方式不但引起了当时儒士的反对,也引起了道明会等其他传教士以及罗马教廷的不满。1715年3月19日,教宗克莱孟十一世发布教宗敕令《自登基之日》禁止中国天主教徒祭天祭孔祭祖:“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斗斯”(Deus)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当取下,不许悬挂。”后来遭受康熙皇帝的抵制,人称中国礼仪之争。清末民初天主教法文《教务月志》载文批评利玛窦和汤若望、南怀仁等,‘罪其喜引古书上帝,而不专用天主名,罪其阿悦华人,而将顺其礼俗’。[51]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华新教传教士准备翻译委办译本。但在翻译God的名字时,与天主教一样,新教传教士也起了争论。一派主张翻译成“上帝”,一派主张翻译成“神”。
1877年,有120位外国新教传教士在上海集会,这次集会的会议纪要中有:“据《新旧约》所论之‘上帝’,即《六经》所言‘上帝’若合符节,其揆一也。迨后诸教士各执己见,辨论孔子之道。有云:‘儒书所载之上帝,非造化主宰’[52]。”由此可见,在十九世纪时,无论是天主教的传教士还是新教的传教士,一部分人觉得“上帝”与基督宗教中的神是不同的。
但到了20世纪,很多福音主义、福音派、灵恩派、基要派和中国正教会[53]的传教士受唯独圣经的影响,引用使徒行传第十七章23-31:“这位你们不认识却在敬拜的神明,我现在介绍给你们。这位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是天地的主宰,并不住在人手建造的庙宇里……上帝以往不鉴察世人的无知,现在则命令世上所有的人都要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这个世界”,认为事实上华夏传统的上帝就是基督教的上帝[54][55]。此外,基督教基要主义令这些教派认为天主教和其他新教尊重儒家是一种妥协行为,是与圣经背道而驰和偏离基督教的教义,所以这些教派遂采用“上帝”这个名词。之后翻译的官话和合本,即今天大多数新教教会使用的圣经,采用两个版本,就是神版和上帝版。
今天,不少华人基督新教徒觉得“上帝”或“神”哪个都可以用,名称之争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世俗社会的口语、书面语、商品、广告也常用上帝一词来指基督教的神。但另有一些基督徒觉得God之名是基督教中特别重要的议题之一,争论不是没有价值;他们一般都拒绝使用“上帝”,因担心与偶像联系起来,所以只用“神”。
东正教一般使用“上帝”一词指代神,但有时也会使用“天主”一词。
- 先秦楚国神话中的最高位大神为东皇泰一,后来其形象演变为太一的形象。
- 盛行于日本的神道教典籍《古事记》、《日本书纪》中的地位最高的神様天照大神的形象可能来自古儒教神话中的昊天上帝的形象[56]。
- 印度教神话中,梵天(大梵天、大梵天王)、毗湿奴、湿婆合称为三相神,其为万物的本源梵的具像化形式,随着各教派不同而歧异;在吠陀教兴盛时期,其尊崇世主因陀罗。在不同时期、不同教派的思想中,各个神灵的地位不尽相同,专门被用来崇拜梵天的寺庙在印度境内只有一座,婆罗门教开始衰落后,对于梵天的信仰可能因其教义与地理限制无法深入民间生活一事而式微,传到泰国后,其形象演变为四面神的形象,以其护法神的身份受到各地居民所崇拜。
- 印尼各民族神话将神灵称为香 (超自然力量),各地敬奉的最高神和传说不尽相同[57]:
- 在爪哇神话,湿婆(当地称为Batara Guru)是神域统治者,其父亲为Sang Hyang Tunggal。
- 在巽他传统信仰,最高神为Sang Hyang Kersa,创造宇宙和包括Batara Guru在内的其他神灵。
- 巴厘岛印度教尊奉Sang Hyang Widhi Wasa,祂被视同于Tunggal和梵。
- 巴塔克神话中,Mulajadi na Bolon是宇宙创造者,其儿子Batara Guru的女儿是人类祖先。
- 布吉人史诗加利哥的故事,其主角Sawerigading王子为La Togeq langiq(Batara Guru)之孙,Batara Guru的父亲则是统御天空的至上神Sang Patotoqé[58]。
- 在古埃及宗教中,太阳神“拉”(Ra)被奉为最高神。在不同的时期,祂曾和阿图姆(Atum,黄昏的太阳)、荷鲁斯(Horus,法老守护神、王权的象征)、阿吞(Aton,太阳圆盘)、阿蒙(Amun,古埃及新王国时期首都的守护神)的名号结合起来并将其视为同一位神祇。
- 苏美尔宗教文化中,最高神祇有三位:天空之神安努(An)、大气与风之神恩利尔(Enlil)、水神恩基(Enki),而安努也有父母及其祖父母。到了巴比伦时期,敬奉的主神转为马尔杜克(Marduk)。
- 古典和后古典时期的马雅文化信仰中,伊察姆纳(Itzamná)以高阶祭司的样貌在天空王座上进行统治,祂的其中一个面向是太阳神基尼奇·阿豪。殖民时期后,又被认为是基督教化独一神胡纳波·库的儿子。而在危地马拉的马雅文化──基切人的神话书《波波尔·乌》中,记载羽蛇神(Q'uq'umatz)被冠以统治者(Tepeu)的称号,并且造生了凡人[59]。
- 阿兹特克神话中诸神的创造者──奥梅特奥特尔创造了自己。祂是一个双性体,生下了四子──特斯卡特利波卡(美洲豹)、克察尔科亚特尔(羽蛇神)、维齐洛波奇特利、以及希佩托特克。这四位神祇各据一方,后来更造了天地诸神。
- 萨满信仰没有明显的关于上帝的观念,但很多人常把长生天当成最高神。
- 琐罗亚斯特教以光明之神阿胡拉·马兹达为主神,牟尼教视其为战争之神先意。
- 明教神话中的最高神及永恒至善之神叫做明尊察宛(Zurvan)。
- 在希腊教神话中,天空及闪电之神宙斯(Zeus)为最高神,也是众神之王,一些人认为宙斯神是其中一位原始神。罗马教神话的创作者将宙斯等同于其最高神朱弗(Jove),后称为朱庇特(Jupiter)。
- 在奥菲斯教神话中,象征着永恒的埃安(Aion)是最早出现的神祇,其后象征着不断前进的时间的柯罗诺斯(Chronos)和象征着无法被改变的定数的阿南刻(Ananke)出现,之后卡俄斯(Chaos)、盖亚(Gaia)、塔尔塔罗斯(Tartarus)、厄罗斯(Eros)、倪克斯(Nyx)、厄瑞玻斯(Erebus)、乌拉诺斯(Uranus)、埃忒耳(Aether)和赫墨拉(Hemera)相继出现,然后万神之王乌拉诺斯的儿子诸神之王克洛诺斯(Kronos)誔生,而为人熟知的众神之王宙斯只不过是克洛诺斯的儿子。奥菲斯教主要崇拜法涅斯等几位神祇。
- 在北欧神话中,奥丁(Odin)为最高神。
- 在近东原有宗教神话中,埃尔神是诸神之王,伊罗安神则为最高神祇。古犹太教圣典《塔纳赫》曾经记载说统治撒冷的君王麦基洗德敬拜伊勒伊罗安神,其为惟一真神的名号之一。
- 诺斯替教认为德谬哥神是造创了物质世界的、残恶的/偏向残恶的造物主,但亦认为在祂之上有一位流现了精神世界的、仁善的造世主,名叫普蔂若麻。
- 属于唯一神派的自然神论者以“理性”为认识上帝的准则。
- 佛教认为世界是由因缘和合而成(缘起),其宣称外教所崇拜的主宰者是天众,也会死亡而重入轮回,比如大自在天、毘纽天王、大梵天王、魔王波旬或帝释天,佛教以不受轮回的解脱者佛陀(Buddha)为神上首、天中天[60]。另外有佛敎徒用汎神论(Panentheism)的概念,来解释法身佛,例如日本佛教释宗演(Soyen Shaku)禅师认为法身佛不但超然于万物,也含藏于万物之中,这个概念类似于西方宗教教义当中所谓神/上帝的概念[61]。
- 由于受伊斯兰教所主导的印尼要求宗教教义符合建国五项原则,第一项是承认有独一真神[62],因此印尼佛教为得到官方的认可一事而声称桑香·阿迪·佛是全能的、永恒的、作为万物源头的神[63][需要较佳来源]。桑香·阿迪·佛的形象的原型是藏传佛教教义中的阿迪佛的形象。一些佛学家认为印尼佛教此举违反了佛教教理,原因是佛教不认为有一位自存的神[64][65]。
《宋史》:“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是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
《宋史》:“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又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郑玄注《周礼》谓:礼天者,冬至祭天皇于北极也。”
《后汉书》卷48:“天有紫微宫,是上帝之所居也。王者立宫,象而为之。两观谓阙也。”
《礼记正义》卷十二·王制第五:“谓大微五帝,应于五行,五行各有德,故谓五德之帝。木神仁,金神义,火神礼,水神智,土神信,是五德也。”
《淮南子》:“紫宫者,太一之居也……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物,谓之太一”
《史记》:“亳人谬忌奏祠太一方,曰: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道教总庙三清宫. 玉皇上帝聖紀. [2018-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5).
《朱子语类》:“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为天,故苍苍者即此道理之天,故曰:‘其体即谓之天,其主宰即谓之帝。’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虽是理如此,亦须是上面有个道理教如此始得。但非如道家说,真有个‘三清大帝’着衣服如此坐耳!”
刘文强; 陈逸文. 殷商「帝」論 (PDF). [2022-02-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8-02).
姚新中. Chinese Religion: A Contextual Approach. 2010. p. 154
《孟子·梁惠王下》:“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
《厚父》:“天子!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治下民之慝”。
《左传》:“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
《礼记正义》卷三十四·大传第十六:“又《元命包》云:“夏,白帝之子。殷,黑帝之子。周,苍帝之子。”是其王者,皆感大微五帝之精而生。”
《春秋左传·僖公五年》:“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紧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礼记正义》:“(礼记·丧服小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玄注)禘,大祭也。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配之。自外至者,无主不上。(孔颖达疏)“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者,禘,大祭也,谓夏正郊天。自,从也。王者夏正,禘祭其先祖所从出之天,若周之先祖出自灵威仰也。“以其祖配之”者,以其先祖配祭所出之天。……注“禘大”至“不上”。正义曰:禘,大祭也,《尔雅•释天》文云。“自外至者,无主不上”,《公羊》宣三年传文。“外至”者,天神也,“主”者,人祖也。故祭以人祖配天神也。”
《易》:“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六帝中,昊天上帝可称天,五行上帝不可称天。《隋书·礼仪》:“五时迎气,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属,非祭天也。天称皇天,亦称上帝,亦直称帝。五行人帝亦得称上帝,但不得称天。”
《晋书·志·礼》:“案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汉书·志·祭祀·六宗》:“寻虞书所称‘肆类于上帝’,是祭天。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极,举帝则天神斯尽,日月星辰从可知也。‘禋于六宗’,是实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六是地数之中,举中是以该数,社稷等祀从可知也。天称神上,地表数中,仰观俯察,所以为异。宗者,崇尊之称,斯亦尽敬之谓也。禋也者,埋祭之言也,实瘗埋之异称,非周烟之祭也。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诸字,莫不以神为体。虞书不同,祀名斯隔。周礼改烟,音形两异。虞书改土,正元祭义。”
天神、天帝,有时是泛指,有时专指天上神中之最尊贵者。《汉书·郊祀志》:“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墬,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而称地祇曰后土,与中央黄灵同。”
《史记·五帝本纪》郑玄注云:“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
《元史·祭祀·郊祀》:“周礼所祀天神,正言昊天上帝。郑氏以星经推之,乃谓即天皇大帝。然汉、魏以来,名号亦复不一。汉初曰上帝,曰太一,曰皇天上帝。魏曰皇皇帝天。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晋曰昊天上帝,与《周礼》合。”
《宋书·志·乐》,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竣据周礼、孝经,天与上帝,连文重出,故谓上帝非天,则易之作乐,非为祭天也。按易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尚书云:‘肆类于上帝。’春秋传曰:‘告昊天上帝。’凡上帝之言,无非天也。天尊不可以一称,故或谓昊天,或谓上帝,或谓昊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数称,便谓上帝非天。徐邈推周礼‘国有故,则旅上帝’,以知礼天,旅上帝,同是祭天。言礼天者,谓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孝经称‘严父莫大于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既天为议,则上帝犹天益明也。不欲使二天文同,故变上帝尔,故郑注以前天神为五帝,后冬至所祭为昊天。”
太一,又称泰一等,常被视为等同昊天上帝,但有时又加以区分。“太一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云东皇太一。”《天文志》曰:“‘天极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太一,天皇大帝也,与通极为一体,故曰通位帝纪也。”“泰一,天帝之别名也。”“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
《宋史》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周礼》亦只说祀昊天上帝,不说祀后土,故先儒言无北郊,祭社即是祭地。古者天地未必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无一时合祭共享之礼。古之时,礼数简而仪从省,必是天子躬亲行事,岂有祭天却将上下百神重沓累积并作一祭耶?且郊坛陛级两边上下,皆是神位,中间恐不可行。或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却分祭,何也?曰:为坛而祭,故谓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谓之帝。”
敬天崇祖. [2007-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甲骨卜辞:“丙12・3“卜、疾齿龙。隹父甲。隹父庚。隹父辛。隹父乙。”
《礼记·表记》:“昔三代明王, 皆事天地之神明, 无非卜筮 之用, 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 是故不犯日月, 不违卜筮。”
《诗经》:“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㪤(毕)狄钟“(前欠)侃先王、先王其严才(在)帝左右、㪤狄(尽逐)不龏(恭)”
《尚书·盘庚》:“卜稽曰: 其如台? 先王有服, 恪谨天命。今不承于 古, 罔知天之断命, 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 若 颠木之有由蘖, 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肆予冲人, 非废厥谋, 吊由灵各, 非敢违卜, 用宏自贲。”
《尚书·金縢》:“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 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圭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圭。”
《尚书·大诰》:“王若曰: ……殷小腆诞敢纪其叙。……我有大事,休? 朕卜并吉。”
《左传·昭公十七年》:“吴伐楚……卜战, 不吉。司马子鱼曰: 我得上流, 何故不吉。且楚故, 司马令龟, 我 请改卜, 令曰, 鲂也以其属死之, 楚师继之, 尚 大克之! 吉。战于长岸。子鱼先死, 楚师继之, 大败吴师, 获其乘舟馀皇。”
《尚书·高宗肜日》:“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徳、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徳、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豊于昵。”
《孔子家语》郊问第二十九:定公问于孔子曰:“古之帝王必郊祀其祖以配天,何也?”孔子对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
《隋书》卷六九列传第三十四:“赤应隋者,言赤帝降精,感应而生隋也。故隋以火德为赤帝天子。”
墨子. [2007-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25).
玉皇大帝. [2010-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1).
《宋史·志·礼·吉礼·天书九鼎》:“徽宗政和六年九月朔,复奉玉册、玉宝,上玉帝尊号曰‘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昊天玉皇上帝’,盖以论者析玉皇大天帝、昊天上帝言之,不能致一故也。又诏以王者父天母地,乃者祇率万邦黎庶,强为之名,以玉册、玉宝昭告上帝,而地祇未有称谓,谨上徽号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
《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其唯我三一妙身,无元真主阿罗诃欤判。十字以定四方。”
羅馬書 第八章 十五段. [2021-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3).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存档副本. [2016-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5).
程小娟:《God的汉译史——争论、接受与启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朱维铮《利玛窦中文著译集·导言》,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艾约瑟译《各省教师集议记略》,载李天纲编校《万国公报文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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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son, Ethel. God’s Promise to the Chinese
安津素彦, 梅田义彦, 梅田义彦,1968,《神道辞典》:“恐らくシナの天思想,上帝などの思想の影响によって、神话が顺序よく整顿せられ、更に、哲学的思索が加えられて作成された神で”
《小部·譬喻经·佛陀之譬喻》:“吾为神上首(devānaṁ adhiko homi),吾为治世主,完具端美姿,智慧亦无双”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时彼药叉遥见太子即自现身,至菩萨所顶礼其足。臣归白王,王闻是已生希有心:今我太子于天神中更为尊胜,应与立字,名天中天(devātideva)。”
《释氏要览》:“一日抱太子谒释迦增长大天神庙,庙神石为像,即起礼太子足。王曰:我子于天神中更为尊胜,宜名天中天。”
- 艾兰:〈“帝”的甲骨字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李杜 著:《中西哲学思想中的天道与上帝》(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8年)。
- Thomas Reilly 著,李勇 等 译:《上帝与皇帝之争——太平天国的宗教与政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