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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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昆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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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一名克,男,河南西华人,中国法学家。[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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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师从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研究。1952年,马克昌毕业后,返回武汉大学任教,担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并称为中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2]1956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尽快制定刑法的主张被划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接受劳动改造。1979年后开始武汉大学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任首任院长。
1977年,马克昌受委托担任文化大革命主犯之一吴法宪的辩护人,1997年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1]
2011年6月2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5岁。[1]
著名学生
- 张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 熊选国(司法部副部长)
- 贾宇(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 黎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 刘明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莫洪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 刘艳红(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 于改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 张绍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 童德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 童伟华(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 陈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黄旭巍(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参考
- 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新华网. [2013-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北高"痛悼"南马"——刑法学界 一颗巨星陨落. 楚天都市报. [2013-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