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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3号。前身为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10月22日) |
深圳破产法庭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 | |
主要领导 | |
党组书记、院长 | 赵菊花 一级高级法官 |
常务副院长 | 邝肖华 二级高级法官 |
副院长 2 | 黄志坚 二级高级法官 江茂贤 二级高级法官 |
机关党委书记 | 谢军(二级巡视员兼) |
政治部主任 | 张谦 |
纪检监察组长 | 郭兴杰 |
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3号 |
邮政编码 | 518036 |
电话号码 | +86 (0)755 83535000 |
刑事审判区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 |
邮政编码 | 518008 |
对外官网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机构沿革 | |
?-1979年3月 | 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 |
1979年3月- 1981年12月31日 |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 |
1982年1月1日 至今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影像资料 | |
办公大楼 | |
1979年之前,原广东省宝安县设有基层人民法院——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国发〔1979〕63号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撤销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设立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仍为基层人民法院。[2]
深圳市1981年7月升格为副省级市。1982年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被撤销,设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
1982年1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时,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执行庭、研究室、办公室、人事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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