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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的準軍事防暴部隊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警察機動部隊(英語:Police Tactical Unit、PTU),簡稱機動部隊,俗稱藍帽子(英語:Blue Berets),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是準軍事化的防暴警察,防暴以外,主要責任為執行反罪惡巡邏、於大型活動中人群管理、維持內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災難支援等等。世界多國防暴警察經常派員到訪香港取經,以警察機動部隊作為首選標準機構[谁?]。[2][3]
警察機動部隊 Police Tactical Uni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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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 | 藍帽子 |
格言 | Failing to plan is planning to fail. 失敗的計劃就是在計劃失敗。 |
成立时间 | 1958年成立警察訓練分遣隊 1968年改組為警察機動部隊 |
国家/地区 | 香港 |
性质 | 準軍事化防暴警察 |
部门 | 香港警務處 |
功能 | 反罪惡巡邏、人群管理、防暴、內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災難支援等 |
上级机构 | 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莫庆荣總警司 |
人员装备 | |
规模 | 常規大隊:1190名 訓練大隊:340名 第一梯隊:2,000名 第二梯隊:?名 第三梯隊:?名 港島總區:北角警署 東九龍總區:牛頭角警署塈東九龍總區總部 西九龍總區:石硤尾報案中心暨西九龍機動部隊行動基地 新界南總區:新界南總區總部及行動基地 新界北總區:新界北總區總部 訓練及後備大隊:警察機動部隊總部 |
其他信息 | |
参与行动 | 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事件 1967年六七暴動 1970年代至1990年代香港越南船民問題 1981年聖誕騷動 1984年香港的士罷駛事件 2002年至2003年SARS事件 2005年香港反對世貿遊行衝突 2010年香港反高鐵撥款警民衝突 2014年9·28催淚彈驅散行動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 2019年反修例遊行示威 |
纪念日 | 2008年50週年紀念[1] |
警用标志 | |
专用色 | 軍警藍 |
裝甲車部隊於1970年成立,負責防暴及在槍戰情況下執行拯救任務等;此外,於其成立初年,當時香港政府以現金向公務員發出薪金,故此裝甲車部隊亦有協助押款。裝甲車部隊成立時駐守於元朗警署,於1971年遷往警察機動部隊基地。成立原因是基於1967年沙頭角槍戰教訓,救護車輛無法進入現場,各區派遣一輛高馬型裝甲貨車趕赴現場,惟未進入罪案現場時,輪胎已經被射穿而無法前進。
於1980年代初期,編制為由一名督察出任主管,由一名警署警長出任副主管,領導30名警長。至1988年使用第二批裝甲車後,駕駛員崗位轉由警員擔任。車長均需要接受及通過高級駕駛訓練,包括馬路駕駛、山路駕駛、上下坡、在障礙物阻擋下駕駛及推開障礙物等。
醫療隊主要負責為警察機動部隊基地訓練中的人員提供急救,醫療隊人員(皆為體能訓練教官)皆為合符資格的醫護人員,全部修讀過由醫院管理局所提供的創傷性治療課程(英文:Basic Trauma Life Support Course),為到受傷人員提供送院前護理。醫療隊的設備包括心臟纖維振動器、氣管插管手術儀器以及生理鹽水等等,足以處理嚴重創傷和不省人事等情況。。[6]
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每8週從軍裝巡邏小隊抽調171名人員組成一個大隊(亦即一連),接受訓練為期14 週(警長或者以上職級為18週)及執勤40週(2009年第一期開始全面推行至今)。[7]及後大隊解散,新大隊再成立,如此不斷循環,確保警務處全體紀律人員均接受過準軍事化訓練。即使人員曾經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因應情況,日後亦有機會再次被抽調至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接受更新過的訓練。此種制度確保香港若然發生大型事件及災難時,警務處具備隨時召集大量接受過內部保安訓練的准軍事化警察力量。
每個大隊Company(共171名人員)由一名警司指揮,由一名總督察輔助,由一名警署警長和一名警員(大隊傳令員 Company Orderly)負責行政及補給事務,由一名警長負責行動及內部事務管理和一名警員司機。 每連下轄4排platoon(每排有41名人員),每排分為4個橫排section。當中每platoon由兩名督察或者高級督察領導一名警署警長、8名警長和30名警員。包括2名督察、1名警署警長、1名傳令警員Orderly、2名警車守衞警員、3名司機警員、32人為防暴小隊(8警長,24警員)。防暴小隊有4個橫排section(6警員,2警長)。ACP巡邏兩個直排8人為1個column, 半個column是1個brick(4人)。
機動部隊在香港成立前,每當社會上發生騷亂以至暴動,及警察隊急初需要調動大量警察力量的時候,警務處處長就會發出《警隊候命》(英文:Force Standby)之命令,勒令全香港所有值勤以及休班警務人員即時返回警署向所屬單位主管報到及提取防暴裝備候命。而在警署的車長則需要即時在警署將所管理的警察車輛的標示牌反轉,從而展示由黃色底色及一條黑色對角斜線所組成的圖案(Vehicle Tact Sign),以表示警察隊正在進行內部保安警察力量緊急召集;及後車長需要駕駛警察車輛離開警署,亮著警察車輛所有燈光,包括閃亮警燈,並且播放與平常警號不一樣的防暴警號,在所屬警署的管轄區域遊街,接載人員返回警署。
1956年,香港發生雙十暴動,短短兩日導致逾300人受傷、59人死亡。警察隊深感需要提升其防暴能力,遂撥款150萬港元,用以組織一個專門應付突發事件的部門。經過兩年策劃,警察訓練分遣隊(亦被翻譯為警察訓練營,英文:Police Training Contingent,縮寫:PTC)於1958年2月在粉嶺義勇山麓(英文:Volunteer Slope)粉嶺軍營正式成立,負責防暴、人群管制及重開被封鎖道路等等任務。[10] 警察訓練營專長防暴訓練,配備警棍、盾牌、法德鲁防暴枪(可發射催淚彈和木頭彈)、Greener Riot Gu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單發散彈槍),還有二戰美軍使用的 M1 carbine(半自動卡賓槍)。當時駐守新界的警員更有使用英軍裝備,包括 Lee Enfield Rifle(李.恩菲爾德步槍)、督察更受訓使用 Bren Gun[永久失效連結](布倫輕機槍)、2-inch Morta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兩吋迫擊砲)和手榴彈。 資料來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縱然經過六七暴動的經驗及洗禮,時任警務處處長伊達善認為始終有需要成立一個專門負責防暴的部門。至1968年,警察隊將警察訓練營關閉,及成立一個全新單位。[11]經過一連串的討論及會議,警務處處長決定借用內部保安警察力量召集標示牌的名稱──Vehicle Tact Sign,將新單位命名為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及將其總部設置於前警察訓練營。警察隊高層向駐港英軍發出請函,邀請人員擔任警察機動部隊訓練主任,後者於是派遣了陸軍中尉L.F.C. Guyatt擔任此項任務,並且委任其為總督察。L.F.C. Guyatt將英國陸軍的防暴戰術加以改良,並且溶入香港元素。
其後,L.F.C. Guyatt、警察機動部隊校長和警察隊高層均認為警察機動部隊應該富有特色及代表性,加上其戰術及訓練內容均來源於英國軍隊,於是,警務處處長宣佈警察機動部隊為一支準軍事部隊。警察機動部隊成為准軍事化部隊後,警察機動部隊校長決定將制服稍為修改,經過警務處處長同意下,警察機動部隊人員於1969年起改為戴上深藍色貝雷帽。[12]、繫上束腳裸帶及穿上軍靴[13]基於英國軍隊個別單位均有其獨特之代表徽章,故此L.F.C. Guyatt亦提議設計警察機動部隊徽章,惟被警務處處長否決,在警察徽章底部添加修飾則不于反對。經過一連串的研究及設計,警察機動部隊決定再次借用內部保安警察力量召集標示牌的圖案作為警察徽章底部的襯托。然而,黃色底色Vehicle Tact Sign與深藍色的具雷帽並不配襯;幾經研究,遂決定將底色由黃色轉為藍色,再將黑色對角斜線轉為黃色粗線,另外架疊一條專為襯托而設的棗紅色對角斜線。
1997年,由16名女性警務人員組織而成的V連畢業,成為首批全女性的警察機動部隊連。[14][15]
從前,人員於警察機動部隊基地畢業後,會先被調入野外巡邏隊,駐守於邊界警區4個月,其中首3個月駐守於文錦渡、沙頭角及落馬洲,其後一個月調入快速應變部隊(QRF)。為了提升新界北總區的資源調配效率及警察力量的覆蓋範圍,新界北總區於1997年12月起展開分為4期的野外巡邏隊併入邊境警區的計劃,至1998年10月完成。至此,野外巡邏隊及快速應變部隊編制均不再從警察機動部隊輸入,及完全由邊界警區負責。[16]
2000年4月,安全委員會成立,負責與職業安全及健康相關的事宜,包括教育、推廣、風險評估、分析及檢討等,務求在達致訓練及工作要求的同時,將風險減輕至最低。[17]。透過策劃及發展部協助,建築署將位於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壁球場改建為健身室,佔地約150平方米,以取代沿用多年及附設於室內運動場館的舊健身室,2001年7月12日,由時任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張之琛主持揭幕儀式。[18]
踏進2000年代,九一一恐怖襲擊發生後,世界各國警察機構均面對除了需要處理傳統罪惡外,亦需要專注防範恐怖襲擊、參與災難支援,以及在罷工、遊行及示威活動中進行人群管理等任務。為了有效率地執行上述任務,有關單位就需要以快速反應模式運作。就此,警務處成立處長後備(英文:Commissioner's Reserves)隊伍,由警察機動部隊各連在每更份中輪流一支小隊擔任,配備專用警察車輛(包括警察指揮車等),以隨時隨地地整裝待發應付任何突發事件。處長後備隊伍每更時間長度為8小時45分鐘,其中45分鐘為交更時份,即每總區每次交更時份同時有兩小隊執勤。[19]
2004年5月,警察機動部隊校長孫貴良遠赴美國觀摩八大工業國組織峰會之內部保安安排。[20]同年8月,他接受訪問時表示,正在構思從各總區抽調一小隊之警察力量擔任警察機動部隊後備隊伍,由總區指揮以支援警察機動部隊行動,以增加處理內部保安的靈活性。[21]此外,為了解決各總區可以供予接受警察機動部隊接受訓練的人力資源嚴重短缺,以及經常有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人員再次接受同一職級的訓練的問題,警察機動部隊連數於2003年起從9減半至4,人員駐守執勤時間亦因應從30週延長至65週。就此,初級警務人員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接受訓練的次數將會減少,導致其他警察單位部份必須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初級警務人員崗位的遴選準則出現問題。同年11月1日起,警務處實施新的職位調派政策,彈性處理上述崗位對於是否要求投考人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安排。新的職位調派政策除了釐訂如何將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界定為「必須」或者「優先」訂定規管的原則,亦訂定警察機動部隊經驗在遴選準則中應否被界定為「必須」,及要求單位指揮官在遴選時應該考慮接受過往擔任比較低職級時期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投考人;至於其他特別崗位,單位指揮官可以行使酌情權,於訂定遴選準則時將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投考人界定為「優先」。在新的職位調派政策下,「必須」具備警察機動部隊經驗的崗位由15個更改為6個,包括衝鋒隊及快速應變部隊等等。此舉,使到初級警務人員能夠及早擁有更多崗位選擇。[22]
2008年2月22日,時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行動處)古樹鴻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為一對銅像主持揭幕儀式,為慶祝成立50周年紀念。[23]所舉辦的一連串紀念活動揭開序幕。同年11月21日,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舉行畢業操暨大會操[24][25]
2009年,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發現於2003年所訂立的4連規模,難以落實由人事部所新訂立的職業發展途徑目標:將警察機動部隊編配為警員第二個指定調派崗位。警察機動部隊總部亦關注未來在三層梯隊架構中可能沒有足夠接受過最新穎訓練的人員擔任。針對上述問題,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建議增加連數至6,憲委級人員及警隊編制及人手編配委員會分別於同年5月及11月通過建議。[26][27]
為了應對佔領中環,警察機動部隊校長歐陽照剛總警司於2014年6月月底成立了一支特遣隊──特別戰術小隊,作為警察機動部隊的一道中堅力量,確保防暴任務順利。[28][29][30][31]
2015年2月25日,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佈《2015年至2016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當中預算案透露將會為警察機動部隊擴充員額兩連,以提升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能力及效率。此外,基於外界對於警務處處理佔領中環的日峰行動的批評,警務處檢討涉及日峰行動的爭議後,決定引進人群管理用途的特別用途車輛(預算2,700萬港元以購買3輛)以切合實際需要,提供多個處理人群管理的選擇。[32][33][34][35]
警察機動部隊的訓練課程中,體能訓練佔了當中不少比重,而且要求頗高,因此,人員於進入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前,均必須接受全面性的身體檢查。通過後,人員於進行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前約3個月,會獲得派發一本小冊子,除了介紹訓練內容,亦詳細地列出對訓練人員在不同階段的體能要求,以及針對訓練人員員於進行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前的體能準備提供建議,並且提供營養學、體重控制及提升生活紀律等方面指引。
密集式的准軍事化內部保安訓練為期3個月,內容包括體能、壓點控制、防暴操(穿著防暴裝備、排陣及防暴等)、直升機運送人員的行動訓練(由政府飛行服務隊提供支援,解釋乘坐直升機的安全守則,訓練人員於全副武裝情況下快速乘搭直升機及懸浮跳:在直升機不能夠降落地面的情形下安全跳出直升機倉著陸;等)、射擊(不同槍械的使用、於不同距離射擊及戰術訓練等)、尋找掩護及埋伏點、接近可疑人士及車輛、打擊非法入境者行動(高空巡邏及山嶺搜捕等)、人群管理(解釋一般公眾秩序和人群控制的技巧,相關法例程序及指引的運用等)及兇暴性人群控制(運用不同戰術以達到控制人群的目標,訓練人員有效率地驅散暴徒及拘捕目標人物等)等等。[36]
警員晉升為警長以至更高職級後,均需要再次進入警察機動部隊基地接受為期一個月的先修班(英文:Cadre Course),[37]內容包括人事管理、領導才能、訓示技巧及指揮等,其後再次接受上述為期3個月的准軍事化內部保安訓練。[38]
警察輔助醫療急救課程(英文:Police Paramedic Training Programme,縮寫:PPTP)於1995年起教授,是由香港警務處和醫院管理局合作舉辦的專業化急救及醫療訓練課程,用以專門訓練部分香港警務處部門的警務人員,人員接受訓練後會成為警察輔助醫療急救人員(英文:Police Paramedic Cadre,縮寫:PPC);所獲得的資格,相等於一名擁有二級緊急輔助醫療資格的香港消防處救護隊目。課程由香港警務處顧問編排,為全球獨一無二的戰術及行動醫學的課程。為期10日的密集式訓練(包括到醫院實習)內容包括:氣道及呼吸的處理、中心靜脈導管、靜脈注射及輸液法、創傷處理、縫針技巧、高級心臟支援術、分流和災難應對、細菌、化學污染、輻射、核生化及恐怖襲擊處理等等。通過基本訓練後,人員將會被派往醫院急症室實習。為求掌握高水平的急救技巧,人員亦必須持續地複修有關的訓練課程[39][40]。
重大事故指揮訓練課程於2010年起舉辦,為培訓督察級至警司級人員,以加強人員的評估及策劃能力,提升人員在重大事故中作出有效的初步應變,包括與其他機構的合作等等[41]。
警察機動部隊作為一支在示威中身先士卒的部隊,每名出勤的人員皆有完善的防暴裝備,每名警察機動部隊人員的隨身裝備共重達40磅。[43][44]
天星小輪加價事件發生於1966年,事件源於天星小輪有限公司增加票價,香港市民上街抗議,後來演變成為騷亂,包括針對於警察的暴行。警隊派出警察訓練分遣隊,需要施放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駐港英軍告介入,最終平息事件。
於1967年5月6日,香港左派在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殖民地政府的暴動。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來的暗殺、炸彈放置和槍戰。在事件中,所有人員取消休假候命,多次與暴徒對峙,作出驅散、鎮壓和拘捕行動。暴動期間,最少造成包括10名人員殉職在內的52人死亡,包括212名人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事件中共涉及1,167個炸彈。香港警隊在暴動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備受讚賞,於1969年獲英女皇賜予皇家頭銜。
2005年香港反對世貿遊行衝突源自在香港主辦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引來世界各國反對世界貿易組織和反全球化運動的示威者齊集。會議舉行前夕,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制定了一套為期20週的體能訓練計劃予人員進行,[74]並且特別研究發展出以三排為編制的新陣式(平常為四排),最前排為「拘捕排」、第2及第3排分別為「催淚排」及「射擊排」,而射擊排平常所裝備的實彈則改為橡膠子彈及布袋彈,以有效地控制作風強悍及接受過軍事訓練的韓國農民,並且確保傷害性為最低。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舉行前、中及後時期,全體警察機動部隊出動,聯同各警區合共9千名人員在灣仔北布防,海陸空全方位戒備,部分海上船隻亦需要被搜查。
發起遊行及示威的主要是韓國農民,自12月11日開始。起初示威遊,引起零星衝突,至12月17日,韓國農民在灣仔區浪接浪地衝擊警察防線企圖闖入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以阻止會議進行。會議舉行期間韓國農民激烈地抗爭,警察機動部隊一度需要穿著盔甲,組成防護性極強的陣式護衛抵禦韓國農民的衝擊。會議閉幕前夕,韓國農民突破警察防線,佔領灣仔區多條街道,並且企圖攻進會場,與警察機動部隊爆發攻防戰,最終警察機動部隊需要施放催淚煙及發射布袋彈平息騷亂,至清晨時分才開始平靜。[75]事件中910人被拘捕,做成包括61名人員在內的141人受傷。
香港反高鐵撥款警民衝突發生於2010年1月16日,約1,700名反高鐵運動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要求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直接對話,最終演變成為警民衝突,造成5名警務人員受傷。
警察機動部隊擁有其義工隊,經常參與外展社會工作及籌款等義務活動。[76][77][78][79][80][81][82][83]
警察機動部隊人員的一更時間長度為9小時36分鐘,實行五天工作制度,休假日子不定。[84]
由於警察機動部隊的訓練水平以及要求頗高,人員於訓練期間體力不支以至昏厥、受傷以至殉職的情況均有發生,原因包括猝死及心肌梗死等。其中一次最為知名的意外發生於1998年2月21日,39歲的警司王永基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接受高強度訓練期間暈倒,被送往醫院後被證明不治,原因在於猝死。[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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