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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敏阙,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沫东乡黎明村,是一座汉代墓阙。该阙原为樊敏墓的左阙,形制为子母阙。该阙在清朝末年时遭到严重破坏,1957年时被当地农民发现,同年得以重建,形制参考高颐阙,现阙身中尚余汉代原石。1988年,樊敏阙连同周围的石刻和碑一并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樊敏阙及石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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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芦山县 | ||||
坐标 | 30°07′41″N 102°55′52″E |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
时代 | 东汉 | ||||
编号 | 3-100 |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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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敏,字升达,东汉严道樊家祠人,生于元初六年(119年),历任永昌长史、巴郡太守等官职,建安八年(203年)去世,建安十年(205年)入葬,樊敏阙即为樊敏墓的附属建筑,原应有两座阙[1]:86,现仅存左阙,右阙仅余散落的主阙顶盖阙石。北宋时,该阙尚余可辨识的阙石[a]。清朝末年时,有当地人雇佣采石工采石,樊敏阙被拆毁,其中一部分被运走,剩下的逐渐被埋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7年,当地农民发现了剩余的阙石,并将消息报告给了四川文物部门。1957年10月,四川文物部门修复了樊敏阙,其形制参照了修建时间相近的高颐阙[2]:34-35。1961年7月13日,樊敏阙与樊敏碑被以“樊敏碑阙”一名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3]:91。1980年被重新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4]:663-677。1988年,樊敏阙与其北侧的石碑和南侧的三只石兽、两具兽胚和一具石龟一并以“樊敏阙与石刻”一名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86。2013年芦山地震中,樊敏阙的主阙以及樊敏碑被震裂[6],相关的维修工作规划于2014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7]。
樊敏阙位于芦山县城南的沫东乡黎明村,四周都是耕地,北侧为“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亭”。该阙双阙中的左阙,形制为子母阙(主副阙),通高4.95米[b],原貌已无从得知。主阙共由13层石料组成,面向西南,现有部分可分为阙身、楼部和顶盖三个部分,其中台基和阙身都为后期补建。楼部共分为四层,其中第一层为横纵叠置的枋子层,有两块汉代原石;第二层为斗拱层,有一块汉代原石;第三层为新配;第四层有一块汉代原石,西南角有一副石刻画像,经辨认确认为“哀牢夷九隆氏龙生九子图”。楼部以上为庑殿脊式顶盖,共分两层,第一层为重修时补配,第二层为原有的汉代檐石,檐下有浅浮雕,转角处刻有双手托拱的力士像。副阙由7层石料组成,同样有阙身、楼部和顶盖三个部分,通高2.7米[b]。阙身正北侧刻有西王母和玉兔的画像。楼部共分两层,第一层为栌斗和纵横枋子,第二层为斗拱层。顶盖为单檐。樊敏阙北侧5米有樊敏碑,整体形制与高颐碑相同。通高2.92米,宽1.23米,厚0.26米,顶部刻有圭首花纹。底部为赑屃座,高0.72米,长2米,碑的正面用隶书刻有樊敏的主要事迹和从政经历。[2]:34-35[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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