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室退位詔書》是由清朝最後一位垂簾聽政的皇太后隆裕,代表君主、同時也是中國秦始皇創立皇帝制度以來的最後一位被承认的皇帝宣統帝溥仪於1912年2月12日(农历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頒布的退位詔書。

标志着大清帝國統治歷史之终结,也同时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2,132年的帝制宣告结束。計自努尔哈赤後金國,至溥儀退位,國祚長達296年;若自清太宗登基稱帝起算,則為276年。若自順治帝清兵入關起算,則為268年。

簡介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之後,辛亥革命爆發,自湖南省开始,汉地十八省大部相繼追隨革命,宣布独立。滿族大臣蔭昌鎮壓革命,但由於北洋軍袁世凱舊部,不易指揮,所以戰鬥失效。隆裕太后命蔭昌署理陸軍大臣,以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討伐革命軍,袁世凱率北洋第一軍總統官馮國璋、北洋第二軍總統官段祺瑞奉命出征,但袁世凱權衡利弊後採取麵與鞭的策略,一面出兵,一面進行和革命黨談判,经过南北议和,袁世凱獲得黃興保證,將由自己擔任大總統,《清室优待条件》基本达成,但清朝核心內部依然糾葛,北洋军將領段祺瑞在袁世凱授意之下,與四十九名將官等級發了《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又接連通電[1]脅迫。當時溥儀年僅6歲,無行為能力,由隆裕皇太后垂簾聽政。另外,隆裕皇太后又頒布兩個相關詔書。

此诏书後由原内阁中书张朝墉收藏,与同时发布的两个相关诏书及2月3日的授权谈判诏书合称《逊清四诏》,裱为一卷。张殒後,由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陈垣购得,1975年起由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现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2]

起草人

有说退位詔書起草人為張謇;但究竟何人执笔起草,一直未有定论。1912年2月22日,《申报》标题为《清后颁诏逊位时之伤心语》的报道:“此次宣布共和,清谕係由前清学部次官张元奇拟稿,由徐世昌删订润色,于廿五日早九鐘前清后升养心殿後,由袁世凯君进呈。清后阅未终篇已泪如雨下,并亲自盖用“法天大道”闲章。但是,与普通诏书不同的是,此诏书从未鈐蓋正式和具官方法律效力的清朝二十五方玉玺,仅盖用隆裕太后的「法天大道」私人闲章。后来据张天奇讲述,隆裕太后选择鈐押「法天大道」闲章,其中隐含了鄙視意味,颇有不甘心之意。[3]

诏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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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帝退位诏书

相關二诏原文

相关文献

溥仪一生的退位詔書共有3道,兩道是以大清皇帝身份頒布,除了1912年第一道退位詔書外,溥儀於1917年的辮軍復辟失敗後,也頒布退位詔書。

1945年蘇聯紅軍入侵滿洲,溥仪也曾以大满洲帝国康德皇帝身份頒布退位詔書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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