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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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臺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是指依照中華民國客家基本法第6條規定,客家委員會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以客語為通行語言之一,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應以客語為主要通行語。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所劃定的區域。詳細的客語腔調分佈請參見臺灣客家語

紅色區塊即為臺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首次公布臺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是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1]》,以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客會企字第1000002677號公告發布[2],該次公告的效力自公告時起至下一次公告時止。首次公布當中,公告包含了11個直轄市、縣(市),共69個鄉(鎮、市、區)。在2017年的公告當中,客家區的數量微增到70個鄉(鎮、市、區)[3]

這些客家重點地區的整體地理特色是: 主要集中於桃竹苗地區、臺中東勢、南投國姓,以及南部近山地區,東部縱谷平原區亦佔有一定數量,總體來說聚集於與淺山丘陵地周遭。值得一提的是雲林縣崙背鄉,是在以閩語族群為大宗的中南部平原內的语言岛,唯一客家人數超過1/3的鄉鎮。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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