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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材(1470年—1540年),字大用,號儉庵,順天府大城縣人,南京金吾右衛官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同進士出身。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1],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授德清縣知縣。正德初年,升刑部主事,改為監察御史。出任嘉興府知府,調任杭州府知府,在任期間整理田租規章。此後升爲浙江右參政,晉升爲浙江按察使。朱宸濠謀反時,鎮守中官畢真與朱宸濠私通,將舉城相應。梁材與巡按御史張縉劫持畢真,奪走其兵權。此後因丁憂離去[2]。
嘉靖初年,起為貴州按察使[3],補為雲南按察使,此後平定當地土官內亂,之後歷任貴州布政使、廣東布政使。當時天下布政使中廉潔名望最高的就是梁材與姚鏌[4]。嘉靖六年(1527年),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僅過兩個月,召為刑部左侍郎,之後改為戶部右侍郎,遂替代鄒文盛為戶部尚書。從外任官員登六卿,整個過程不足兩年。他亦認為深受恩寵,更加盡職盡責。他曾經多次請求裁剪宗藩經費,使得國庫大充。此外又遏制豪強吞併民田,并減免稅費,清理田丈[5]。
嘉靖十年(1531年),梁材遇母喪丁憂去職。三年服喪期滿后,起故官。大同巡撫樊繼祖請求增加兵餉,梁材稱國庫空虛,無法給予,之後請求進行開關互市。當時郭勛修建兩宮、七陵,勞役京軍七萬,遂請求給予月糧冬衣,梁材反對,因此招致郭勛彈劾,兩人相爭數次。給事中周珫亦彈劾梁材,奏摺下吏部,尚書許讚等請請求留用。世宗不悅,令兩人對奏,梁材引罪得宥,而許讚連坐奪俸。六年后考滿命致仕[6]。
次年,新任的戶部尚書李廷相被罷免,世宗再次想念梁材,加上大臣亦多舉薦,於是恢復官職,加太子少保。同年秋,考察京官,特命其進行監督。刑部有大案不能決定的,命其兼掌管刑部事。世宗稱:“我若能得十二個像梁材這樣的尚書,我就天下無憂了啊。”當時大型工程頻繁,內外輪班勞役的士兵有四萬六千人。郭勛對那些不到者進行除籍,并責令輸銀雇役。李廷相則適量給予,梁材卻堅持不給。郭勛遂彈劾梁材,世宗亦命其給予補給。郭勛又稱軍隊人數不足,逃亡的士兵布棉折餉銀進行募工。梁材則反對,兩人相繼衝突至深,世宗遂對其不滿,令落職閒住。之後歸鄉,不久卒,享年七十一歲。
嘉靖中後期國庫虧空,世宗嘆道:“梁材在的話,當不會如此啊。”隆慶初年,贈太子太保,諡端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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