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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志》為台灣清治時期自1685年起、1764年迄所記載台灣歷史之官方地方志。總計7個版本,實際刊行6個版本。分別為:蔣志、高志、周志、劉志、范志、余志等六志。
《臺灣府志》至今計有7個版本。其中第3個版本宋志《增修臺灣府志》並未刊行。
《臺灣府志》是在清朝康熙24年(1685年),由首任台灣府知府蔣毓英與諸羅知縣季麒光、鳳山縣知縣楊芳聲共同起稿編纂而成。又通稱為《蔣志》。
《蔣志》為綱目體,全書分:沿革、敘山、敘川、物產、風俗、歲時、戶口、官制、人物、古蹟等10卷,每卷立有數項支目,為後人瞭解臺灣社會、經濟、文化及民俗風情等提供了翔實的歷史資料。如《蔣志》載:1413年(明永樂十一年),鄭和、馬歡(紹興籍通事)等下西洋途經臺灣海峽時,遇強颱風曾上臺島避風,才有今天臺灣的“三寶姜”、鄭和等飲水之用的“大井”等古跡留存。另外,鄭和船隊曾“三泊”臺地,但未提到另外二次上臺島的時間與事蹟。
任內網羅臺灣知府靳治揚、臺灣府海防總捕同知齊體物,舉人王璋、貢生王弼、生員陳文達等修成《臺灣府志》,通稱「高志」。其中〈藝文志〉收有〈臺灣八景詩〉、〈臺灣賦〉、〈東寧十詠〉等作品,開多種臺灣漢語文言文學創作文類風氣之先。臺灣知縣李中素為《臺灣府志》作跋,引高氏言:「臺灣自開闢之初,百事草創。從前諸公,一味苟且過去還得;到今日,再苟且不去了。汝等適當其難,不振起一番精神,認真為朝廷料理此一塊地,更欲推與誰人?」應是清國治臺灣初期,少見的積極任事的官僚之一。府志藝文志收錄他多篇文移,是為證明。
中研院院士方豪表示,方志雖是研究地方史不可缺少的資料,卻並非研究地方史的上乘史料。必須探查各地方志纂修先後及續修的不同版本,所用史料亦必得窮源溯流。[10]:39
鄭氏戶官楊英親撰《先王實錄》在1929年出土,史學界才發現清政府在1683年施琅攻台佔據台灣後,有計畫的全力將鄭氏在台灣的史蹟文物銷毀清空,與之前留下的官方典籍文書檔案史料盡皆毀棄改編。[11]在沒有清治以前官方檔案記錄的情形下,《台灣府志》與其他台灣各方志各版本的編修,並非整理明末、荷、西、鄭氏檔案而成,而是收集台灣當地居民口傳回憶傳說而成,《高志》即坦承「文獻無徵……蔣公召耆老集儒生……就所見聞詳加蒐輯」。[12]
《臺灣府志》至今計有7個版本,其中第3個版本《增修臺灣府志》並未刊行,而現在全部已知的版本和部分所收藏的公共圖書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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