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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厉生(1901年6月17日—1971年4月20日[1] ),字少武,原名维新,字兴周,又名星舟,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和外交官。

事实速览 张厉生, 行政院院长 ...
张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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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第2、6任行政院副院长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8年12月23日
行政院院长翁文灏
前任顾孟余
继任吴铁城
任期
1950年3月15日—1954年6月1日
行政院院长陈诚
前任朱家骅
继任黄少谷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1年6月17日
 大清直隶省永平府乐亭县
逝世1971年4月20日(1971岁—04—20)(69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
墓地 中华民国台北市北投区阳明山第一公墓
国籍 大清(1901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71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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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张厉生是河北乐亭县人。法国巴黎大学政治系毕业后于1925年回国。任第十军政治部主任、杭州市政府秘书长。南京市党部监察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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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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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代末的张厉生

1929年三月被指派参加国民党三全大会。被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果夫任命为中组部秘书。

1932年被任命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驻北平军事代表”,河北省政府委员、国民党华北党务特派员。1933年参与发起成立“青白团”为五大常务干事之一。1933年在华北青年学生中组建“诚社”。1936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起草国民大会组织大纲

抗战爆发后,与CC派关系紧张,专任政府职务,先兼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秘书长,后任行政院秘书长兼国家总动员会议秘书长。1944年春,任国防最高委员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11月任内政部部长[2]

1946年3月张厉生任为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副主任[3]。5月25日,政治和谈会议在南京重开,政府代表王世杰、邵力子、张厉生、雷震同中共代表周恩来、董必武、陆定一就停止冲突、恢复交通、宣传休战诸问题进行商谈[4]:8059

1947年4月23日张厉生改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内政部部长:8340,同年6月13日,张厉生任国民大会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所委员会委员并为主席[4]:8370。张厉生的内政部部长任职到1948年6月[2]任行政院副院长为止,为行宪后首任内政部部长。同年底回任行政院政务委员至隔年辞职。

1950年3月,张厉生再任行政院副院长[5]:64,辅佐陈诚实行地方自治,实施“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1954年8月,中国国民党七届四中全会举行会议,通过以张厉生为秘书长[5]:78。1959年任驻日大使,遣返台湾独立运动推动者陈智雄[6]。1963年曾因周鸿庆事件被中华民国召回台湾表示对日本的抗议。1966年,获日本政府颁赠勋一等旭日大绶章。退休后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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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1971年,张厉生逝世于台北[7]:3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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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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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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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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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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