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 (弘治舉人)

明朝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同(15世紀—16世紀),宜正龍峰福建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同是蔡清的弟子,以學《易經》為名,在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舉人,授樂陵教諭,改官丹徒萬載,在萬載時教導士子義利之辨、剛正不阿,得督學邵某重視,任湖廣鄉試考官[2],陞職金華教授,得到巡撫和學使器重。

之後林同調升兩浙轉運判官,分司永嘉,上疏鹽場疆界,四次上疏後得允著為令;永嘉人害怕海盜,首輔張璁提出在海濱環築二十里為沙城,命御史李某向他和議,他認為工程所費不菲,沙城又容易被破壞而反對,御史派人使溫州、台州府官員附議動搖他,他卻更堅持己見,因此上疏請求致仕歸里,以薄田數畝養育兒孫讀書,著有《龍峰遺集》[1]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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