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英语译名: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AQSIQ[1],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 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内设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研究室、新闻办公室、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管理办公室、督查室(信访办)、秘书处、政务信息处、保密档案处、综合处(政务大厅)。
- 法规司: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及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内设综合处、法规一处、法规二处、法制监督处、行政复议处。
- 质量管理司: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国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内设综合处、质量信用处、质量统计分析处、质量管理处、产品质量处、服务业质量处。
- 计量司:统一管理国家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制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内设综合业务处、量值传递处、法制计量处、工业和能源计量处、计量管理处、技术规范处。
- 通关业务司:拟订和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综合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管理口岸及特殊监管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参与相关对外谈判;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证单和原产地证签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和业务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从事与检验检疫通关业务有关社会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内设综合处、口岸处、检务处、原产地处、电子业务处。
- 卫生检疫监管司:拟订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的工作制度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承担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承担口岸反恐相关工作。内设综合处、检疫查验处、疾病监测处、卫生监督处、反恐办公室。
- 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拟订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监督管理,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管理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内设综合业务处、动物检疫处、植物检疫处、生物安全处、旅邮检监管处、物种资源监管处。
- 检验监管司:拟订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承担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验证工作;组织协调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监督管理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监督管理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检验机构的资质资格。内设综合业务处、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处、资源与化学品检验监管处、消费品安全检验监管处、检验鉴定机构及业务管理处、检验监管调查处。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拟订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以及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重大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工作。内设综合业务处、食品安全一处、食品安全二处、食品安全三处、食品安全四处、风险预警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内设综合处、检验处、锅容处、管瓶处、电梯处、节能处、事故处。
- 产品质量监督司: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活动;承办总局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9条、第10条内容的有关工作。内设综合业务处、监督抽查处、生产许可证管理处、检验机构监管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处。
- 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本系统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承担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设和国内相关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的规划、管理和相关工作。内设综合业务处、执法信息处、办案督查处、打假协调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处。
-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开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承担涉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协调有关对外合作文件的商签与实施;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实施、国家通报、咨询和国内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内设综合业务处、港澳台处、亚大处、欧洲处、美非处、自贸谈判处、国际组织处、世贸组织处、签证办公室(业务联系)。
- 科技司:拟订系统科技工作的各类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质检总局科技委日常工作;开展相关科研及经费安排、成果管理及应用转化、科技奖励、技术引进的组织与管理,承担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开展质量监督技术机构国家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实验室的规划及筹建、验收与动态管理,组织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质量监督挖潜更新改造、技术装备项目的论证与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承担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承担系统知识产权管理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系统科技体制改革,开展质检科技相关信息系统和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及应用管理。内设综合业务处、科技规划处、科研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地理标志管理处。
- 人事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及直属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内设综合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监督室、教育职称处、机构编制管理处、工资管理处。
- 计划财务司:负责总局机关及直属机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和组织编制质检事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内财务预算、决算和会计核算,对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管理各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收费、政府采购及制装工作。内设综合处、预算处、财务一处、财务二处、会计处、事业发展规划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收费管理处。
- 督察内审司:拟订直属系统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直属系统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直属系统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内设综合督察处、内审一处、内审二处。
-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
-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直属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内设综合处、财务处、组织处、宣传处、直属处、生活服务处、医务室[8]。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设在质检总局[8]。
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有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陆空口岸和货物集散地设有近300个分支局和200多个办事处。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垂直管理[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央纪委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察局)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16年撤销,改由中央纪委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综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