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汉武帝于建元二年(前139年)废太尉。元狩四年(前119年)置大司马,以代太尉之权[1],但无金印紫绶,作为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加号。
因汉初丞相的权力过大。自汉武帝起,章奏的拆读与审议,转归以大将军为首的尚书。大臣有罪,由尚书劾奏;选任御史大夫,由尚书品定高下;官吏有功迁升,上报尚书;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则面见尚书。丞相若有过失,反由尚书问状劾奏。由此,丞相的权力被一步一步的剥夺,只是在礼仪上还是百僚之长[2]。西汉后期干脆废掉丞相,改为大司徒,与从太尉改过来的大司马、从御史大夫改过来的大司空并列。
汉武帝死后,将之授以霍光。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昭帝年幼,政事均由霍光定夺。
其后西汉一直有大司马之官,后也加于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称大司马骠骑将军、大司马车骑将军,常用为加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
汉成帝时,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政事大小皆自凤出,天子曾不一举手”。[3]
汉哀帝时,废丞相改为大司徒,但大司马仍存,与大司空同属三公之一,共掌朝政,如董贤代丁明为大司马卫将军[4],掌管所有朝政。
东汉时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吴汉死后,汉光武帝为了削弱三公权力,将大司马改为太尉。东汉末年,大司马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并设,位在三公之上。如汉献帝时的刘虞、权臣李傕。《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一:(兴平)二年(乙亥、公元一九五年)。辛巳,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
魏晋南北朝时不定期会设有大司马官职,为上公,第一品,位在三公之上,多授予有权势的大臣,一般由重号将军如大将军或上大将军等升迁而来。如曹魏的曹仁、曹休、曹真,蜀汉的蒋琬,东吴的施绩、吕岱、丁奉等。近世以来的兵部尚书有时也别称作大司马。明清以大司马为兵部尚书的代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历代大司马
- 东周至秦末
- 鲁国:叔孙氏
- 郑国:公子发、公孙虿
- 蔡国:公子燮
- 陈国:司马桓子
- 宋国:孔父嘉、公子目夷、公孙固、乐豫、公子卬、华耦、皇郧、华费遂、华䝙、公孙忌、向魋、皇野、皇非我
- 楚国:鬬宜申、子良、子越、𫇭贾、子反、公子申、公子何忌、子庚、𫇭子冯、公子橐师、公子成、公子𬺈、𫇭掩、司马督、弃疾、公子鲂、薳越、子期、公孙宽
- 楚:秦嘉、曹咎、周殷
- 西汉朝廷:卫青、霍去病、霍光、张安世、霍禹、韩增、许延寿、史高、王接、许嘉、王凤、王音、王商、王根、王莽、师丹、傅喜、丁明、傅晏、韦赏、董贤、王莽、王舜、马宫
- 刘信:翟义
- 刘玄:朱鲔、刘秀、朱鲔(左大司马)、刘赐(前大司马)、赵萌(右大司马)
- 刘望:庄尤
- 刘婴:弓林
- 刘盆子:逄安(左大司马)、谢禄(右大司马)
- 刘永:苏茂
- 公孙述:公孙光、延岑
- 刘宋:刘义恭
- 南齐:萧嶷、王敬则、萧衍
- 南朝梁:萧伟、王僧辩
- 北魏:奚敬、万安国、元休、冯熙(赠)、冯诞(赠)、元勰、元雍、元彧、元延明、元徽、尔朱天光、尔朱买珍(赠)、元悦、元欣、元亶、元颢(赠)
- 东魏:元谌、高干(赠)、窦泰(赠)、元鸷、娄昭、斛律金、元湛(赠)、尉景、元旭、刘丰(赠)
- 北齐:斛律金、韩轨、高演、高湛、高浟、段韶、段荣(赠)、高湝、娄叡、潘乐(赠)、高润、高俨、高长恭、高孝珩
- 西魏:独孤信
- 北周:独孤信、宇文护、贺兰祥、宇文震(赠)、尉迟迥、宇文宪、陆通、宇文招、侯莫陈芮、杨坚、窦毅、杨勇
- 隋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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